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机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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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印机的买卖合同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以下是为你介绍的复印机的买卖合同,欢迎阅读以及浏览! 公司(以下称买受方) 公司(以下称为出卖方) 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销售主体事项 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设备

2、技术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出卖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份。 由买受方在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价格 第4条支付 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4.1签约后支付总价%的定金; 4.2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的货款; 4.3验收保留款为总价%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月内支付 第5条交货与验收 出卖方应在

3、年月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年月日起进行。 第6条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保修 出卖方保

4、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1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卖方买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机器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卖出、乙方买进后

5、记机器。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甲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待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乙方按第二条第2项规定的方式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乙方时,若发生故障、毁损或遗失,应由甲方负责,亦即免除乙方支付价金的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三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因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

6、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纵,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使用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该机器总金额五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1之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乙方。无论乙方是否使用,从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规定的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合同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 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交付机器。此期限届满,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合同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所列之定金以及与定金等额的损失赔偿。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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