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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出租房守则一、 办理入住手续才能进入房屋。办理手续时要缴交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各一份,交押金,交当月租金。未有暂住证的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二、 为了搞好安全,每位房客出入自觉关好大门,不得随便带朋友或亲戚进入出租屋内。三、 各房客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财物被盗,房东不负一切责任。四、 自觉搞好环境卫生,垃圾(特别是塑料袋)或吃剩的余菜、余饭不得倒进厕所,以免出现厕所堵塞。每天的垃圾自觉放进色共垃圾桶内。五、 爱护房内的设施、设备,如设施、设备需维修,一切费用由房客负责。六、 注意用水用电安全,注意使用热水器、使用石油气等安全,如因房客的疏忽大意,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房客自负。七、 缴交租金以月计算,房客每月准时缴交房租。超过该月期限3天,视作自动退房处理。八、 房客该月入住超过3天,收费按全月收取,如未住满该月退房,余额不退回。九、 各房的水费、电费、电视费、网费,按产生的实际费用由房客负责。十、 在出租房内不能从事赌博、色情等非法活动,如受有关部门查处,责任自负。十一、 如违反以上规定,房东有权制止及终止租用。十二、 房客退房时,需提前7天通知房东,经房东检查,房内原有的设施、设备完好,应交的费用交清,房东退回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