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塘街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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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塘街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路段实 施 方 案 根据雨花区打造东塘食品安全示范商圈创建方案精神,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标本兼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促进食品市场全面规范,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1、创建区域:韶山路新中路口至东塘广场、劳动路新一佳超市至东塘广场。2、创建对象:两路沿线所有从事食品流通经营和餐饮消费服务的单位,包括各餐饮店、小吃店、大小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零售)店、糕点店。3、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路段和食品安全示范社区。三、组织机构街道成立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

2、小组。组 长:杜 剑副组长:李 勇成 员:陈 伟 王 沛(工商所长) 胡菊红(卫生监督员) 廖理政 李国民 王 晓 枫树山社区、东塘社区、牛婆塘社区、新雨社区、华银园社区主任及食安专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街道食安办,由陈伟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系及投诉电话:85303616。街道组织创建对象中的部分门店和单位负责人成立监督委员会,其主要职能监督街道食安办工作,督促创建对象履行好职责和义务,评选最佳门店或单位,并挂牌。四、责任路段第一责任路段:新一佳超市侯家塘店至煜龙牛蛙店。责任人:匡喜乐,投诉电话:85532296,街道联点责任人陈伟;第二责任路段:东塘至化工院路口以及三万英尺所有门店

3、。责任人:万安志,投诉电话:85553373,街道联点责任人李国民;第三责任路段:化工院路口至阳光小镇。责任人:徐安,投诉电话:85554717,街道联点责任人陈伟;第四责任路段:雨花亭路口南至城郊分局。责任人:文霄乾,投诉电话:85541065,街道联点责任人廖理政;第五责任路段:华银旺和至新中路立交桥下。责任人:李丹,投诉电话:82252958,街道联点责任人王晓。五、创建标准(一)食品流通经营行业1、基本标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齐全、合法有效,并亮照经营;散装食品实行标签管理,分装食品标签规范;不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以及国家禁止经营的食品;无虚假违法宣传行为。2、个体食

4、品经营户和食品经营企业标准个体食品经营户(小商店、糕点店):食品质量承诺书上墙公布;建立食品“进货票据贴粘式台帐”;销售人员持有健康证。食品经营企业(含商场、超市):建立执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建立执行食品进销货电子台帐制度;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定期开展检测,检测结果上公示栏公示;经营的熟食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有防腐、防尘等防护设施;从事直接入口得食品销售人员有健康证明;12315消费者申诉站设置并正常开展工作。农贸市场: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齐全,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二)餐饮消费服务行业餐饮单位将采取星级评定标准,按照餐饮星级评定标准记录表(见附表),分为卫

5、生管理、设施设备、消毒保洁、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除四害等五项内容,设五颗星,总分500分,并设关键项(即带项目)。每项内容考核分为100分,得分超过90分(含90分)且关键项符合要求,获得该颗星。评定标准如下:1、达标餐饮店条件:所有关键项符合要求,并获得3颗星,评为三星级餐饮店。2、规范餐饮店条件:所有关键项符合要求,并获得4颗星,评为四星级餐饮店。3、示范餐饮店条件:所有关键项符合要求,并获得5颗星,评为五星级餐饮店。(三)工作要求1、设立东塘地区食品安全示范商圈公示牌。树立于东塘广场西南角,标明商圈范围,面向市民公示,展示我街食安形象,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设立食品安全公示栏。将食品经

6、营或餐饮服务所需的各类证照、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健康证和投诉举报电话等集中张贴公示,要求逐户上墙,悬挂在店堂内醒目位置,取代过去由经营户四处随意张贴的方式,统一标准、规范公示。3、设立社区食品安全公示窗。创建工作所涉及的社区在主要路口设立公示窗,面向社区居民公示所有食品经营户达标排名情况,并实行动态更新。六、评比与奖励1、除餐饮门店采取评定星级外,街道食安办还将评选最佳餐饮服务门店(10个从业人员以内(含10个);最佳餐饮服务单位(10个从业人员以上);最佳流通服务门店;创建工作先进社区。2、评比办法:街道食安办每周对所有创建对象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内容参照创建标准,根据检查的情况每周出一期食

7、安通报,对责任社区和创建对象工作情况进行讲评;每月根据周检的情况,由监督委员会与街道食安办共同评选出最佳门店;食安办根据周检查的情况对各责任社区进行评比。未纳入创建路段的社区为应对文明指数测评,同样进行检查考核,检查结果在周通报上进行通报,其成绩作为年底绩效考核主要依据。3、奖惩办法:街道投入专项经费对创建示范路段过程中积极支持和配合创建工作的门店和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被评为最佳门店或者被评为年度最佳门店都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同时每季度评选一个创建工作先进社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对不能很好的履行职责和义务的门店和单位,将采取措施,如通过媒体曝光、强制执法、甚至停业整改等,促使各创建对象履行职责和义务。各责任社区在创建工作中不积极作为,力度不大的,除年底绩效考核一票否决外,还要扣除街道下拨社区工作经费。 东塘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201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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