检验检疫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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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检疫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质检办食函20171317号)、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措施,有序推进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严格核查进口食品收货人的相关资质,以及其是否按质检总局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认识、规范企业行为。向辖区进口食品经营单位宣贯相关法律法规,使其切实认清销售违法违规食品的安全危害和法律责任,要求经营单位加强进口食品、保健食品的进货查验审查,确保经营食品来源可靠、渠道

2、正规。 (二)强化全程检验把关。 加强源头防控,完善进口前审核,严格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严查进口食品随附证书,确保进口食品货证相符、来源可靠。加强进口环节检验,强化现场查验,对疑似假冒、篡改原产地信息的食品开展核查;严格标签内容审核,杜绝假冒伪劣、非法添加和虚假声称等食品入境。加强后续监管,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对食品进口销售记录的后续跟踪;联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管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查处。 (三)强化风险信息管理。 加强对进口食品、保健食品的风险管理,注重多渠道的信息收集,加强分析研判和风险预警。充分利

3、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段,通过对网络舆情的监控分析,对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进口食品、保健食品开展风险评估和监测。收集各口岸不合格检出情况,制定同类型产品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四)强化部门协作共治。 加强与地方食安办、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对线上线下的进口食品开展深入排查,对“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现的问题、盲点和死角,开展“回头看”和“补缺口”行动。积极采取正面引导,普及检验检疫相关政策法规、进口食品安全常识、真假鉴别等知识。充分发挥“12365”质量投诉举报、“12345”等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热线作用,畅通渠道,鼓励群众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并对发现的问题彻查到底,

4、严查严办。 二、开展情况 (一)加强对重点、敏感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监管。 按照总局相关要求对进口蜂产品加强检验检疫监管。2017年10月1日至今,检验检疫局共对27批次的进口蜂蜜实施了检验检疫,在2批次新西兰蜂蜜中检出标签不合格,判整改合格后准予入境。 (二)严厉打击进口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功能声称行为。 开展进口食品标签核查,对辖区内2017年度已备案进口食品标签的全面梳理,共检查备案标签2077批次。组织召开4次季度标签研讨会,取消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备案标签20余批次。加强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检验监管,要求进口保健食品应按照保健食品批准文件进行标注,防止有虚假宣传和功能声称的

5、食品进口,防止进口食品标签内容有虚假宣传和功能声称。2017年10月1日至今,口岸没有通过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保健食品。 (三)严厉打击出口食品掺杂、假冒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严查出口茶叶掺杂使假行为。根据总局相关要求采取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业务督察、举办检企座谈会、实施感官评审等相应措施,对辖区出口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排查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部分企业对备案种植基地管理仍不够到位,珠眉茶出口数重量与实际备案种植基地供应量不能完全对应;企业原料把关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原料验收缺少掺杂项目检测,原料茶掺杂情况普遍;源头链条散追溯难,出口茶叶原料来源复杂,最终成品茶往往来自于多个精制厂原料,发现

6、问题进行源头追溯较难实施。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局要求各分支机构强化对出口茶叶尤其是输摩洛哥茶叶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敦促出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完善原料验收标准,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实施生产管理,并加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出口茶叶质量安全。对落实责任不到位和管理存在问题的,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针对出口茶叶特别是眉茶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情况,通报并提醒地方政府及时开展茶叶生产秩序整顿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净化国内市场、重整市场信誉。 二是严查出口蜂蜜掺杂使假行为。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出口蜂蜜和蜂王浆检验

7、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质检食函20141号)要求,切实维护我出口蜂产品质量安全,维护行业信誉,我局通过强化基地备案管理、加强检测验证、开展企业调研,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2017年,我局辖区出口蜂产品218批次、3231.56吨,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国境口岸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 开展国境口岸食品销售单位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发现2家企业存在索证索票记录未及时更新问题,已责成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实施后续督查。经排查,未发现国境口岸内食品销售单位存在售卖保健食品情况。 三、工作亮点 为进一步激发群众对专项行动的参与热情,我局多形式、多渠

8、道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宣传:一是主动深入企业宣传食品安全对国家形象、社会民生及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向辖区有关进出口食品企业及时传达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最新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利用“3.15”宣传活动、“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等平台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并对群众关心的进口奶粉、化妆品、燕窝涉及的购买渠道、质量、真假辨别等问题作出详细的解答,期间全系统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手册3000余份,普及了食品安全常识,使食品安全深入人心。三是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奖励机制,充分发挥“12365”质量投诉举报、“96317”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热线及各单位已公布的举报投诉电话作用,畅通

9、举报投诉渠道。对广大消费者举报的线索,及时予以核实查处。发挥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作用,营造全员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做好宣贯工作。通过行业座谈会、企业走访、政策宣贯会、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加大对进出口食品、保健食品政策法规及标准要求的宣传宣贯,让企业、消费者了解、掌握宣贯食品知识。 二是严格源头管理。在进口方面,强化收货人备案、随附证明文件审核、口岸查验核查、标签内容审核等,杜绝假冒伪劣、非法添加和虚假声称等食品入境。在出口方面,加大基地巡查力度、严格企业日常监管、强化出口查验,严查出口掺杂使假行为,维护出口食品安全。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涉及违法违规的进出口企业,严格按照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进行处置;涉及违法的进出口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处罚。 四是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与地方食安办、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对进入流通领域的进口食品开展深入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将问题风险情况通报地方政府。 推进学校内涵建设深化年各项工作和“三乐两校”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搭建具有时代特征大学生特点的文化艺术活动平台,促进学院间师生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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