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95303193 上传时间:2019-08-16 格式:PDF 页数:11 大小:329.9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015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发行公告 发行人发行人 注册金额:注册金额: 人民币人民币 150150 亿元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人民币 4040 亿元亿元 发行期限:发行期限: 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 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担保情况:担保情况: 无担保无担保 评级机构: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发行人主体信用级

2、别: AAAAAA 本期中期票据级别:本期中期票据级别: AAAAAA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二二一五年一五年三三月月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1 一、一、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发行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 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 也不代表对本期中期 票据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 2、发行人承诺本发行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对其承担个别 和连带法律责任。 3、此次发行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已在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

3、易商协会注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4、本次共发行面值4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期限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 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每张面 值为100元。 5、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本次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机构投资人之间流通转让。 7、本公告仅对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有关事宜 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期中期票据的详细 情况, 敬

4、请阅读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 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上海清算所网站()和中国货币网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2 二、二、释义释义 本公司/中电投集团/发行 人: 指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期票据: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 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中期票据: 指发行规模为 40 亿元人民币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注册总额度: 150 亿元 募集说明书: 指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行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 票据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

5、指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主承销商: 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协议: 指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订的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承销团: 指为发行本期债券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 承销团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其他承销团成员签订的 中国电力投资集 团公司 2015-2017 年度中期票据之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指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团协议之规定,在承销期结束时, 将售后剩余的本期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簿记建档: 指由主承销商作为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 中期票据利率水平

6、的意愿的程序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工作日: 指中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3 三、三、 发行基本情况发行基本情况 中期票据名称:中期票据名称: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发行人: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 工具余额:工具余额: 截至 2014 年 12 月末,本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待偿 还超短期融资券共计 325

7、 亿元、 短期融资券共计 142.7 亿元、 中期票据共计 135 亿元、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 具共计 638.9 亿,其他债券共计 145 亿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15】MTN51 号 注册额度:注册额度: 人民币壹佰伍拾亿元(15,000,000,000.00 元) 本期发行金额: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肆拾亿元(4,000,000,000.00 元) 中期票据期限:中期票据期限: 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 并在 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赎回权赎回权 于本期中期票据第 5 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 发行人有权 按面值加应付利息 (包括

8、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 赎回本 期中期票据 非闰年计息年度天数:非闰年计息年度天数: 365 天 闰年计息年度天数:闰年计息年度天数: 366 天 中期票据面值:中期票据面值: 100 元 偿付顺序偿付顺序: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 等同于发行人其他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中期票据形式:中期票据形式: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实名制记账式 发行价格: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100 元/百元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计息 -前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 售方式确定,在前 5 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第 6 个计息年度起,每

9、5 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前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 利差, 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 个工作日中 国债券信息网() (或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 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 待偿期为 5 年的国债 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初始利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4 差为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 6 个计息年度开始 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 个基点,在第 6 个计息年度至第 10 个计息年度内 保持

10、不变。 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5 个工作 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 (或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 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 待偿期为 5 年的国债 收益率算术平均值 (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 此后每 5 年重置票面利率以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 个基点确定 -票面利率计算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 初始利差+300bps -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 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 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 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 个基点确定 承销方式:承销方式: 组织

11、承销团,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发行日期发行日期: 2015 年【3】月【31】日 起息日期起息日期: 2015 年【4】月【1】日 付息日期付息日期: 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 【2020】年【4】月【1】日 票面利率重置日:票面利率重置日: 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 5 年之各日 兑付日兑付日期期: 无 递延支付利息条款:递延支付利息条款: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 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 延的

12、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 且不 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前述利息递延不构 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 每笔递延利息在 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付息方式:付息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每个付息日前 5 个工作日, 由发行人按照 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付息 公告 ,并在付息日按票面利率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 付息工作; 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 发行人及相 关中介机构应在付息日前 5 个工作日披露 递延支付利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5 息公告 强制付息事件:强制付息事件: 付息日前 12 个月,发生

13、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 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 息: (1)向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 项:项: 发行人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情形时, 直至已递延利息及其 孳息全部清偿完毕,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向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赎回方式:赎回方式: 如在前述赎回权条款规定的时间, 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 权, 则于赎回日前一个月, 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 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提前赎回公告 , 并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赎回工作 持有人救济条款:持有人救济条款: 如果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时发行人仍未付息, 或发行人违 反利息递延

14、下的限制事项, 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和 联席主承销商将召集持有人会议, 由持有人会议达成相 关决议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本期中期票据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 簿记建档安排:簿记建档安排: 由平安银行安排簿记建档 分销安排:分销安排: 承销团成员在本期中期票据分销期内将所承销的中期 票据按照协议价格向其他市场成员进行分销, 所分销的 中期票据应在上海清算所办理托管 登记托管安排:登记托管安排: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登 记托管 中期票据担保:中期票据担保: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

15、级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信用评级结果: 本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 本期中期票据信用级别为 AAA 税务提示: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 法规的规定, 投资者投资本期 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适用法律: 本期所发行中期票据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6 四、四、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一)簿记建档安排(一)簿记建档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簿记建档日暨发行日上午 9:00-15:00 为簿记建档时间。簿 记建档管理人在规定时间内收集承销团成员申购要约传真件, 并据此进行簿记建 档, 簿记建档完

16、成后将盖章的认购确认书及缴款通知单传真通知中标的承销团成 员。 (二)承销与分销安排(二)承销与分销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负责组建中 期票据承销团,由承销团进行承销,未售出部分由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规定进 行余额包销。 分销方式: 承销团成员在本期中期票据分销期内将所承销的中期票据进行分 销,所分销的中期票据按上海清算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托管。 分销对象: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 分销价格:承销团成员与分销对象协商确定本期中期票据的分销价格。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2015 年【3】月【24】日发布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 2、2015 年【3】月【31】日 9:00-15:00 为簿记建档时间,承销商将加盖公 章的申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票中长线技巧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