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抗诉的申请书范文

上传人:明*** 文档编号:96102628 上传时间:2019-08-24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54.4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9年抗诉的申请书范文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2019年抗诉的申请书范文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19年抗诉的申请书范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9年抗诉的申请书范文(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2019年抗诉的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山东省*村民,现住*区。 被申请人:滨州东升地毯有限公司。 地址:惠民县开发区号。 请求:请求撤销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一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惠民县人民法院(20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申请人不服一审裁定上诉到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以申请人提供还款凭证无公章为由,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申请人认为认定事实证据不足,故而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据民事诉讼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依法提出抗诉。 一、终审裁定认定事实证据不足。 终审裁定认定申请人提供的还款单据没有公章不予支持。由于当时彩霞地毯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管理混乱,所以部分单据只有收款人签名,收款人可做证人出庭证实,但法院没有传证人出庭作证就做出终审判决。 所以,终审裁定认定申请人提供的还款单据没有公章不予支持不符合常理。 二、终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终审裁定认定申请人妻子在对账单上的代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申请人曾在法庭否认妻子的签名,故对账单上的签名不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适用法律错误,故提请检察机关抗诉。 此呈 *法院 申请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