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经历 1993年 毕业于沈阳建筑大学1999年 通过律师资格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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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经历 1993年 毕业于沈阳建筑大学 1999年 通过律师资格考试 2012年 获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 2013年 通过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 从业经历 1993年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第八工程局,历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2000年 柳州欧维姆工程有限公司,历任经营部经理,合约部经理 2009年 从事律师工作至今 专业特长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务、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兴趣爱好 围棋、文学、各种球类运动,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irm,江建华 律师,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建筑房地产部律师 国家一级建造师,江建华 律师 Tel:1327666165

2、9 Email:J,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版示范文本)法律风险防范,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irm,目 录,1,重点条文解读,2,风险防范,3,体例结构和特点,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irm,第一部分 体例结构和特点,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irm,协议书 共13条,集中约定了双方基本权利义务,一、工程概况 二、合同工期 三、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七、承诺,八、词语含义 九、签订时间 十、签订地点 十一、补充协议 十二、合同生效 十三

3、、合同份数,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irm,通用条款共20条,117款,第一条 一般约定 第二条 发包人 第三条 承包人 第四条 监理人 第五条 工程质量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第七条 工期和进度 第八条 材料与设备 第九条 试验与检验 第十条 变更,第十一条 价格调整 第十二条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第十三条 验收与工程试车 第十四条 竣工结算 第十五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 第十六条 违约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保险 第十九条 索赔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irm,通用条款内容概括,施工全

4、过程各个阶段双方权利义务的分配 风险的合理分担 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词语定义:限制语言解释的宽度) 核心内容:权利义务的分配。反映了建设工程的客观规律,蕴含了工程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逐条对应,增加合同适用的弹性,反映了具体工程的个性化要求 反映了双方当事人的谈判地位,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irm,特点,国际性:参照、引用了FIDIC条款,注重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对于风险分担作了明确的划分,反映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要求,内容详实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措辞用语更加规范,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

5、irm,第二部分 重点条文解读,重点条文 解读,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irm,(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总日历天数,以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约定标准 法定标准(强制标准) 质量合格的标准 质量不符合约定与质量不合格的关系,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irm,(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大写)(¥ 元) (1)安全文明施工费: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4)暂列金额: 2、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总价合

6、同、其他价格形式 VS 99版:固定价合同、可调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irm,(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9版为“工程量清单”,仅为要约) 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7、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1、一般约定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广义解释),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的称谓: 监理人、设计人。 1.1.4.6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调价基准价的确定,国外贷款外汇兑换汇率确定) 1.3 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

8、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irm,1.6.1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后果:工期顺延),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irm,1.7联络 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7

9、.2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3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查勘现场的意义) 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2.4.1 提供施工现场(工期延误的责任)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10、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双向担保,新)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irm,3、承包人,3.1.(8)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irm,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工程实行监

11、理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等事项。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4.4 商定或确定(新) 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有异议,按照第20条

12、争议解决约定处理。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不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6 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总价合同也不例外)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

13、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注意支付时间和方式),7、工期和进度,7.2.1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承包人应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施工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irm,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 (1)增加或减少

14、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VS:99版为增减工程量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分包不构成变更);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新增)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irm,10.4.1 变更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

15、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价量结合原则,减少不平衡报价的影响) 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14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逾期视为认可),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irm,11、价格调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Su Co-far Law Firm,12.3.3单价合同计量 (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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