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存在问题及对策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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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复议存在 问题及对策 柳州市法制办公室 曾庆汝,什么是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市属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情况,收到复议申请情况,市属各级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情况,受理情况,内容大纲 一、行政复议案件受理 二、被申请人如何参加行政复议活动 三、行政复议决定类型 四、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 五、行政复议的执行(备选),一、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受案范围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3、,(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不予受理范围, 行政复议法 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肯定式列

4、举 1、行政处罚 2、行政强制措施 3、行政许可 4、行政确认 5、侵犯经营自主权 6、行政合同 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8、不履行保护职责 9、行政给付 10、其他,据新华社电 18日,一则两省政策冲突孕妇被责令引产的报道引发网民关注。近日,网传贵州省荔波县一名女教师怀孕5个月,持有安徽省二胎准生证却被认定不符合贵州当地政策被要求引产,一同引发关注的还有一份荔波县教育局与荔波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责令终止妊娠的通知。 据贵州省卫生计生委提供的情况,荔波县民族高级中学教师覃谊与贵阳机场职工蒙绍平已于2015年2月10日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再婚,且均非独生子女。覃谊与前夫育有一女,蒙绍平与

5、前妻育有一女。2015年2月17日,覃谊在安徽省屯溪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了二孩生育证。 覃谊原户籍为贵州省荔波县玉屏镇,于2015年2月9日将户口迁至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蒙绍平现户籍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 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对此回应称,当日已向荔波县卫生计生部门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同时与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进行了沟通。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认为,覃谊生育行为可适用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荔波县教育局与卫计局联合下发的要求覃谊终止妊娠的通知无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贵州

6、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四)一方或者双方是再婚的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生育证,关于责令终止妊娠的通知,问题,覃谊能否就通知提起行政复议?为什么? 假如能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是谁? 假如教育局因此给予覃谊开除处分,处分决定能否提起行政复议?为什么?,二、被申请人如何参加行政复议活动,(一)行政复议答复书撰写 (二)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围绕事实、理由、依据) (三)作好行政复议案卷归档,柳州市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办法,第八条 行政应诉

7、、行政复议承办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签收人民法院、复议机关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答复等法律文书,办理行政诉讼应诉、参加行政复议手续; (二)审查和研究案件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三)对案件的依据、证据、答辩状等材料,认真研究并鉴别、筛选,及时向人民法院、复议机关提交; (四)对被诉、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向本机关提出停止执行以及自行变更、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建议; (五)依法出庭应诉; (六)及时向承办单位法定代表人报告案件情况; (七)撰写案件结案报告,提出相关建议; (八)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的立卷归档;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一)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写作 内容应紧扣

8、复议请求,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被申请人不按照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复议机关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答复书是被申请人提出书面答复的法律文件。,案例:X县公民贾X对X县政府向廖X发放38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经查实,该证发放是依据X县人民法院(2009)执字第53-3号民事裁定书向廖X发放的。,宅基地,分析:X县政府是根据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

9、文书为第三人办理土地权属登记并颁发权属证书的行为,属于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行为,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协助义务,行政机关是无权对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只能无条件执行,且在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未撤销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能自行撤销执行行为。故县政府的执行行为是司法行为的继续和延伸,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贾X认为执行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应对引起该执行行为的裁判文书提起相应的救济程序。,(二)举证责任:主要由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受理7日内,送申请书副本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复议机关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案件复杂经批准可以

10、延长30日),行政复议决定执行,(三)作好行政复议案卷的归档,卷内目录: 1、领导签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以及各种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 ;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及第三人提交的材料 ; 3、案件审理过程中勘验、鉴定、调查笔录及各类会议记录 ; 4、其它,卷内目录,卷内目录2,三、行政复议类型,(一)维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二)驳回:,申请不作为的,理由不成立,受理后发现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三)撤销:全部撤销/部分撤销/撤销并可以责令重作;,(四)变更: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适用依据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 5、具体行政

11、行为明显不当的。,(五)确认违法:,不作为,但限期履行已无实际意义;,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违法,但撤销会给公共利益带来重大损失;,不成立或者无效的,(六)赔偿,依申请:撤销/变更/确认违法 赔偿决定,依职权:财产损害 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赔偿决定,案例,2009年7月19日,广西某市卫生局根据举报,对某保健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其住所,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采用拍摄手腕X线片的方法为顾客进行骨龄检测并诱导顾客购买增高保健食品,但该公司未获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某卫生局遂立案对其进行查处。经查,该公司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于2009年3月起擅自从事骨龄检测诊疗服务。卫生局于2009年8月10

12、日向其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就处罚内容、收到告知后三日内有权向卫生局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进行了告知。2009年8月18日,卫生局以保健公司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并依据该条例第44条,对保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医用X射线机及非法所得45000元,罚款8000元,8月19日,卫生局向保健公司送达了处罚决定书。,问题,1、行政复议机关是谁? 2、如果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适用哪种类型?为什么?,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6.19实行),第三十条 卫生行政机关在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13、卫生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由卫生行政机关内部法制机构或主管法制工作的综合机构负责。 对较大数额罚款的听证范围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二万元以上数额的罚款实行听证。,广西执法程序规定(1997年),第四十二条 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作出下列规定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相对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相对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执法机关应按本规定组织听证: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个人在非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五千元(含本数在内,下同)以上或在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一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

14、其他组织在非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一万元以上或在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三万元以上罚款的; (二)地区行政公署和自治区区辖市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个人在非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三千元以上或者在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五千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非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五千元以上或在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二万元以上罚款的; (三)县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个人在非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二千元以上或在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三千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非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三千元以上或在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一万元以上罚款的。 公安机关、

15、实行垂直领导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对罚款数额的听证范围,分别按国务院公安部门、实行垂直领导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自治区行政执法机关对罚款数额的听证范围有特殊要求的,由该行政执法机关提出具体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四、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七种,公告送达,送达案例,某市国土部门对姚某非法采矿进行立案调查,2010年8月10日将处罚告知书进行送达,执法人员与村委主任到过当事人住所后,当事人无人在家,执法人员遂将告知书交由村委主任签收。在其送达回证注明:经电话联系当事人,当事人同意将文书交村委主任。村

16、委主任即在文书的当事人处签字。8月25日,国土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书并予以送达。当事人不服,以未收到处罚告知书,该处罚决定程序违法为由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问题,1、请分析该送达方式存在问题? 2、程序是否违法?为什么?,1、,五、行政复议的执行,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复议机关或者上级机关责令被申请人执行,2、,申请人不履行义务 (不起诉),复议维持,有执行权,无执行权,自己执行,申请法院执行,复议改变,复议机关,原机关,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期限计算,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从作出之日起计算;,直接送达的 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邮寄送达的 邮件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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