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购销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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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购销合同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采购部分)甲方:_(医疗卫生机构)乙方:_(药品生产企业)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按照药品购销合同格式签署的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2)“合同价格”:是指乙方通过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采购部分)确定的本市药品中标价格,即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也可解释为乙方对甲方的实际供应价格。采购结果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的作用,采集全国中标价格,对我市药品中标价格(即合同价格)实行周期性动态调整。(3)“伴随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

2、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4)“医疗机构”:是指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各级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自愿参加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为本合同采购药品的实际使用单位和付款单位。公立医院与乙方自行签订购销合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区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下与乙方签订购销合同。(5)“配送企业”:是指取得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配送资格,受药品生产企业委托,为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6)“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是指受天津市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委托,就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采购部分)进行公开招标的本市药品集中采

3、购工作机构。(7)“采购平台”:是指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集中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网络系统。(8)“结算周期”:是指甲方与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结算药品款项的周期。原则上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日。(9)“采购周期”:招标采购的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如需调整采购周期或提前中止部分药品、生产企业的中标资格时,按有关规定执行。2产地“产地”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3规格(1)交付药品的规格应与中标结果规定的规格相一致。(2)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4有效期除非甲方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距离有效期截止日原则上不得少

4、于6个月。5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候选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6包装(1)除非甲方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要求,包括甲方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7采购方式全市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中标药品全部实行网上采购,不得通过其他形式采购。8价格即合同价格。9结算(1)结算时间甲乙双方在购销合同中明确付款程序和时间,并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完成结算。

5、(2)结算价格甲方应以合同价格结算。(3)结算方式由甲方或甲方所属区县卫生计生委同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结算。10付款(1)本合同付款人是甲方。自甲方收到本合同项下的配送药品后,在本合同结算时间内,甲方应付清全部款项。(2)甲方应按月(即一个结算周期)核算应付款项。每次付款均应包括每个结算周期的全部药品款项。(3)甲方按以下方式,同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结算货款。统一支付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甲方)按照以下方式结算货款:每个结算周期期满后,甲方与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核算该周期的全部药品款项,并向乙方开具药品款项的证明文件;甲方将应付药款归集到所在辖区的卫生计生委;乙方(乙方委托的配

6、送企业)向甲方所在辖区卫生计生委申请付款,由甲方所在辖区卫生计生委统一拨付药品款项。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甲方)按照以下方式结算货款:每个结算周期期满后,甲方与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核算该周期的全部药品款项,并向乙方开具药品款项的证明文件;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向甲方申请付款,由甲方拨付药品款项。(4)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对已采购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未能提交该等文件的药品不纳入所在结算周期进行药款核算。11发票乙方在提供药品的同时应提供药品的正式发票,在发票上注明生产企业、数量、金额等项目,甲方根据发票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甲乙双方

7、应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和税务机关要求,履行纳税义务并开具发票,并符合“两票制”的行业管理规定。12配送(1)配送由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负责。甲方发送的一般订单,乙方应在发送当日回复,并在订单发送时间起24小时内完成配送;紧急订单,应在4小时内回复并完成配送;特急订单,应在2小时内回复并完成配送。(2)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如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供货,并提供伴随服务,视为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3)乙方委托配送企业开具发票,配送企业未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的,视为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4)乙方委托配送企业代收货款的,甲方(甲方所在辖区卫生计生委)向配送企业支付货款,视为向乙方支付货款。(5)交

8、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就药品供货渠道的合法性进行说明。甲方认为有必要的,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若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向甲方提供非法渠道来源的药品,则视为欺诈。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全部合作,乙方(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要承担药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甲方保留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的权利。(6)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天津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执行“两票制”政策,作为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为天津市公立医疗机构按时、足量供应合格药品,保证药品进货渠道及流通过程符合“两票制”的规定。13伴随服务(1

9、)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2)如果乙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否则视为无偿服务。14质量保证及检验(1)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中标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2)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同意配合甲方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如果通

10、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3)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甲方对药品验货并予以确认的行为,并不影响甲方依据前款约定通知乙方对药品质量进行检验。(4)甲方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具有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需在3日内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15补充合同如合同约定的采购数量不能满足临床用药需要,甲方可以提出申请,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原则上不得拒绝。采购平台上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信息视同为合同补充。16乙

11、方履约延误(1)乙方应按照合同中甲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误期赔偿费或终止合同等违约责任。17误期赔偿(1)除本合同条款第16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 %,直至

12、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一旦延误时间达到1个月,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2)乙方在支付误期赔偿费后,如未终止合同,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18甲方履约义务(1)甲方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药品。(2)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货款。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 %,直至结算货款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拖欠货款时间达到1个月,乙方可以终止合同。(3)甲方必须要求乙方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19甲方职责(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如果甲方发生违约行为,

13、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0不可抗力(1)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合同当事人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当事人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及我市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调整;双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对方当事人另行要求外,合同当事人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

14、履行合同的协议。21争议的解决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2违约终止合同(1)在下述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乙方违约且甲方认为其采取的补救措施无效的情况;甲方认定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甲方认为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的情形。(2)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23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

15、方破产或无履行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4转让和分包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5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26合同生效本合同条款在双方签字后生效。27主导语言本合同以中文书写。28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9合同一式两份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所属区县卫生计生委备案。30合同签订地本合同签订地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 经办人:签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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