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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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15 年度第年度第二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发行人:发行人: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一五五年年七七月月 一一、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公司” ) 拟发行 2015 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主 承销商。 2. 发行人承诺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对其承担个别和连 带法律责任。 3.本期短期融资券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 协会对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投资价值做出

2、任何评价, 也不代表对本期短期融资券的 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 4.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 7 亿元,期限 366 天。 5.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 。 6. 本期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7. 本公告仅对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有 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 解本期短期融资券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该募集说明书已

3、刊登于上海清算所网站 (http:/ 。 二、释义二、释义 发行人发行人/山鹰纸业山鹰纸业/ 公司公司/本公司本公司 指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 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融资券 指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本期发行本期发行 指本期发行金额为 7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指公司为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并向投资者披露发行相关信 息而制作的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期 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我国

4、、中国我国、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银行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上海清算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主承销商及簿记管 理人理人 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主承销 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承销协议 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署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余额包销 指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 后剩余的本期短期融资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方式 簿记建

5、档簿记建档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 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 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 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 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 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 机构 ,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间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 银行间市场银行间市场 指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缴款通知书缴款通知书 指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

6、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实名制记账式短期实名制记账式短期 融资券融资券 指通过上海清算所的登记托管系统以记账方式登记和托管 的短期融资券 工作日工作日 指中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短期融资券名称:短期融资券名称: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发行人: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及簿记主承销商及簿记 管理人:管理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待偿还债务融资待偿还债务融资 工具余额:工具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为 15 亿 元、公司债为 8 亿

7、元 短期融资券注册短期融资券注册 额度:额度: 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RMB1,500,000,000.00 元) 本次发行金额:本次发行金额: 人民币柒亿元整(RMB700,000,000.00 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15CP170 号 短期融资券期限:短期融资券期限: 366 天 短期融资券面值:短期融资券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整(RMB100.00 元) 发行利率:发行利率: 采用固定利率发行,发行利率按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短期融资券形式:短期融资券形式: 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本期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

8、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 承销方式: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本期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 中配售方式发行 发行价格: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壹佰元整(RMB100.00 元) 簿记建档时间:簿记建档时间: 2015 年 9 月 17 日 发行日期:发行日期: 2015 年 9 月 17 日 缴款日期:缴款日期: 2015 年 9 月 18 日 起息日期:起息日期: 2015 年 9 月 18 日 上市流通日期:上市流通日期: 2015 年 9 月 21 日 付息日:付息日:

9、 2016 年9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付息方式:付息方式: 本期短期融资券每个付息日前 5 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 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 付息公告 , 并在付息日按 票面利率由托管机构代理完成付息工作 兑付日 (本金到期兑付日 (本金到期 日):日): 2016 年 9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兑付价格:兑付价格: 到期还本付息,本金按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兑付方式: 本期短期融资券到期一次性还本,由托管机构代理兑付。本期短 期融资券兑付日前 5 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 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 。本

10、期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按 照上清所的规定,由上清所代理完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 中详细披露 担保状况:担保状况: 本期短期融资券不设立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信用评级结果: 本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本期短期融资券信用级别为 A-1, 评 级展望为稳定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 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集中簿记建档 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后确定,并在本期中期票 据存续期内固定不变,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托管方式:托管方式: 采用实名记账方式 托管机构: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

11、建档系集中簿记建档系 统技术支持机构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金所 交易市场:交易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税务提示: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短期融资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适用法律: 本期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 四、本次发行安排四、本次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短期融资券簿记管理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短 期融资券承销团成员须在2015年9月17日9时至12时整, 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 簿记管理人提交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申购

12、要 约 (以下简称“申购要约”) ,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 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 ,申购金额 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 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 有人账户。 (三

13、)缴款和结算安排(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15年9月18日12点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15年9月17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安徽山鹰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以下简 称“ 缴款通知书 ”) , 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 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2: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 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 资金账号:115500733 户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人行支付系统号:310290000013 如合格的承销商

14、不能按期足额缴款, 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 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短期融资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短期融资券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短期融资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 算所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 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短期融资券 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短期融资券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15年9月21日) ,即可以在全 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15、。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六)其他 无。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 、发行人(一) 、发行人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 3 号,邮编:243000 法定代表人:吴明武 联系电话:021-62376587 传真:021-62376799 联系人:刘海龙 (二)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二)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邹学诚 联系电话:021-61614470 传真:021-63604215 邮政编码:2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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