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管人员食堂液化气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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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站代理 全程开启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被监管人员食堂液化气采购项目(重招)采购项目编号:GZCQC1902HG01001采购类型:货物类采 购 人:广州市公安局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2019年3月目录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站代理 全程开启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18第四章 评标文件23第五章 合同(样本)38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4格式1 投标书45格式2 开标一览表46格式3 详细报价47格式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8格式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9格式6 实质

2、性响应一览表50格式7 投标资格情况表51格式8 投标人商务情况表528.1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538.2 客户评价情况一览表548.3 企业信誉及认证情况一览表55格式9 投标人技术情况表569.1 采购人需求响应差异表579.2 拟投入服务团队的配备情况一览表589.3 拟投入设备情况一览表59格式10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60格式11 交纳服务费承诺书61格式1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2格式13 政策适用性说明63格式14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若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可不递交该投标担保函)66第一章 投标邀请投标邀请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

3、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公安局被监管人员食堂液化气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GZCQC1902HG01001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被监管人员食堂液化气采购项目(重招)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500,000.00元四、采购数量:1批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服务期限单价最高限价被监管人员食堂液化气自合同签订起1年或在供应期内,货物价款总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暂定总价的,合同终止。50KG/瓶410元15KG/瓶126元注: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

4、部分内容进行投标。3、凡超出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4、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六、供应商资格: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提供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及气瓶充装许可证;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4、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

6、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联系电话:020-83576900传真:020-83499619邮编:510095(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83576900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注: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1. 总体说明1.1.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 适用范围1.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7、管理办法等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1.3. 关于定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采购人拒绝接受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1.4. 定义1.4.1. 采购人:是指广州市公安局。1.4.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4.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4.4. 中标人:是指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的投标人。1.4.5. 货物、设备: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1.4.6. 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

8、担的有关服务。1.4.7.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1.4.8.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1.4.9. 投标保证金:指投标人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交的款项。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之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根据规定予以没收的款项。1.4.10. 合同期、服务期限:是指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按要求交货并通过验收的期限。1.4.11. 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

9、日及北京时间。1.4.12.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1.5. 应遵循的原则1.5.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1.5.2. 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1.5.3. 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1.6.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6.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1.6.2.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采购人需求。1.6.3.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

10、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4.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7. 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投标方不得将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事实进行商业性宣传。1.8.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1、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9. 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1.10. 关于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1. 关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本项目可采用的信用担保形式包括:(1)投

12、标担保。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的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2)融资担保。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履约进行融资,详情请供应商自行咨询专业担保机构。1.12. 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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