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债券回购市场发展状况与风险防范_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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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金融研究 41 December 2012 Financial Market 金融市场金融市场金融市场金融市场 回购风险较大 对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回购数据进行分 析发现,按标准券使用率(未到期回购量 /标准券总量)可将投资者分为四类, 一 般情况下,标准券使用率较大的投资者, 其回购风险也较大。 第一类投资者占总投资者的比率 27%,标准券使用率为90%100%。这类 投资者融资总额约1200亿元,占回购总量 的60,融资额度使用较高。一般通过多 次套做而产生金额巨大的未到期回购量。 一旦债券价格下跌、折算率下调,该类投 资者需要立即补足质押券或交付到期回 购应付资金,很容易发生欠库或透支。

2、第 二类投资者占比5%,标准券使用率为80% 90%,当标准券折算率下调10%或更多 时,投资者容易发生欠库。第三类投资者 占比14%,标准券使用率小于80%,标准 券折算率下调幅度在20%以内时,可有效 避免发生欠库,风险基本可控。第四类投 资者占比55%,未到期回购量为零,没有 回购风险。 债券回购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加强对债券回购倍数的全面 管理,实施风险前端控制 从两个环节加强债券回购倍数的控 制:第一个环节由券商每日进行动态跟 踪、逐日盯市,以客户账户净资产规模为 控制基础,按照一定倍数控制回购规模; 要求券商对经纪客户的回购标准券再打折 (比如9.5折),以控制放大倍数,并至 少

3、可覆盖回购标准券下调幅度10;第二 个环节是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改进标准券折 算率计算方法,当市场出现大幅异常波 动,由于现券市场流动性较差,债券价格 和价值严重偏离时,建议依托债券估值而 不是收盘价数据计算标准券折算率;同时 交易所的数据仓库建立标准券占用率动态 监控指标,逐日盯市并提醒券商,预防欠 库风险。 目前,交易所债券市场标准券折扣率 按周调整,每周三公布。但是一周之内市 场可能发生很大变化(如央行调整存贷款 利率),折算率的调整缺乏弹性,为了避 免出现标准券的“倒挂”,势必采用较高 的打折率。从境外成熟市场来看,回购质 押品都是采用逐日盯市制度,每日根据市 场价格波动计算质押品价值,保

4、证足额抵 押。上交所和中国结算应改变思路,变每 周维持固定的折算率为根据每日市场价格 计算各券种的标准券折算率。采用逐日调 整标准券折算率具有以下益处:(1)有 利于中国结算的风险控制。如果质押券价 格下跌,中国结算可以在下一个交易日就 下调标准券折算率,有效防范标准券倒挂 风险;(2)可以适当提高标准券折算率 水平。由于逐日调整模式下折扣率只需覆 盖1天的价格波动风险,而每周调整模式 下需要覆盖5天的价格波动风险,因此, 逐日调整模式下标准券的折算率可以明显 上升,在完善风险控制的同时可以增强市 场参与者的积极性。 (二)加强对客户和回购质押债的 分类管理,改进质押式回购的制度设计 加强对客

5、户的适当性管理:考虑限 制个人参与正回购交易,可采用通过回 购合格投资者能力测试、签署回购风险 揭示书来提示回购风险。对回购质押券 进行分类管理,适当提升回购质押券 的信用等级。建议仅允许国债和AAA/ A A+级信用债纳入现在标准回购质押 库,其他信用等级较低的信用债采用一 对一方式进行回购交易或考虑分别建立 质押库,以确保普通投资者参与的回购 市场没有系统性信用风险。 (三)引导券商完善柜台系统,充 分发挥回购现金管理功能 为便利个人客户参与交易所回购市 场,可推动券商柜台委托系统开发商开 发回购智能委托功能,方便投资者根据 预期收益率和交易时段进行下单。如客 户可以在指定的有效期限内建立

6、回购委 托指令,在每天9:30至下午2:50分前 按照不低于4%的年化收益率的限价委托 融出资金,若达不到此价位,则在2点50 分后自动转为市价订单将资金融出。这 样可确保股票市场闲置资金在债券市场 的充分使用,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便捷的 现金管理功能,也将有助于显著扩大交 易所回购市场的规模。 (四)完善风险事后处置制度,解 决长效机制 一是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 法,主要是证券处置账户涉及的相关问 题;二是尽快发布结算规则。已报审 的结算规则对客户违约的界定、违约 处置的范围与方式等已有较为清晰的规 定。这有利于为整个行业的客户违约处置 提供依据,同时也有助于推动证券公司与 客户协议中有关结算

7、内容的细化与完善。 三是修改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客户协议范 本,补充券商与客户之间进行明细清算交 收和违约处置的相关内容。 参考文献: 1、李湛,曹萍企业发债和贷款期限的差异化:基于 增量法的实证研究J证券市场导报,2012(2). 2、李湛银行间债券市场私募债券发行现状与制度设 计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12(9). 3、张强,吴敏. 基于套利理论与ICIR模型的债券市场 发行定价偏离研究J. 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11(3). 注:本文获国家社科基金(10BJY106)、教育部人 文社科一般项目(11YJC790092)、广东省社科基金 (GD10CYJ12)、中国博士后基金(20110490928) 支持。 作者单位:广东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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