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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良贷款责任认定与追究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细化不良贷款责任认定流程,明确工作标准,明晰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认定到位、追究到位,真正达到防范操作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根据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下称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中的不良贷款,是指信贷管理系统中的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及其表内外应收利息。第三条 不良贷款按照形成责任划分为责任不良贷款和免责不良贷款。第四条 责任不良贷款是指县级联社(含农村信用社)员工(含内退、离退休和置换人员)因违法、违规或员工承贷、担保放贷,或因管理不到
2、位,导致贷款产生风险,应当承担清收责任的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第五条 免责不良贷款是指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各个环节,当事人均已尽职,由于外部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免责贷款设立容忍度,容忍度以内免除责任追究,以外不免除。第六条 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追究的原则:一、尊重历史,新老划段。不良贷款有其历史特殊性,要根据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变迁,划分合理的时间段。二、区别对待,因地制宜。不良贷款形成的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各地的情况更是千差万别,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三、依法合规,公平、公正。要据实认定,依规处理,制度规定不溯及以往。四、阳光操作,公开透明。责任认定追究规则公开透明
3、、认定处理结果公开透明、举报申诉渠道公开透明。第二章 管理规定第七条 责任认定的范围:尚未认定的不良贷款、已认定但不实的、新发放形成的不良贷款。第八条 责任认定标准: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应按照贷款全流程管理的尽职要求,区分岗位,逐笔分析、逐笔认定。具体认定标准依照省、市联社下发的信贷管理制度执行。第九条 责任认定机构及职责:一、市联社成立不良贷款责任认定领导小组。组长由市联社理事长担任,成员由主任、主管主任、监事长,以及信贷管理、风险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稽核、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不良贷款责任认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风险资产部门,办公室主任由部门负责人兼任。
4、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一)负责对县级联社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工作的领导。(二)制定和修订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工作制度。(三)制定不良贷款认定工作规划。(四)对县级联社上报的有争议的责任不良贷款进行复议。(五)对责任不良贷款清收不到位的责任人提出行政、经济处罚等意见。(六)对县联社上报认定为免责的不良贷款进行审核。(七)审核县级联社制定的免责贷款的容忍度。(八)应当承担的其他职责。二、县级联社不良贷款责任认定机构及职责(一)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理事长担任,副主任由监事长和(副)主任担任,委员由信贷部门(授信审批部、风险监测部、客户经理部等)、风险资产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稽核、纪检监察部门
5、负责人组成。县级联社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风险监测部。客户经理部成立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小组。委员会职责:1、负责辖内不良贷款的责任认定工作。2、制定和修订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工作制度3、审定不良贷款容忍度4、制定不良贷款工作计划。5、对有争议的责任不良贷款和免责贷款进行复议。6、根据对不良贷款的责任认定,提出对不良贷款责任人实行清收和处罚措施。7、制定免责贷款的容忍度,对超出容忍度的不良贷款各岗位人员制定清收和处罚措施。8、应当承担的其他职责。(二)风险监测部工作职责1、拟制、修订不良贷款责任认定的制度。2、测算不良贷款容忍度。3、拟定不良贷款工作计划。4
6、、不良贷款责任认定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5、组织召开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工作会议。6、不良贷款责任认定的日常督导工作。7、不良贷款责任认定结果的公示工作。8、认定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三)稽核部工作职责1、对认定免责的和有异议的不良贷款成因进行稽查,从岗位责任角度出具稽核意见。2、对不良贷款举报、申诉事项出具稽核意见。3、按季对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四)监察室工作职责1、按规定对有关不良贷款责任人员进行处罚。2、受理不良贷款责任认定举报、申诉事宜。3、对不良贷款责任人处罚的公示工作。(五)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负责对不良贷款责任人人事、劳资处罚的落实工作。(六)客户部工
7、作职责1、负责不良贷款责任人的初步认定和上报工作。2、不良贷款认定和追究结果的公示工作。(七)其他营业网点工作职责不良贷款认定和追究结果的公示工作。第十条 不良贷款责任认定阳光操作内容:一、省联社的“五公开”制度;二、各营业网点设立举报信箱;县、市联社设置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在县级联社和各分部显要位置,设立不良贷款认定工作公示专栏,公示不良贷款的认定追究规则、认定处理结果、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同时,将上述内容在网上公示。三、认定处理结果公示期至少10天,并待市联社复查后方可撤回。第十一条 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措施:诫勉谈话、调离岗位、降职使用、在岗责任清收、离岗责任清收、解除劳动合同和移送司
8、法机关。第十二条 在岗责任清收是指不离开现职岗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清收自己的不良贷款,清收期间每月只发基本工资(由人力资源部门凭处罚认定书从下月起开始执行)。在岗责任清收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根据实际情况,责任人可向稽核监察部门提出申请延期一次,但不得超过原期限。第十三条 离岗责任清收是指离开现职岗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专门负责清收自己的不良贷款,清收期间每月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发放生活费(由人力资源部门凭处罚认定书从下月起开始执行)。离岗责任清收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根据实际情况,责任人可向稽核监察部门提出申请延期一次,但不得超过原期限。第十四条 责任不良贷款处罚实行新老划段:一、1996
9、年12月31日以前发放形成的责任不良贷款,暂划入免责贷款范畴,依照本规定中免责贷款的处罚标准执行。二、1997年1月1日(含)至2005年7月1日间发放形成的,责任认定不到位或未落实责任处罚,以及责任处罚不到位的,依照本规定中责任不良贷款处罚标准执行。三、2005年7月1日(含)后发放形成的责任不良贷款,依照本规定中的责任不良贷款处罚标准执行。第十五条 责任不良贷款处罚的条件(不含小额农户贷款)一、在岗责任清收的条件(一)单笔责任不良贷款本金在200万元(含)以下;(二)累计责任不良贷款本金在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含)以内;(三)一年内发生超过3笔或累计发生超过5笔责任不良贷款。二
10、、离岗责任清收的条件(一)单笔责任不良贷款本金在200万元以上;(二)累计责任不良贷款本金在500万元以上;(三)一年内发生超过5笔或累计发生超过10笔责任不良贷款。(四)在岗责任清收到期。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一)单笔责任不良贷款本金500万元以上;(二)累计责任不良贷款本金1000万元以上;(三)一年内发生超过10笔或累计发生超过20笔责任不良贷款。(四)离岗责任清收到期的。五、在岗责任清收中止的条件(一)在规定的清收期限内,清回现金达到贷款本金80%以上;(二)在规定的清收期限内,接收抵债资产抵顶本金达到80%以上;(三)在规定的清收期限内,盘活责任不良贷款本金100%。五、离岗责任清
11、收转在岗责任清收的条件(一)在规定的清收期限内,清回现金达到贷款本金50%以上;(二)在规定的清收期限内,接收抵债资产抵顶本金比例达到60%以上;(三)在规定的清收期限内,盘活责任不良贷款本金80%以上。第十六条 小额农户责任不良贷款处罚的条件一、在岗责任清收的条件(一)累计责任不良贷款本金在100万元(含)以下;(二)一年内发生超过10笔或累计发生超过20笔责任不良贷款。二、离岗责任清收的条件(一)累计责任不良贷款本金在100至200万元(含);(二)一年内发生超过20笔或累计发生超过30笔责任不良贷款。(三)在岗责任清收到期。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一)累计责任不良贷款本金200万元以上;
12、(二)一年内发生超过30笔或累计发生超过50笔责任不良贷款。(三)离岗责任清收到期。四、在岗责任清收中止的条件(一)在规定的清收期限内,清回现金达到贷款本金80%以上;(二)在规定的清收限内,接收抵债资产抵顶本金达到80%以上;(三)在规定的清收期限内,盘活责任不良贷款本金100%的。五、离岗责任清收转在岗责任清收的条件(一)在规定的清收期限内,清回现金达到贷款本金50%以上的;(二)在规定的清收期限内,接收抵债资产抵顶本金比例达到60%以上;(三)在规定的清收期限内,盘活责任不良贷款本金80%以上的。第十七条 免责不良贷款实行容忍度比例和额度双线控制,低于容忍度的,免除岗位责任人处罚;超出容
13、忍度的,调查岗A角负主要责任,客户部经理、审查岗A 角、授信审批部经理、授信审批委员会和风险防控委员会主任负次要责任。处罚措施包括:诫勉谈话、调离岗位、降职使用、在岗责任清收、离岗责收清收、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十八条 实际工作中,不单独计算免责不良贷款,直接用不良贷款余额代替。第一十九条 免责不良贷款处罚的条件(非小额农户贷款)考虑到地区、年度不同,形成不良贷款数量有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为此,设置了不良贷款容忍度地区差异系数(L)和年度差异系数(Y,全市以2011为基年,差异系数为1), 由县级联社测算确定,测算公式和结果报市联社风险资产管理部备案。一、超出容忍度比例处罚的条件(一)负主要责任的
14、处罚1、诫勉谈话的条件:月末不良贷款占比超3%*L*Y;2、在岗责任清收的条件:连续2个月不良贷款占比超3%*L*Y;3、离岗责任清收的条件:连续3个月不良贷款占比超3%*L*Y;4、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离岗责任清收到期,不良贷款占比仍超3%*L*Y。5、在岗责任清收中止的条件:第3个月压入容忍度以内;6、离岗责任清收中止的条件:第4个月压入容忍度以内。(二)负次要责任的处罚1、诫勉谈话的条件:连续2个月不良贷款占比超3%*L*Y;2、调离岗位的条件:连续3个月不良贷款占比超3%*L*Y。二、超出容忍度额度处罚的条件(一)负主要责任的处罚1、诫勉谈话的条件:(1)月度形成小额农户不良贷款10(
15、含)至20万元,个人类30(含)至60万元,公司类200(含)至500万元。 (2)年度形成小额农户不良贷款20(含)至30万元,个人类40(含)至80万元,公司类300(含)至800万元。2、在岗责任清收的条件:(1)月度形成小额农户不良贷款20(含)至30万元,个人类60(含)至100万元,公司类500(含)至800万元。 (2)年度形成小额农户不良贷款30(含)至50万元,个人类80(含)至200万元,公司类800(含)至1000万元。3、离岗责任清收的条件:(1)月度形成小额农户不良贷款超过30万元,个人类超过100万元,公司类超过800万元。 (2)年度形成小额农户不良贷款超过50万元,个人类超过200万元,公司类超过1000万元。4、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离岗清收期满,且达不到离岗清收中止条件。5、在岗责任清收中止的条件次月及本年度形成不良贷款金额低于在岗责任清收处罚条件。6、离岗责任清收中止的条件连续两个月及本年度形成不良贷款金额低于离岗责任清收的处罚条件。(二)负次要责任的处罚1、诫勉谈话的条件:(1)客户经理部经理:月度形成小额农户不良贷款30(含)至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