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供电局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工作指引试行资料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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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供电局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工作指引(试行)佛山供电局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工作指引(试行)佛山供电局二零一四年八月1目录1.总则32.并网申请受理43.接入系统方案编制与审核64.工程设计与审核85.并网项目工程建设协调106.并网项目工程查验107.购售电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的签订138.装表及并网运行149.资料归档1510.电费结算与补贴转付1611.信息统计1712.咨询与投诉1713.附则18附件1: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工作指引流程图19附件2: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项目服务子流程图22附件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31附件4: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代表出具的项目同意书(参考文本)34

2、附件5: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意向函35附件6:佛山供电局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技术指引(试行)36附件7: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37附件8: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调试申请表46附件9: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设计资料审核意见书47附件10: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48附件1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调度协议49附件1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查验意见通知单50附件1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务资料移交单.54附件14:居民光伏并网设备配置参考表.55附件15:居民光伏接入系统示意图.56佛山供电局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细则(试行)1 总则1.1为进一步细化分布式光伏发电

3、项目的服务要求,促进佛山地区光伏发电规范和健康的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南方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等新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南方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指南(暂行)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营业服务相关规范文件的通知(广电市201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指引。1.2本细则适用于佛山供电局供电辖区、接入20千伏及以下电网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3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电压等级的相关要求,参照佛山供电局计划发展部印发的佛山供电局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技术指引(试行)执行,单个接入点的接入容量1000kW时,应采用10kV接入。1.4按照

4、简化并网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促进高效利用的基本原则受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务。1.4.1所有光伏发电项目各业务原则上由当地供电所营业厅光伏专窗受理;佛山营业厅也设立专窗,受理10(20)千伏并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务。1.4.2对于以10(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项目,由市局统筹管理;以380(220)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项目,由所在区局统筹管理。1.5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分为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编制与审核、工程设计与审查、并网项目工程建设协调、并网项目工程查验、购售电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的签订、装表及并网运行、资料归档、电费结算与补贴转付、信息统计、咨询与投诉。详细流程图见附

5、件1和附件2的各子流程。1.6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和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2 并网申请受理2.1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资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低压居民);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项目拟建设地点的物业产权证明文件;如项目占用共有产权区域,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2.2低压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资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低压非居民);项目业主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项目拟建设地点物业产权证明文件、土地证明等文件

6、;如项目占用共有产权区域,还需提供所有相关业主的项目同意书。2.3中压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资料: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中压非居民);项目业主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项目拟建设地点物业产权证明文件、土地证明等文件。2.4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还需提供与电力客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导致供电营业范围调整的,还需提供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2.5营业厅应对并网申请资料完备性进行审核,对于申请资料不完备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资料;对于申请资料完备的,应出具业务受理回执。3 接入系统方案编制与审核。3.1营业厅受理光伏发电项目业务资料后

7、,按以下规定传递资料:3.1.1 对于10(20)千伏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营业厅在2个工作日内,将资料扫描送达佛山供电局计划发展部。3.1.2对于380(220)伏并网非居民光伏发电项目,营业厅在2个工作日内,将资料扫描送达区供电局营业部。3.1.3对于380(220)伏并网居民光伏发电项目,营业厅在2个工作日内将资料扫描送达供电所营业部。3.2对于拟接入10(20)千伏电网的项目,佛山供电局计划发展部应在收到申请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组织现场勘查,并出具并网意向函(见附件5)交营业厅。3.2.1营业厅收到并网意向函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业主领取并网意向函。项目业主可持该意向函及其它

8、相关材料,按照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取得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后要将该证件提交给营业厅确认、复印备案。3.3对于居民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所在供电所营业部组织供电所配电部、基建物资部制订接入系统方案。供电所营业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呈供电所营销主管领导审批,经通过审批的接入系统方案交营业厅。3.3.1供电所营业部负责核实客户报装容量、现场计量装置与营销系统的一致性;对因光伏发电项目接入引起公共电网改造的需求提交供电所基建物资部;拟定计量装置的更换方案和计划。其中如果客户现场与档案资料不一致,应按相关要求处理。3.3.2供电所

9、配电部负责检查客户现场配电设施是否满足拟接入光伏发电并网、上网安全性。包括开关、线路的新装、改造、线路敷设要求以及供配电设施的保护要求。3.3.3供电所基建物资部负责因客户光伏发电系统的接入,引起公共设施的立项改造。3.4对于非居民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单位应将自行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附件6)制订的接入系统方案,与收到的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一起交营业厅。3.4.1对于380(220)伏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营业厅应1个工作日内,将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和接入系统方案送区局营业部。3.4.2对于10(20)千伏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营业厅应1个工作日内,将广东省企

10、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和接入系统方案送佛山供电局计划发展部。3.5对于接入10(20)千伏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5.1收到业主接入系统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佛山供电局计划发展部负责组织接入系统方案评审,并在评审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将接入系统方案(含并网协议,见附件7)交营业厅。3.5.2营业厅负责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业主签署接入系统方案。3.6对于接入380(220)伏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6.1对于非居民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区供电局营业部在收到业主提交接入系统方案后2个工作日内组织区局计划建设部、配电部评审,并在评审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将接入系统方案交营业厅。3.7营业厅负责

11、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业主签署接入系统方案。项目单位签署接入系统方案后,营业厅应将接入系统方案1份保存以备归档;另将接入系统方案1份交项目单位。4 工程设计与审核。4.1业主投资建设的接入系统工程,项目单位取得接入系统方案后,可自行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设计。4.2投资界面按产权分界点划分。4.2.1接入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引起公共电网改造部分(含产权分界点,以下简称“电网配套工程”),由佛山供电局按南方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立项投资建设。4.2.1.1接入10(20)千伏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区供电局计划建设部负责电网配套工程立项和组织实施。4.2.1.

12、2接入380(220)伏电网的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区供电局计划建设部负责电网配套工程立项和组织实施。4.2.1.3接入380(220)伏电网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供电所基建物资部负责电网配套工程立项和组织实施。4.2.2接入客户内部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4.3设计图纸审查。接入客户内部电网的项目,项目单位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接入系统工程设计应遵循相关技术标准(见附件6),并出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设计资料审核意见书(见附件9)。4.3.1居民投资的380(220)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参照居民光伏并网设备配置参考表(

13、附件14)、居民光伏接入系统示意图(附件15)进行设计。居民光伏发电项目需在购售电合同的合同双方义务中增加“保证在市电停电时所发电量不会倒送至电网,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售电人负责。”内容。详见380(220)伏购售电合同2.2.4。4.3.2非居民投资的380(220)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系统接入配电部分由区供电局营业部、配电部参与设计图纸审查。4.3.3对于10(20)千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系统接入配电部分由市局市场营销部组织计划发展部、系统运行部、生产设备部、基建部、计量中心、试验研究所、变电管理所参与设计图纸审查。4.4各单位应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配套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立

14、项程序。4.5非居民原用电客户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图纸审查及停电并柜业务:4.5.1项目单位应将改造前、后配电相关设计图纸一起送审。区局营业部负责组织区局配电部、计划建设部、光伏项目所在供电所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其中配电部负责光伏项目配电部分技术审查;营业部负责计量审查;计划建设部负责公共设施立项改造需求的审查。4.5.2项目单位经与用电客户协商,持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施工单位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新增配电柜型式试验报告及其合格证,向当地供电所营业厅办理客户侧配电设施改造的停电业务申请;营业厅应及时将客户配电设计图纸更新存档。4.5.3供电所营业厅应及时通知所营业部,由所营业部确定组织所配电部、

15、项目单位和用电客户协调停电的具体时间。4.5.4项目单位根据供电部门确定的停电时间,组织用电客户、施工单位做好停电、客户侧配电设施改造工作。5 并网项目工程建设协调5.1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设计图纸通过供电部门参与的会审后,项目单位方可据以施工。5.2供电企业应按光伏发电项目规模不同作以下的分级管理,各级相应部门应积极跟踪项目单位投资建设的接入系统工程建设情况;积极配合项目单位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一次性书面告知项目单位并指导其予以改正。5.2.1居民投资380(220)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所在供电所营业部负责组织和协调。5.2.2非居民投资的380(220)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区供电局营业部负责组织和协调。5.2.3接入10(20)千伏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市局市场营销部负责组织和协调。6 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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