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反洗钱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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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建设银行( 合 规 部 )建合200720号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苏州、三峡分行: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发200717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各行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了解和掌握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的程序、方法和步骤,并积极配合当地人民银行做好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二、各行要将接受人民银行反洗钱检查情况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合规风险事项报告制度(建总发2006172号)要求及时报告总行。一级分行及所辖机构接受当

2、地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总行合规部。检查结束后,如未受到处罚,一级分行应在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将情况报告总行合规部;如有受到检查机构处罚预告的,一级分行应在收到处罚预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报告总行合规部。如受到严重处罚、达到重大或特大风险事项标准的,应按建总发2007124号文件的要求及时报告总行。三、各行在接受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向当地人民银行和总行有关部门的汇报与沟通,对与检查机构存有争议的问题,务必领导重视,耐心解释,多方协调,努力争取理解或谅解,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损失或不良影响。各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总行反映。联系人:狄琳 电话:010-邮箱:dilin/zh/二七年六月十五日主题词:合规 反洗钱 通知 抄送:各审计分部、各总审计室。 本行发送:高管层,行长办公室,会计部,信息中心,公司业务部,集团客户部,机构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个人金融部,高端客户部,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信用卡中心,金融市场部,信息技术管理部,营运管理部,电子银行部,法律事务部,纪检监察部,安全保卫部。 校对:合规部 狄琳 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办公室 2007年0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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