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新课程开发与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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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六中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简案)目 录前言1普通高中新课程模块学习评价与学分认定2普通高中新课程学校排课和学生选课指导方案3普通高中新课程课堂教学实施4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管理制度5普通高中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6普通高中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7校本教学研究制度8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师生互动网络学习模式方案前 言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精神,依照黑龙江省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现草拟哈六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本方案包括“模块学习评价与学分认定”“课堂教学实施”“教学管理”“课程开发与实施”“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校本教研”“学校排课与学生选课指导”“师生互动网络学习模

2、式”八个方面的内容。整体构划并解决课改实施过程中一些具体问题,切实做到本方案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一、模块学习评价及学分认定(一)模块学习评价内容及要求普通高中新课程模块学习评价采取综合评价的办法,对学生学习过程中修习课时、修习过程的综合表现、模块考试考核等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各项目评价具体要求如下:1修习课时主要体现学生学习的参与程度。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设置所规定的课时开设课程,学生必须按规定参加课程修习,课程修习的时间记录由授课教师登记,教务处核准建档;本项目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未经学校批准,课程模块实际修习时间低于该模块规定学时数六分之五的,视为不合格。评价为不合格的,该课程模

3、块学分不予认定(获得免修资格的除外)。2修习过程综合表现主要包括学生修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完成作业的情况、参与课堂学习活动情况、从事与修习内容相关的实验和实践活动及阶段性测试成绩等。阶段性测试的形式可以是笔试,也可以是口试或实践操作等;阶段性测试成绩的确定,可以是所有阶段测试成绩的平均,也可以是按计划各次测试占不同比例,最后相加而得,具体由学科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评价由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任课教师评价组成,各部分权重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模块学分认定小组在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任课教师评价基础上作出综合评价,报教务处审查批准。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级,C级以上者该项评价为合格;评

4、价为D级的,不能获得该模块相应学分。3模块考试考核指模块修习结束后举行的全面、系统的考试考核。其中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学习领域中的必修和选修模块的考试考核,须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进行测试;综合实践活动学习领域及所有学习领域中选修的考试考核,由任课教师制定考核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查通过后实施。本项目评价结果可采用等级制或百分制。其中等级制分为A、B、C、D四级,C级以上者该项评价为合格;评价为D级(或未达到考试考核总分60%)的,不能获得该模块相应学分。以上三方面均合格者,方能获得相应的模块学分。对于必修模块未能获得学分的学生,可以申请重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

5、习模块的考试,重考合格后可获得学分;重考仍不合格者,允许重修。对于选修模块未能获得学分的学生,可参照必修模块方法执行,也可申请改修其他模块(重修或改修要在接到学分不被认定通知后1年内完成)。二、学分认定程序1学校是模块考核及学分认定的主体。学校在校长的统一部署下,由教务处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成立若干模块学分认定小组。校长是模块考核及学分认定的第一责任人;教务处负责制定学分认定的标准和程序;模块学分认定小组负责对本模块学分的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并将结果上报教务处。2学生按规定完成课程(模块)修习并经考试、考核后,在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任课教师评价的基础上,模块学分认定小组根据学分认定要求

6、,作出综合评价。同时,应填写“学生模块修习学分成绩认定表”、“学科模块修习学分成绩评定登记表”交教务部门审核。3教务处对模块学分认定小组的评定意见和学生资料进行复审,对不能获得学分的学生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告知其原因。学生对学分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教务处提出复议申请,教务处自接到申请10日内作出决议,并回复申请人。4教务处向校长书面提交学生学分认定的意见,由校长签署后确认。5教务处应及时将由校长签署后确认的学生学分登记入“学生修习学分成绩报告单”。附1:学生模块修习成绩认定登记表学校: 姓 名年级班级性 别学 号学 科课程类别(必修、选修)模块名称修习课时(总课时数

7、 )修习课时(等第)修习过程综合表现项 目学生自评小组评价任课教师评价等第课堂表现平时作业平时测验累 计模块考试考核(分 值)等第获得学分学生本人(签 字)年 月 日任课教师(签 字)年 月 日学分认定小组组长(签 字)年 月 日教务处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附2:学科模块修习成绩认定登记表学校: 学科行政班任课教师教学班模块名称课程类别(必修、选修)总修习课时模块学分学 号姓 名修习课时等第修习过程综合表现等第模块考试考核成绩等第获得学分任课教师(签字)年 月 日学分认定小组(签字)年 月 日教务处(签章)年 月 日校长签署意见附3:学生模块修习成绩报告单学校: 年级: 学年: 学期:姓名

8、性别学号班级学科模块名称修习课时学习过程综合表现等第模块考试考核成绩等第获得学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项目获得学分选修课程名称等第学分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学期学分小计补考或重修科目模块教务处(签章)年 月 日七、学校排课和学生选课指导方案目 录 普通高中课程结构与毕业要求(一)课程结构(二)学制学时学分(三)毕业要求(四)普通高中课程结构一览表 课程简介与设置方案 (一)校本课程结构与说明(二)课程设置方案1.必修课程(1)课程说明与毕业要求:(2)必修课程配置一览表:2.选修课程(1)选修课程结构与毕业要求(2)开设的选修课程及配置一览表:3.选修

9、课程:(1)选修课程结构与毕业要求(2)开设的选修课程及配置一览表:(三)学生三年修习课程与获得学分计划表:1.高一学年课程与学分设置表2.高二学年课程与学分设置表(1)理科课程与学分设置表(2)文科课程与学分设置表3.高三学年课程与学分设置表(1)理科课程与学分设置表(2)文科课程与学分设置表(四)学生学分计划建议表 学生选课指导 (一)选课应遵循的原则(二)选课程序(三)选课的注意事项学分认定(一)学分认定的内容(二) 学分认定程序(三)学分与学籍管理附录:学科类课程介绍1.必修课程介绍2.选修课程介绍3.选修课程介绍一、普通高中课程结构和毕业要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有关规

10、定,我校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如下:(一)课程结构普通高中课程分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具体设置如下: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共8个领域,合计116个学分,所有高中必须全部开设,并作为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国家课程标准中规定的选修课程,是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需要、分类别分层次设置的。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发若干模块,供学生选择。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和选修I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学习领域包括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和综合实践活动,反映现代

11、科学综合化的趋势,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美术和音乐)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每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模块的设置有利于适时调整课程内容,有利于学校有特色地发展,有利于学生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二)学制学时学分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11周。为了使学生合理而有序地安排课程,各地区可以针对每个学期长短不一的情况,调整学年教学时间。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段10周,其中9周授

12、课,1周复习考试。必修和选修课程的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 2学分。为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每周安排4学时,在1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的教学任务;也可以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每周安排2学时,在2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教学的任务;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 1学分;研究性学习应当保证270的学时,计15学分;社会实践共3周,合计6学分;社区服务按照工作日计算,10个工作日计2学分。选修课程按照模块开发,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也可以36学时2学分。学生每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应获得一定的学分。(三)毕业要求学生毕业资格由学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认定。凡具有本校高中学籍的学生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准予毕业:1.三年内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以上;2.三个学年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区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在选修中要至少获得6个学分;总学分达到144个方可毕业;学习领域科 目必 修选修选修学分周学时所需学段总学时语言与文学语文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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