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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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目 分值 规范化建设考核内容 验收检查要件一、“ 四有”标准301、有主管领导5没有明确领导分管乡镇统计工作的,扣 1 分。 对分管的统计工作没有发挥领导和监督作用的,扣 1 分。辖区内的统计违法现象没有及时监督纠正的,扣 1 分。 不能保证统计机构独立行使法定统计报告权的,扣 1 分。1 年内没有为改善统计工作条件、保障统计经费或者解决统计工作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扣 1 分。1、乡镇 政府 领导 分工的文件;乡镇成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涉及各项普查、统计专项调查时成立的的领导小组文件等。2、乡镇 党政 联席会中 讨论统计工作的相关记录;政府办公会研究统计工作的相关记录;领导参加统计工作

2、会议、陪同上级统计部门的领导进行调研、执 法等活 动的 图文资料等;召开统计工作会议的相关材料等;乡镇领导对统计分析、信息的批示、对统计 工作的指示稿件等。3、一年内增加的 统计人员、 办公设备设施、统计经费 等相关的资料。2、有工作机构8乡镇未设立独立的实体型统计机构的,扣 6 分(独立机构、 专职负责人、 经费单 列、正式编制、集中办公、扎口管理可以分 别计分)。 统计站不能独立行使统计报告权的,扣 2 分。1、综 合统计 站要有公章印模。2、有 统计 站的牌子。3、有 专职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4、有一年内统计经费预 算报告。5、乡镇 人事年 报 中涉及统计站人员的相关资料。6、乡镇统计

3、站有年度工作 计划和工作总结,平时工作记载齐全。大型活动和 专项调查要有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 3、有 统计人员队伍8乡镇统计站在位业务人员不少于 3 人,根据乡镇规模配备,不足的,每少 1 人扣 3 分。新任职的统计业务负责人要了解统计工作,从事统计工作不足一年的要参加上级统计业务培训合格。没有参加培 训并合格的,扣 1分。乡镇统计站工作人员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扣 1 分/人。行政村(社区、企业)未落实统计负责 人和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统计工作的,扣 0.1 分/人。辖区内的统计人员没有接受统计继续教育的,扣 0.1 分/人。1、乡镇统计业务人员工资发放花名册。2、乡镇 人事年 报 中

4、涉及统计站人员的资料。3、统计 站人 员花名册、学历证明、职 称 证明等。4、统计 站人 员岗 位设置文件。5、统计负责人的任 职文件。6、统计 站人 员从 业资格证书复印件。7、行政村、企业、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统计人员参加各种会 议的文件、签 到册及相关 图文资料。8、参加从业资格培 训、 统计继续教育的资料。4、有必要工作条件9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集中 统一办 公, 办公用房人均使用面积 10 平方米以上,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扣 2 分。当年没有落实统计人员经费、专项调查经费 、大型普 查经费的,扣 2 分。统计业务经费没有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扣 1 分。乡镇统计站统计业

5、务人员人均电脑一台并实现与上级联网,不达要求的扣 2 分/人。最近 2 年统计工作条件无明显改善的,扣 1 分。1、办 公用房 图片。2、经费预算报告。3、其他办 公条件的 图片。4、与上级联 网的截 图资料。项 目 分值 规范化建设考核内容 验收检查要件二、“ 三化 ”标准 701、统计 管理活动法制化20乡镇统计人员未参加上级统计机构组织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未依法履行其 职责的,扣 1 分 /次, 最多扣 4 分。辖区内的企业二年内有发生被立案调查处罚的统计违法案件的,扣 3 分/件,最多扣 6 分。未依法统一管理本乡镇范围内各类统计调查活动,2 年内有失职现象发生的,扣 2 分/件,最

6、多扣 4 分。未开展面向本乡镇所属单位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覆盖率未达到 90%的 ,扣 2 分。未依法开展本乡镇的统计执法检查活动的,扣 2 分。对在统计检查活动中发现统计违法行为未及时移送并未积极协助依法查处的,扣 2 分1、上 级下 发的通知以及上 级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资料。2、村、企业统计人员法制培训(两次)会议通知、签到册、 辅导材料等。3、下企业 (送法律法 规汇编和法律事务告知书)的相关图文资料。4、统计 法律法 规 知识竞赛的相关材料。5、统计 法制宣 传 的图文资料。6、数据质 量检查 的计划、通知、检查记载簿等资料。7、统计执法检查 案卷。2、统计业务活动制度化30统计原始记

7、录、台 账、 报表管理制度;数据采集 审核报送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工作制度;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统计人员考核评比等制度。缺一个扣 0.5 分,最多扣 2 分。在 2 年内发生被上级通报的统计业务责任事故的, 扣 1 分/件 ,最多扣2 分。未对辖区内统计调查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存在虚报入库和漏报入库企业没有进行名录库认证的,基本 单位名录库 未及时进行维护、更新工作的,扣1 分/个。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缺报单位进行及时催报,造成报表迟报或者未报的,扣 2 分/次。未对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报表进行审核、查询、 录入、汇总,出现明显差错的,扣 0.5/次,最多扣 2 分。未严格贯彻执

8、行上级统计调查制度确定的调查单位的,扣 1 分/个。未建立统计报表及报表填报说明发放登记及领取人签名制度的;报表填报说明发放登记册及报表领取登记册齐全并装订成册,未达到要求的,扣 2 分。对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的设置未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标准的,扣 2 分。未指导和规范辖区内基层单位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扣1 分/个,最多扣 10 分。企业统计台账和统计原始记录不一致,有修改或者 销毁的,扣 2 分/个。未对本辖区内的统计调查人员、辅助调查员 和记帐户及基层单位的统计业务进行督促和检查,造成采集、审核和统计数据与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不一致的,扣 2 分。以纸介质上报的统计报表内容不

9、完整、不规范,以磁介 质、光存储介质或网络方式上报的统计报表文件名不规范、格式不正确、有病毒、无密 码和身份控制的,扣 1 分/项。对外提供的重要的乡镇统计数据未经市统计局审核确认,与市统计局的相关资料不一致的, 扣 2 分。未对统计资料进行分类管理、装 订成册并妥善保管的,扣 2 分。原始资料保存期限少于 5 年、 汇总性资 料保存期限少于 10 年的,扣 1 分/项。1、制 订的各 项制度装 订成册。2、组织统计人员 学习制度的记录。3、乡镇 的基本 单 位名录库更新维护情况资料。4、各 专业 人员 2012 年记载簿、迟报单位记录、催报记录、 统计报表审核等记录资料。5、报 表填 报说明

10、、签收签领册、年定报会议的通知、 图片等资料。6、有 统计 工作网 络,并定期 维护更新的资料。7、纸质报表等统计资 料分类管理、装订 成册,妥善保管。8、“三上”企业规范化 创建的材料,包括创建的通知、文件资料、检查记录、达标企 业名单、整改材料等。9、有年终评 比验 收的材料,包括文件、验收表、打分表等。10、统计分析、信息、调研文章等资料。磁介质资料无备份、没有刻 录光盘存档的,扣 1 分/项。电子台账未以纸介质资料存档的,扣 1 分。未与上级统计机构联通统计信息网的,扣 2 分。乡镇统计机构未配备能适应现代统计信息自动化处理和网络传输需要的(至少 1 台以上)统计专用计算机及传输打印设备的,扣 2 分。有计算机,但是 统计数据处理未 实现计算机化、数据没有 进行电子保存、数据 传输未实现网络 化的,扣 3 分。未配备专(兼) 职计算机技术管理人员的,扣 1 分。从业人员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解决一般技 术问题的,扣 2 分。未建立建全统计电子台帐的,扣 1 分。1、与上级统计 机构 连通统计信息网页面截图。2、统计专用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等图片。3、配 备计 算机管理人 员的资料。4、联 网直 报截图 (每月)。5、电 子台 账资料等。3、统计 数据处理信息化20 辖区内联网直报率未达到 100%,没有达到并轨要求的,扣0.5 分/家,最多扣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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