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服务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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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快递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主讲:王再良,2,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知识,一、挪用资金罪 (一)概念 刑法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3,(二)认定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 一是、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 “数额较大”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 二是、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时间。 “超过3个月未还”就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

2、4,(三)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数额巨大和数额较大拒不退还属于同一种量刑标准。因为有些主体虽然挪用数额较大,还达不到巨大的标准,但拒不退还情节已经恶劣,理应比数额较大的量刑要重些。,5,二、职务侵占罪 (一)概念 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

3、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所有权。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6,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三百八十三条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处罚 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则按职务侵占罪论处。,7,(二)认定 本罪与贪污罪、盗窃罪、侵占罪的区别 1.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 (2)客观表现不同。 (3)主观目的不同。,8,2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的界限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

4、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1)主体要件不同, (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9,3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论处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10,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共性和区别: 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 区别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4)法定刑不同。本罪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法定刑较轻,且量刑的幅度较小;而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量刑幅度较宽。,11,4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

6、的界限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财物是否先据为己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

7、要求利用职务之便。,12,(4)本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三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本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13,(三)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

8、、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至二万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对侵占数额五千元至一万元的,就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的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超过十万元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4,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概念 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15,(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

9、认定 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1)按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必须是受贿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受贿行为处理。 (2)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合理报酬的,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是合法行为而不是犯罪。 (3)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接受亲朋好友的一般礼节性馈赠,而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的,不成立受贿罪。 (4)区分以收受回扣、手续费为特点的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与正当业务行为的界限。,16,2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两罪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

10、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从事业务的人员,17,(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受贿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受贿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可以”和“应当”的区别, 凡是刑法中规定“应当”的都是法定量刑情节,即必须的意思。而规定“可以”的则是酌定量刑情节,即可以这样也可以不这样。,18,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

11、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19,五、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一)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概念 我国刑法对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规定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民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

12、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属于犯罪。 如果行为人遭遇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延误投递邮件的,不构成本罪。 仅有延误投递的行为而没有发生重大损失的结果,不成立本罪。,20,(二)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认定 不论主体是出于何种目的,只要主观上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我国邮政法第四十八条有明文规定: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给据邮件损失的,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保价的给据邮件损失的除外; (2)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3)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21,(三)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三百零四条规定:

13、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2,六、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肇事罪的概念 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23,(二)交通肇事罪的认定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是否与重大交通事故具有因果关系等。,24,2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

14、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二者区别: 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仅有消极的不救助行为;而故意杀人或伤害罪行为,则表现在:(1)有积极行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2)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因为遗弃、隐藏,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25,3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如果故意使用驾车撞人的方法,在公共场所故意撞死撞伤不特定的多人的,应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15、罪。另外,故意使用驾车的方式杀害、伤害特定人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26,(三)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发生重大事故”的三种情形 :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27,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情形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16、;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28,特别恶劣情节情形: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9,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0,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一、快递服务中的民事权利 (一)民事权利的概念 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是权利主体对实施还是不实施一定行为的选择权 民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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