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志愿者支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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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师范大学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志愿者支队规章制度(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或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青年。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师范大学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志愿者组织及其活动的管理,全面推进志愿服务事业,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浙江师范大学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志愿者组织包括各班级志愿者支队。各志愿者支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纪律及有关规定。志愿者活动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开展活动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确保志愿者支队的健康稳定发展。第三条:志愿者支队必须接受学院团委

2、和院志愿者大队的管理和指导,学院团委以及志愿者大队要对各班级志愿者支队分别进行必要的指导。第四条:我院志愿者支队的成员,必须是在我院正式注册登记的学生。志愿者 志愿者是指热心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利用业余时间、无偿地参加社会志愿服务工作的人。志愿者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具有一定专业特长,通过必要的程序和手续加入到志愿者组织中的人员,这种类型的志愿者主要是参与专业性、技能性、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另一种是围绕重大活动或某一专项工作临时组织招募的、没有加入到志愿者组织中来的人员,这种类型的志愿者主要是参加群体性、集中性、随机性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行动志愿者行动是在总结学雷锋活动和

3、借鉴国外志愿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由团中央于1993年下半年发起的,并在全国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的以倡导青少年利用业余时间,志愿无偿地参与扶贫帮困和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内容的一项社会服务活动。志愿者行动是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的历史时期我国青年工作的新发展,是动员青少年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裁体,是青少年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完善自我的新课堂,是共青团服务于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新途径。 志愿者特征 志愿者行动在蓬勃兴起的进程中,形成了符合时代和青年要求的鲜明特征: 一是强调自愿。志愿者行动以激发基于道义、良知、同情心和公民社会责任感等内心行为动机为主要动员手段。

4、组织者公开招募,参加者自愿报名,充分尊重了当代青年平等参与的意识。 二是参与广泛。由于符合青年的愿望和社会的需求,志愿者行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凡是有志愿者的地方,都不受空间、时间、职业等方面的局限和普遍开展,并在全社会形成了强烈的辐射效应。 三是讲究实效。志愿者行动是一项社会实践活动,它既是实实在在的社会服务活动,又包含着深刻的思想教育内涵,具有服务他人、教育自我、优化社会环境三位一体的功能。 四是持之以恒。各级志愿者活动的组织者,非常重视讲究使活动经常化的途径和形式。在开展活动的同时,完善志愿者组织,培养和稳定志愿者队伍,加强机制建设,并创造和完善了使活动经常化的“一助一”长期志愿服务和运

5、用志愿者服务基地开展活动等形式。 志愿者任务 志愿者行动的基本任务是:改善社会风气,建立温馨、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和市场经济中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培养人们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道德整体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为城市发展、城镇管理、社区建设、抢险救灾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有特殊困难,需要帮要帮助的社会成员以及贫困地区提供志愿服务。志愿者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每一学年开学初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总队将进行一次新生志愿

6、者证注册和老生的志愿者证补办工作,具体由学院志愿者大队负责。注册原则上是以班级为单位,志愿者人数超过10个的班级注册成为一个青年志愿者支队,班级组织委员为班级志愿者支队负责人。注册成功后,将得到志愿者总队颁发的志愿者证和志愿者徽章。第六条:注册成功后,各志愿者支队可以组织开展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性质的活动,注册志愿者也可以自行联系服务岗位,但需经志愿者大队、本学院团组织认可后参加志愿服务行动。志愿服务行动也可吸收符合注册志愿者条件但未注册的志愿者参加。第七条:各志愿者支队不得开展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也不得开展任何其他超出志愿服务范围的活动。第八条:各志愿者支队在进行各种志愿服务项目一星

7、期之前,须向学院志愿者大队提交活动方案,方案中应说明服务项目的目的、内容方式、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活动结束后一星期内,支队负责人必须向学院志愿者大队进行总结汇报(材料发到志愿者大队邮箱)。大队将总结汇报存档备案。第九条:除临时性活动外,一些重大的活动各志愿者支队应与服务对象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注册志愿者个人自行联系参加的,协议书应由注册志愿者个人与服务对象签订,放学院备案。第十条:为加强对志愿者组织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在志愿者大队会召集班级志愿者支队负责人开会时,各志愿者支队的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对无故不参加者,志

8、愿者大队有权进行督促和批评。参与会议负责人的出勤率将作为各志愿者支队评比的根据之一。第十一条:各志愿者支队有向志愿者大队提出改进志愿者活动开展的建议的权利与义务,由志愿者大队协商改进。但同时,各志愿者支队也应该积极配合院志愿者大队开展的活动。第十二条:学院志愿者大队实行大队干事与各志愿者支队的专人单线联系制度,由指定志愿者大队干事分别负责大队与各志愿者支队的联络工作。各班级志愿者支队需更换负责人,须通知志愿者大队相应的单线联系人员并声明负责人的交接并做好有关交接工作。认证和奖惩制度第十三条:各志愿者支队在组织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后,由负责人到院志愿者大队群共享上下载浙江师范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

9、服务反馈表并认真填写。反馈表上必须有服务单位的印章见证,签名等其他证明等均不给予认证。没有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服务反馈表的也不给予认证。在注册时,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以志愿者服务证累计的服务时间为证,参加服务的志愿者必须如实上报服务时间。活动开展后必须附上此次活动的照片(以电子稿形式备案)。另外及时认真做好志愿服务的总结材料.志愿者大队会定期在办公室值班, (若该月支队有组织参加活动)支队负责人届时将志愿者证、服务反馈表和总结材料在指定时间内一起交到指定地点(志愿者服务时间认证一般为每月月底)。志愿者证上的服务时间由支队负责人如实填写,如不属实,将取消该支队参加评优的资格。经过核对

10、“志愿者服务反馈单”和青年志愿者证上的信息属实后,再给予服务时间认证。服务证盖章登记后返还志愿者证由各志愿者支队负责人发放到志愿者。第十四条:每一次服务活动开展以后进行院志愿者服务时间累计,若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时间计双倍,但是 服务活动不给予任何性质的加分,只是时间上的认证。第十五条:志愿者服务时间认证累计作为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总队 “每月之星”评选、学年末 “先进志愿者集体” 评选、学生 “志愿者先进个人” 评选的考核标准,占年度志愿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30%。若获得“先进志愿者集体”、 “先进志愿者先进个人”学院将以加分形式予以鼓励,但班级未参加志愿者证注册的同学不

11、能予以参加评比。第十六条:学院志愿者大队在学生会网站上开设 “风采展示”。志愿者大队根据每月的志愿者证服务时间和志愿者们的服务的质量将优秀志愿者个人或集体事迹展示在网站上,予以志愿者风采展示。排行榜每月更新一次。第十七条:学院志愿者大队每月将根据志愿服务时间累计排行和“风采展示排行榜”上显示的服务活动成效选出4位优秀志愿者作为候选人参加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总队 “每月之星”的评比,同时将这4位志愿者的服务事迹放在学院学生工作网上进行个人风采展示。第十八条:学年末,学院团委将根据班级支队活动情况,评选出院级志愿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时志愿服务时间占30%,评比材料占40%,另外30%则以学生会

12、志愿者大队风采展示作为依据。另外班级志愿者注册平均人数(班级注册志愿者数/班级总人数)也将作为考核标准。活动成绩突出的支队参评校级志愿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出后,由校团委向全校公布,并汇总其材料向上级申报省级荣誉。第十九条:凡在活动中损害浙江师范大学数信学院志愿者形象及浙江师范大学学院形象者,予以警告;凡造成严重损害或屡教不改者开除出注册志愿者行列。第二十条:严重违反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及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处理。 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志愿者大队2009-9-23考虑到公司仍有部分低层及高层人员的补充,因此在选择招聘渠道供应商的附加值时以配送普工现场招聘会和高端人才交流会为佳,另外根据供应商平台实力,若能给公司提供合适的猎头服务也应当纳入甄选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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