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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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职务: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鉴于: 1、乙方知悉,因其担任的职务,必然会涉及深圳市凯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宜美智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和技术信息,而这些业务和技术信息均属于深圳市凯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宜美智科技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 2、乙方承认,向甲方现有或潜在的竞争对手或其它人事披露任何这些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将会导致甲方处于一个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并将会破坏甲方的业务;如果乙方离开集团或事业部,并在与甲方有竞争的其它公司内工作,则将会对甲方造成严重损失。 现甲乙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

2、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并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等有关事项,签订下列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作成果归属 1.1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设计图纸、技术方案、各类策划方案、管理方法或流程、作品、发明创造等各种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充分自由地利用上述各种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1.2 乙方在此确认,甲方按规定支付给其的薪金和其他福利、报酬中包含了就乙方进行知识产权创新或其他与此相关活动中甲方给予之奖励。 1.3 在任职期间非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深圳

3、市凯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宜美智科技有限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归属乙方的各种知识产权,乙方同意以最优惠价格提供给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深圳市凯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宜美智科技有限公司)独占使用。 二、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1 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而获取的(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的方式)可以给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深圳市凯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宜美智科技有限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的且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具体的经营信息与技术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范围,乙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2.2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类: 2.2.1各种技术 、技术信息。包括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者其他形式

4、的载体所表现的设计、工艺、数据、配方、诀窍、程序、技术方案、制造方法、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等; 2.2.2 经营战略、市场营销计划和战略、产品信息、现有客户、潜在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信息、商务机会、经营数据、服务网络、需求信息、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业务计划、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标书内容、备忘录、协议书、费用预算、设备资源、人力资源、重要的管理方法或流程、财务报表、利润指标及不公开的财务数据等。 2.2.3 有关组织与财务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机构及组织的变动、合并、分立;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变动。 2、经营管理层人事变动。 3、来自国内

5、外的投资。 4、银行贷款情况。 5、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 2.2.4 有关市场开发、推销战略,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调查,预测出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对产品的需求数量和可能的价格。 2、公司的销售组织、销售价格、售后服务、促销手段、广告宣传等方面的信息。 3、公司的供货渠道。 4、销售网络、销售渠道、客户名单。 5、公司的销售管理诀窍、客户资源、产销策略、招投标、中标标底及投标书内容,传输中的商业数据,电话、传真等信息。 6、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7、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或正在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模计划、经营项目及各项目资料。 8、董事会、年度报告及总结等重要文件资料。 2.

6、2.5 有关新技术开发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以设计原理、标准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所表现的设计、制作工艺、数据、制造方法、程序、诀窍等。 2、线路图形编辑软件、宜美智线路外观检测嵌入式软件、宜美智线路外观检测制作软件等公司产品的核心技术的技术方案、电路设计、测试方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研究开发记录、测试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档案等为公司专有技术相关资料。 3、公司准备或已经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 4、公司准备或已经申报发明奖、软件著作权、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 5、公司在研发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技术成果。 6、公司准备转让或已经转让技术。 7、专门人

7、才的招募动向和计划。 8、新产品的开发计划、组织、试验过程及有关数据等。 2.2.5 法律关系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 2、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的动向和进度等。 2.2.5 其他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公司在不断经营和发展中所产生的甲方要求保密的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及其他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 三、乙方的保密义务 3.1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深圳市凯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宜美智科技有限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深圳市凯码时代科技

8、有限公司、深圳宜美智科技有限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深圳市凯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宜美智科技有限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3.2 乙方保证,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属于甲方或者虽然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不得利用前述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3.3 除了履行职务外,乙方承诺,无论是在乙方任职或离职期间,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

9、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在工作中不应知悉或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直到甲方宣布解密或保密信息实际已经公开。 3.4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关联公司、参股公司、控股公司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3.5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

10、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3.6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扣留、带离、转移给他人或者销毁。 如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这些载体可退回乙方;如无法从乙方自备的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乙方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须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3.7 保密期限:从乙方知悉甲方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之日起至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公开之日,不论乙方是否在职或离职。

11、四、竞业限制条款 4.1 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到与甲方、关联公司、参股公司、控股公司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本条所称“自己开业”包括乙方自己开业,以参股或合作等方式参与他人开业或幕后指使他人开业等情形。 4.2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为二年,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开始计算。 4.3 乙方的竞业的地域范围为: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及甲方在国际已开发的市场地域范围之内。 4.4 乙方在履行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应当每月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为乙方离职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竞业

12、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时间为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每月的月底。 4.5 竞业限制期限内,乙方入职新单位的,应在五日内将新单位的名称、人事部门联系方式告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4.6 甲方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前,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出具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乙方任职单位变更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拒绝履行上述义务的,甲方有权停放竞业限制补偿金。 4.6 甲方可根据乙方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的范围及重要性等因素,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规定的竞业限制条款,该条款解除后,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可自由择业,但乙方仍有义务保守甲方尚未公开的商业秘密

13、或知识产权。 4.7 乙方同意,在乙方任职期间及其后两年,乙方将不会直接或间接指使、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成甲方任何其他管理人员或受聘人员终止与甲方的雇佣关系。但在任职期间为履行职责而采取的行动除外。 五、违约责任 5.1 乙方了解、知悉如果其违反上述义务,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深圳市凯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宜美智科技有限公司)将会或可能会受到严重损失,乙方同意,如违约则按本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2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保密义务的,损失赔偿额为包括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深圳市凯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宜美智科技有限公司)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可举证之期待利益损失。如果甲方

14、及甲方关联公司(深圳市凯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宜美智科技有限公司)的损失难以计算的,乙方同意甲方可选择按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益的五倍或者甲方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6倍计算。 5.3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关于违约金的数额,乙方同意甲方可选择按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所获全部利益的五倍或者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每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24)的三倍计算。 5.3 如乙方同时违反本协议中的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应同时按本协议第5.1和5.2条款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因调查和追究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公证费、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亦由乙方承担。 5.4 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或其他民事责任后,如乙方涉嫌刑事犯罪的,甲方仍保留通要求司法机关追究乙方刑事责任的权利。 六、其他 6.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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