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县苏留庄镇玉安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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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夏津县苏留庄镇玉安加油站项目夏津县苏留庄镇玉安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盖章)(盖章):夏津县苏留庄镇玉安加油站夏津县苏留庄镇玉安加油站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19 年年 7 月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 个字(两个英文字 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

2、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 医院、 保护文物、 风景名胜区、 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 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拟建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拟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 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夏津县苏留庄镇玉安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夏津县苏留庄镇玉安加油站 法人代表赵玉安联系人赵玉安 通讯地址德州市夏津县

3、苏留庄镇温辛庄村东 联系电话 13953417165 传真邮政编码253200 建设地点德州市夏津县苏留庄镇温辛庄村东 立项审批单位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 员会 批准文号 鲁经贸市字 2006 329 号 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F5265 机动车燃油零 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98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0 总投资 (万元) 3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3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 (万元) 预计投产日期2008 年 4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和机动车量的快速增 加,各种路段的交

4、通不断发展扩大、车流量亦随之增加,加油站已成为不可缺少的一 部分。 为方便来往车辆加油,夏津县苏留庄镇玉安加油站在德州市夏津县苏留庄镇温 辛庄村东建设加油站项目。主营机动车燃料零售,方便市民及服务大众。本项目已 于2008年4月建成投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目前,该项目设备已安装投产,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该项目未依法向环保 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擅自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需进行环保处罚, 处罚文件为夏环罚字【2019】第(058)号,要求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以陆仟元 罚款。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5、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 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 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 理名录(2017年)(201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要求该项目 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建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 中“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24、加油、加气站 新建、扩建”编制报告表,项目 建设方委托我公司对夏津县苏留庄镇玉安加油站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我公司接受 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项目建设场地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勘查与调 研,收集了有关的工程资

6、料,依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 2、项目建设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建设政策符合性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七、石油、天然气 3、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 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土地规划符合性 拟建项目不属于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 录(2012 年本)中规定的项目;根据夏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调整完善方案(批复文号:德政土字200743 号)项目用地为拨用用地。根据夏津 黄河故道森林公园开发管理处出具的证明(见附件 5)项目用地符

7、合夏津黄河故道森 林公园开发管理处规划。 综上,拟建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环保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项目 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政策。 (3)环保政策“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可知,夏津县共有 2 处生态保 护红线区, 分别为: 德州市夏津武城水源涵养、 防风固沙、 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德州市世界文化自然遗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见下表。 表表 1 夏津县生态红线区域夏津县生态红线区域 生态保护对象生态保护对象范围范围 夏津县生态保 德州市夏津武城水源涵养、防风固东至马颊河畔,西至,南至夏津县城, 3 护红

8、线区 沙、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北至四女寺村九龙口湿地,包含夏津黄 河故道森林公园、 武城四女寺湿地公园、 夏津九龙口湿地公园的二级红线区。 德州市世界文化自然遗产水源涵养 生态保护红线区 上起夏津县白马湖镇白庄,经夏津、武 城、德城区,至第三店出德州境入河北 省。 拟建项目位于夏津县苏留庄镇,根据夏津县生态保护红线区,项目未涉及生态红 线区域范围,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具体见附图 6。 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 环境质量底线是对已无环境容量的,新上、增加污染物总量的项目坚决不批。拟 建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拟建项目周围大 气环境容

9、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拟建项目废气污染物排 放浓度达到标准,废水不外排,不影响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拟建项目对周围环境 的影响程度不大,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 资源利用上线是对突破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的项目坚决不批。拟建项 目位于德州市夏津县苏留庄镇,土地利用符合总体规划,电、水等资源利用符合当地 要求,拟建项目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与德州市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的通知 (德政字201734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2项目与德政字项目与德政字201734 号文相关分析一览表号文相关分析一览表 序序 号号 德政字

10、德政字201734 相关规定相关规定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是否属于负是否属于负 面清单面清单 1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 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饮用 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 染物的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 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 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红线 管理要求的项目。 拟建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一 级保护区,无废水外排; 所在位置不属于自然保护 区、 风 景名胜区、 生态功 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 弱区等。 不属于 2 以下 9 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 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高新技 术

11、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 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1.化工石化 项目;2.纺织印染项目;3.制浆造纸项目;4. 制药项目;5.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6.铅蓄电池 制造项目;7.皮革鞣制项目;8.电镀项目;9. 拟建项目不属于 9 类项 目之一。 不属于 4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3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养殖场项 目。 不属于 4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 限制类项目。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 不属于 5 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 解铝、平板玻璃、合成氨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所列项 目。 不属于 6 涉及高耗水、高

12、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 染物的造纸、焦化、氮肥、农药、有色金属、 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 鼓励发展的除外)不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 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所列项 目。 不属于 7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类) 的新建锅炉、 炉窑项目;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 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工业园区新建 20t/h 以下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项目。 拟建项目不新建锅炉、 炉窑。 不属于 8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塑料再生 项目。 不属于 9 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的 碳素类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碳素类项 目。 不属

13、于 10再生铅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再生铅项 目。 不属于 11污染物不能集中有效处置的木炭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木炭项 目。 不属于 12石棉制品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石棉制品 项目。 不属于 13新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光气及光 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项 目。 不属于 14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危险废物 处置项目。 不属于 15 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不能有效处 置的项目。排放恶臭气体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不 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拟建项目不排放高盐废 水、高浓度有机废水;不 排放恶臭气体、高浓度有 机废气。 不属于 16 不符合规划新增铅

14、、汞、铬、砷、镉等一类重 金属排放的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铅、汞、 铬、砷、镉等一类重金属 排放的项目。 不属于 17 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项目;未进入化工园区 的化工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生产危险 化学品的项目;不属于化 工项目。 不属于 18 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 成市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新建增加重 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拟建项目不增加重点污染 物排放。 不属于 19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项目。 拟建项目属于符合环保法 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项 目。 不属于 由上表分析可知,拟建项目属于“F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 5 建设项目,可

15、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 (4)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 业要入园区。 项目属于机动车燃油零售行业,不属于工业企业。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 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 3、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夏津县苏留庄镇玉安加油站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德州市夏津县苏留庄镇温辛庄村 东, 项目北侧和东侧为农田, 南侧为乡间路, 西侧为空地,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 。 项目主要进行汽油、 柴油的零售, 根据夏津黄河故道森林公园开发管理处出具的证明, 项目用地土地性质,符合夏津黄河故道森林公园开发管理

16、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加油站属于甲类易燃易爆场所,应远离居民区及商业繁华地带,但尽量考虑位于 交通方便区域。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及其(2014 年局部 修订版) 对加油站的站址选择要求, 配置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的加油站的油罐、 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表 3 中的相应规定。 表表 3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 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 地埋式油罐地埋式油罐通气管管口通气管管口、 加油机加油机一级站一级站二级站二级站三级站三级站 重要公共建筑物35353535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2117.512.512.5 民用建筑 保护物类别 一类保护物17.5141111 二类保护物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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