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华山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上传人:QQ15****706 文档编号:98904095 上传时间:2019-09-15 格式:DOC 页数:92 大小:1.0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宁海县华山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92页
宁海县华山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92页
宁海县华山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92页
宁海县华山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_第4页
第4页 / 共92页
宁海县华山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_第5页
第5页 / 共9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宁海县华山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海县华山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9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NBGJ-2012-088 宁海县华山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宁海县华山公园景观绿化工程NBGJ-2012-088 招标文件业 主: 宁海县园林管理局(盖章)招标代理人: 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时 间:二O一二年九月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NBGJ-2012-088 宁海县华山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 总则122. 招标文件143. 投标文件154. 投标185. 开标196. 评标197. 合同授予20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9. 纪律和监督2110违约2211 中标承诺2212 保险2213 行贿犯

2、罪查询221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第三章 评标办法23评标办法前附表241. 评标方法262. 评审标准2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一部分 协 议 书29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31工程质量保修书40工程项目廉政合同42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5园林绿化工程的招标技术要求46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6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70第八章 图纸(另册)901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章 招标公告NBGJ-2012-088 宁海县华山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 工程名称:宁海县华山公园景观绿化工程。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跃龙街道华山公园内。建设规

3、模为绿化面积约49000M2。招标控制价:约742.3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8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1.3 招标内容:景观绿化等项目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9月19 日9 :00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2投标人具备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2.3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086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和材料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

4、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须具备相应的园林专业岗位资格证书。2.5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其他要求根据宁资交管办【2010】8号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规定(详见“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四、开标时间和地点3.1开标时间:2012年10月

5、11日14:30时。3.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五、招标文件获取2012年9月19日9:3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网页下方下载。六、投标保证金: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法规制度”)2、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3、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4、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5、保证金金额:壹拾肆万元。6、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0月8日16:30时前缴入银行。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

6、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0574-65225008。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园林管理局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塔山路43号联系人:郑天河电话:65566640 65511849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3楼联系人:周聪燕电话:0574-65259096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海县园林管理局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塔山路43号联系人:郑天河电话:65566640 655118491.1.3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

7、限公司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3楼联系人:周聪燕电话/传真:0574-652509611.1.4项目名称宁海县华山公园景观绿化工程1.1.5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华山公园内1.1.6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49000m21.1.7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 7423517元1.1.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1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1.2.2资金来源自筹1.3.1招标内容景观绿化等项目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0月(以开工报告为准)1.3.3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3.4安全要求合格1.3.5工程类别按绿化三类工程取费

8、,弹性费率取中值1.3.6报价要求上限:6857636元,下限:6574695元(均含本数)【暂列金项目费用未下浮】1.4.1投标人资格条件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2投标人具备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2.3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086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和材料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须具备相应的园林专业岗位资格证书。2.5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

9、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9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以便对该工程整体状况有较多了解,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投标工作。1.10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在2012年9 月 25 日16时30分前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111分包分包前须征得业主书面意见并符合有关分包规定2.1构成招标文

10、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及补充资料在同一网页下载。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于2012年9月 26日17:00时前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澄清、修改、补充,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2.2招标紧急通知时间2012年10月10日17:00时前3.2.4工程报价方式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3.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含60天)3.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http/:法规制度”)提交人民币壹拾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0月8日16 时30分前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11、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3.7.3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3.1.1款组成并装订成册,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二部分内容的每一页必须由投标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余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2、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须由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具体要求如下:(1)造价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全国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具有园林专业造价员;(2)如投标人具备相应造价人员的,由本单位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3)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造价人员的,可

12、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并由受委托单位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同时在商务标中附入委托咨询合同原件和受托单位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两家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家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投标报价文件。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一份的封面上均应有清晰的正本、副标标识字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一份。4.1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必须单独密封在包封中(在包封容量不足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多个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标识字样。包封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标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标识字样。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投标人公章。4.2.1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1 日14 时30 分00秒4.2.2投送地址开标地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5楼) 4.2.3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递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