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止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工作总结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8539265 上传时间:2019-09-11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3.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制止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工作总结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关于制止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工作总结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关于制止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工作总结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关于制止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工作总结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关于制止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工作总结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制止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工作总结》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制止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工作总结(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制止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工作总结篇一: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专项整治报告实验小学关于开展“党员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执纪监督,端正风气、净化政治生态、深化纪律作风整顿,严防学校党员干部以及教师借婚丧嫁娶和子女升学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良现象发生,依据县纪委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校开展了“党员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

2、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集中整治“党员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党员干部和全体教师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带头移风易俗、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着力解决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顶风违纪问题,促进学校党员干部及教师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纪律作风明显改进,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二、组织领导为使专项整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学校成立了党员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 长:石爱忠(党支部书记、校长)副组长:陈新玉(副校长)李 荣(工会主席)成 员:龙 翔(办公室主任)贾文闯(督查

3、室主任)宋军平(教务主任)武利刚(政教主任)刘 鹏(财务处主任)校领导和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执行,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三、主要整治任务(一)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行为;(二)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人员参加等行为;(三)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通过化整为零,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设宴请客等隐形方式变相大操大办等行为;(四)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使用公务用车等行为;(五)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生日、乔迁、升学、开锁、做寿、参军、工作变动等喜庆事宜等行为。四、具体措

4、施(一)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学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校长石爱忠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作出承诺,以身作则、主动抵制歪风邪气,以上率下、发挥了示范作用。在领导带头,率先垂范的同时,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不折不扣地落实县纪委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严密部署,明确责任,确保自己不出问题、分管人员不出问题、全体教职员工不出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移风易俗、崇俭尚廉的良好风气。按照学校学习讨论落实活动要求和本方案要求,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自觉遵

5、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办家事,努力营造节俭、文明的良好社会环境和社会风尚。同时,注重曝光典型问题,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认真自查自纠根据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针对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深入查摆本单位党员干部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旦查出问题,就要建立台账、深挖根源、及时整改。经认真自查,未发现学校有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强化监督检查1、加强日常监督。注意发现本单位工作人员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易发、多发和高发期,早打预防针,常敲警钟,防止违规

6、违纪问题发生。2、开展明察暗访。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检查组,对本单位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节假日期间增加明察暗访频次。(五)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了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公示、监督制度,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按时按规定报告,并及时进行备案、管理,确保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1、全校教职员工要写出不发生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问题的承诺书,承诺书交学校党支部存档;2、办理婚丧嫁娶、喜庆等事宜,不准使用公款、公车,严禁借机敛财;3、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铺张浪费

7、,切实做到节俭、廉洁、文明办事;4、操办婚丧事宜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一般教师要向学校党支部报告,学校中层领导要向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报告,校长要向县纪委报告;5、禁止邀请下属管理对象、学生家长参加。严禁在办理生日、乔迁、升学等喜庆事宜过程中,邀请非亲属以外人员参加等行为;6、学校党支部和红白理事会要指定专人对所属人员操办婚嫁事宜现场监督,及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7、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借机敛财工作,将纳入党员民主评议、年终评模评优、支部民主生活会等工作中,进行认真严格的考评。严肃追查问责学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制度规定,强化制约规范,改进干部作风,促进廉

8、洁从政。对监督检查和群众投诉中发现的违反厉行节约规定的突出问题,以及查摆整改不力的处室及个人,要做到严肃问责。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上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五、取得的实际成效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普遍增强,我校的婚丧嫁娶等不良习俗得到了遏制和治理,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受到广大干部群众和各界人士的普遍赞誉和一致好评,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铺张浪费、奢侈攀比的风气明显收敛。各级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中崇尚节约、讲究文明,有力促进了党风政风,带动了民风。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与

9、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的距离,还有许多工作等待我们去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以严谨的工作态度、踏实的工作作风、有力的工作举措、有效的工作业绩,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有力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平顺县实验小学20XX年5月24日篇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湘纪发20XX12号(20XX年9月2日)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是指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市(州)

10、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党政组织的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的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人员。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是指领导干部以本人及配偶、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结婚、去世、升迁、调动、升学、乔迁等为由大操大办,从中收钱敛财的行为。第三条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只能限于亲属范围,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向亲属以外的人员发请柬、通知,严禁收受管理和服

11、务对象的礼金、礼品以及在“礼尚往来”名义下收受钱物。第四条 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严禁到管理和服务对象所属单位报销操办费用和要求其承办有关事项。第五条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带头移风易俗。禁止在社会上不顾影响大操大办,讲排场、摆阔气;禁止动用军警等特种车辆为迎亲、送葬队伍开道;特殊情况下需使用公务用车的,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按规定缴费;禁止进行封建迷信活动。第六条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须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办发19973号)文件要求,作为个人重大事项的内容向党组织报告。市州、省直单

12、位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应及时直接向省纪委报告,其他省管干部向单位党委(党组)报告,报告时间均为办理事宜后一个月内。党委(党组)应于每年4月、10月分两次将省管干部个人的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报告表汇总报送省纪委,存入领导干部本人廉政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州)和县(市、区)管理的干部可比照上述要求和程序办理。第七条 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违反本规定,不构成违纪的,给予谈话、诫勉谈话、责令检查、整改、通报批评、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三条之规定追究党纪责任,并按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法、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的

13、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八条 借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之机给领导干部以钱物的,按有关党纪政纪条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第九条 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突出问题不制止、不查处,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违纪行为屡禁不止的,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第十二条,追究主要负责人的纪律责任。第十条 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所收受的礼金、礼品,按规定予以收缴。第十一条 各级各单位可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的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

14、三条 本规定由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篇三:中共河北省纪委关于对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中共河北省纪委关于对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发布时间: 20XX-07-13 点击量:1348中共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冀纪字20XX3号中共河北省纪委关于对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各市、县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省直各单位党组、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省直工委、省直纪工委:近年来,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着力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

15、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问题在有的地方又有所抬头。有的讲排场、摆阔气,动用豪华车队,招摇过市;有的到处打招呼、下请柬,大摆宴席,广收礼金;有的掩人耳目,分批设宴,敛取钱财;一些领导干部不顾影响,不分场合,随请随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等等。这些问题腐蚀了干部、助长了歪风,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狠刹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的歪风,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进行集中整治。一、加强教育,大力提倡弘扬移风易俗和崇俭尚廉的良好风气在集中整治中,要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党纪条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注重利用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并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坚持移风易俗,反对陈规陋习;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坚持操守自律,反对以权敛财。各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