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亚厦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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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1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控 股”和“本公司”)定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规模为 5 亿元人 民币的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现公告如下: 第一章第一章 释义释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投资价值作

2、出 任何评价, 也不代表对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 投资者购买本公司本期短期融资券,应当认真阅读本期短期融资 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 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发行公告,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2 1、发行人/亚厦控股/本公司: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2、短期融资券:由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 约定在一年

3、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3、 募集说明书: 公司为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 亚 厦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 4、 发行公告: 公司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 亚 厦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5、 本期发行: 指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行为。 6、承销团: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承销商组成的承销 团。 7、簿记建档: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 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 工具利率

4、(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 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 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8、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 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间 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9、北金所: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10、主承销商: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注册机构、交易商协会: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12、托管机构: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13、银行间市场: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14、投资

5、者、发行对象: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 15、 工作日: 指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16、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第二章 本期发行基本情况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3 一、发行条款一、发行条款 短期融资券名称: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全称: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人民币叁拾亿元(即 RMB3,000,000,000.00) 注册总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即 RMB 1,000,000,000.00) 接受注册通

6、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13CP298 号 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伍亿元(即 RMB 500,000,000.00) 短期融资券期限:366 天,自 2015 年 8 月 14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14 日 止 计息年度天数:366 天 短期融资券面值:人民币壹佰元(即 100 元) 发行价格:100 元/百元面值 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短期融 资券存续期内保持不变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团成员以承购包销方式承销 本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方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

7、售方式发行 发行日期:2015 年 8 月 12 日 缴款日期:2015 年 8 月 14 日 起息日期:自缴款日开始计息,本短期融资券兑付时付息 债权债务登记日:2015 年 8 月 14 日 兑付价格:按短期融资券面值兑付,即人民币壹佰元/每百元面值 兑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息随本金一起偿付,通过银行间市 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 )的上海清算所登记托管系统 进行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4 兑付日期:2016 年 8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 个工作日) 信用评级机构及结果: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

8、合评定,本期短 期融资券信用等级为 A-1,企业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 AA 担保情况:无担保 簿记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北金所 二、发行安排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短期融资券簿记管理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短期融资券 承销团成员须在 2015 年 8 月 12 日 9:00 至 15:00 整, 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 记管理人提交书面形式的加盖公章的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 融资券申购要约 (以下简称“申购要约”) ,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 中

9、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申购金 额超过 1,000 万元必须是 1,000 万元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 A 类或 B 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 C 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 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 C 类 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

10、、缴款时间:2015 年 8 月 14 日上午 11 时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 2015 年 8 月 13 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亚厦控 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 缴 款通知书”) ,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短期融资券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5 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 11 时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 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中国银行总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 帐号:110400393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

11、104100000004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 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 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短期融资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短期融资券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短期融资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 算所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 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短期融资券 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短期融资券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15 年 8 月

12、17 日) ,即可以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 进行。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6 第三章 本期发行有关机构联系方式 第三章 本期发行有关机构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注册名称: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欣欣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RMB100,000,000.00)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2003 年 1 月 15 日 工商登记号:330000000009301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 299 号冠盛大厦 20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锦华路 17 号 邮政编码:312300 联系人:薛伟 联系电话:0575-82189890 传真(Fax) :0575-82189888 (二)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主承销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 张露 电话:010-66595054 传真:010-66594337 邮政编码: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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