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9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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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 评级结果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A 评级展望:稳定 本期短期融资券信用等级:A-1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人民币 80 亿元 本期短期融资券期限:365 天 偿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募集资金用途:优化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 和主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评级时间:2019 年 1 月 8 日 主要数据 项项 目目 2018年年 9月末月末 2017 年末年末 2016 年末年末 2015 年末年末 资产总额(亿元) 47432.30 44867.95 41137.71 39215.30 负债总额

2、(亿元) 5277.81 5417.51 4853.28 5333.69 股东权益(亿元) 42154.49 39450.44 36284.43 33881.60 全部有息债务(亿元) 4772.74 4963.27 4370.90 4766.50 资产负债率(%) 11.13 12.07 11.80 13.60 流动比率(%) - 136.41 132.85 138.75 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 - 11.69 11.44 13.63 长期债务资本化比例(%) - 2.76 2.26 3.15 项项 目目 2018年年 1-9月月 2017年年 2016 年年 2015 年年 营业总收入(

3、亿元) 4205.00 5105.93 4723.39 5187.49 净利润(亿元) 4031.85 4890.12 4478.64 5033.03 EBITDA(亿元) - 5103.46 4720.80 5181.55 费用收入比(%) - 4.23 4.13 2.15 EBITDA 利息倍数(倍) - 23.92 24.55 49.15 EBITDA 全部债务比(倍) - 1.03 1.08 1.09 经营现金流动负债比(%) - 5.10 7.01 1.49 平均资产收益率(%) - 11.37 11.15 14.16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91 12.77 15.69

4、数据来源:中央汇金公司审计报告,联合资信整理。 注:2018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分析师 葛成东 谢冰姝 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邮箱: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 中国人保财险大厦17层(100022) 网址: 评级观点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中央汇金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公司” 或“公司”) 拟发行的 2019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 券(人民币 80 亿元)的信用等级为 A-1。基于 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以及本期短期融资券 偿还能力的综合分析,联合资信认为,公司本 期短期融资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优势 作为

5、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在维 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发 挥重要作用,战略定位独特; 持有的重点金融企业股权涵盖银行、 保险、 证券等核心金融领域,绝大部分为上市金 融机构及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综合财务 实力雄厚,其中工、农、中、建等机构在 银行业具有重要的行业地位和明显的市场 竞争优势,能够带来较好的投资收益; 财务杠杆水平低,债务负担轻,整体盈利 水平良好。 关注 宏观经济下行以及监管加强的背景下,银 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发展态势有所 放缓,对中央汇金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有一 定影响。 - 2 - 声 明 一、本报告引用的资料主要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6、) 提供,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 二、除因本次评级事项联合资信与该公司构成委托关系外,联合资信、评级人员 与该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三、联合资信与评级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 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四、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联合资信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做出的独 立判断,未因该公司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改变评级意见。 五、本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 六、本次信用评级结果的有效期为本期债项的存续期;根据跟踪

7、评级的结论,在 有效期内信用等级有可能发生变化。 - 3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 一、主体概况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 央汇金公司”或“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成立, 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 独资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 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 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 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中 央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 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 活动。2007 年 9 月,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从 中国人民银行购

8、买中央汇金公司的全部股权, 并将上述股权作为对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投公司”)出资的一部分,注入 中投公司。截至 2017 年末,中央汇金公司实收 资本 8282.09 亿元(人民币,下同)。 中投公司持有中央汇金公司 100%的股权, 其成立于 2007 年 9 月,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亿美元,组建宗旨是实现国家外汇资金多元化 投资,在可接受风险范围内实现股东权益最大 化。中投公司根据国务院要求持有中央汇金公 司股权,中投公司开展投资业务和中央汇金公 司代表国家行使股东职能的行为之间有严格的 防火墙。 中央汇金公司的经营范围:根

9、据国务院授 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国务 院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 截至 2017 年末, 中央汇金公司设有银行机 构管理一部、银行机构管理二部、证券机构管 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法律合 规部、公关外事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和内 审部等部门(公司组织架构图见附录 1) 。其中 银行机构管理一部负责工行、农行、中行、建 行股权管理工作,银行机构管理二部负责国开 行、光大银行、政策性金融机构等股权管理工 作,证券机构管理部负责公司控参股证券公司 等股权管理工作,保险机构管理部负责公司控 参股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工作。截至 2017 年末, 公司员工人数共计 135 人。 截至 2

10、017 年末, 公司资产总额为 44867.95 亿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余额 39029.50 亿元; 负债总额 5417.51 亿元,其中全部有息债务余 额 4963.27 亿元; 股东权益 39450.44 亿元。 2017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5105.93 亿元,净利 润 4890.12 亿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47432.30 亿 元 , 其 中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余 额 41387.34 亿元;负债总额 5277.81 亿元,其中 全部有息债务余额 4772.74 亿元;股东权益 42154.49 亿元。2018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

11、总收入 4205.00 亿元,净利润 4031.85 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 号新保利大厦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1 二、本期短期融资券概况 自 2017 年起,经交易商协会注册,中央汇 金公司开始分期滚动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优化负债结构、补充 流动资金和主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用途。2018 年以来,公司分别发行了第一期 短期融资券 50 亿元、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50 亿 元、第三期短期融资券 90 亿元、第四期短期融 资券 90 亿元、第五期短期融资券 110 亿元、第 1注:丁学东已调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正部长级),授权屠光绍代行

12、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权。自 2017 年 3 月 2 日起生效,至国务院做出新的任命为止,屠光绍现任中 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 4 - 六期短期融资券 90 亿元和第七期短期融资券 110 亿元,本期拟发行 2019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 资券 80 亿元,期限 365 天。 发行人承诺,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所募集 资金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房地产投资。 在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存续期间,若因经营 发展需要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将在变 更资金用途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以全部资产和经营现金流作为还本 付息保障。 三三

13、、主体长期信用状况 中央汇金公司的重要股东职责由国务院行 使,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任命,对国 务院负责,且重大事项需上报国务院审批。目 前,中央汇金公司建立了由董事会、监事会及 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并制定了相 关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公司各治理主体能够 履行各自职责,公司治理水平良好。 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 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 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 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公司 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 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截至 2017 年末,中央汇金公司控股参股了国家开发 银

14、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 份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 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等 18 家机构 (控股参股机构持股比例见 附录 2) 。 中央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 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履行出资人代表职 责,不开展其他商业性经营活动。因此,中央 汇金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主要为通过公司治理 渠道加强各控参股机构的风险管理。中央汇金 公司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行使权利、 发出“风险提 示函”与“管理建议函”进行提示或建议、派出董 监事进入机构董事会及监事会等

15、方式,推动控 参股机构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 险内控管理,培育合规稳健的风险管理文化。 中央汇金公司制定了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明确 各类风险的识别与评估、控制与缓释措施、风 险报告等管理要求。在信用风险方面,由于中 央汇金公司不开展商业性经营活动,信用风险 敞口基本为零;针对涉及到存款银行授信的人 民币现金管理业务,中央汇金公司制定了人 民币现金管理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 明确交易对 手的信用评级要求和授信规则。在市场风险方 面,中央汇金公司作为国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 人代表,长期持有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股权,实 行权益法核算。在流动性风险方面,中央汇金 公司现金流充沛,每年收到控参股企业现金

16、分 红足以覆盖债务融资的利息支出;同时中央汇 金公司与国内主要银行有较大规模的授信安 排,需要时可通过银行贷款、发债等方式补充 流动性。在操作风险方面,中央汇金公司不开 展其他商业性经营活动,操作风险极低。整体 看,中央汇金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管理 体系,风险管理水平能够满足当前业务开展的 需求。 作为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中央 汇金公司主要职能是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 股权投资,因此其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构 成。近年来,随着对控股参股金融机构所享有 权益的增加, 中央汇金公司资产规模持续增长。 截至 2017 年末,中央汇金公司资产总额为 44867.95 亿元(见表 1) 。近年来,中央汇金公 司根据金融市场环境状况,适当调低对控股国 有大行的现金分红比例要求,以提升银行的资 本内生增长能力,同时通过参与配股的方式进 一步增强控参股金融机构的资本实力,伴随自 身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出的现金规模 的增长,其现金类资产规模呈现波动变化。截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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