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要岗位工种的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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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重要岗位工种的操作规范,主讲:李 坤,安全检查员,1.安全员上班时,首先到井口会议室参加班前会,并作好记录,然后检查和掌握入井人员是否符合入井规定和是否带其井下工作所需要工具。 2.检查入井人员是否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发现问题立即制止。 3.到井下全面检查所有工作面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确定安全后方可让工人真实开始工作。,安全检查员,4.在井下经常巡回检查和监督各个工作面的敲帮稳定工作情况瓦检员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情况等。 5.检查监督井下各个工作面是否按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6.在井下巡回检查当中,发现“三违”行为及时制止,并按安全生

2、产奖罚规定进行处罚并报矿安全科。 7.在井下巡回检查时,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报告带班领导和矿领导。,安全检查员,8.安全员每班班前会要求井下爆破工要管理好自己使用的雷管、炸药,严防丢失。 9.安全员按规定在当班煤矿井下火工品申领单上签字,并监督火工品按程序领发。 10.安全员每班必须将煤矿井下使用的火工品安全护送至井下作业地点。 11.安全员在井下作业现场要认真监督班组长、爆破员正确使用和存放爆破材料。,安全检查员,12.安全员在作业地点爆破作业完成后,必须认真清点剩余爆破材料,并监督放炮员装箱上锁。 13.当班未使用完的爆破材料必须由安全员监督退回库房。 14.升井后要及

3、时作好安全员的交接班记录。本班处理不完的安全隐患交带清楚下一个班安全员。,钻眼工,1.一般规定 (1)掌握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相关内容,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掌握钻眼机具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 。 (3)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遵守操作规程,按作业规程要求作业。 2.作业前准备 (1)钻眼作业前应做好如下准备: 工作面支护和顶板管理情况; 钻眼机具、供水管路、水压是否正常;,钻眼工, 煤电钻打眼,检查综合保护是否灵敏可靠,电缆是否有漏电、失爆现象; 工作面是否有瞎炮; 工作面瓦斯是否超限; 控顶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有无透水,瓦斯突出等异常现象。 (2)钻眼前要做好下列准备: 在

4、坡度较大的上山工作面打眼,应搭设脚手架或工作台,巷道设置挡板,防止煤、矸滑落伤人,风、水管和电缆吊挂、固定好;,钻眼工,需要超前支护的地方,应做好超前支护; 清理工作面浮煤、浮矸,排除积水; 电缆、水管跨越溜槽,应悬挂一定高度,防止拉坏。 3打眼操作 (1)应按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规定的炮眼位置、个数布置炮眼。多台风钻同时打眼,应先划分区域,定人、定具、定顺序打眼,不准交叉作业。,钻眼工,(2)钻眼过程中司机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工作面和钻进情况,发现煤、岩片帮。冒顶危险时应立即停钻处理,如遇突水征兆,应立即停止钻眼,不准拔出钻杆。 (3)风钻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风钻司机应站在风钻一侧,两脚前后

5、错开,脚踏实地,防止踩空;不准骑在气腿上打眼; 定眼时,领釺人应站在钻杆一侧,将钻头放在眼窝上,先低速钻进2-30mm后,在全速打进; 钻眼时,司机应调整好气腿高度,角度,推力均匀适度;,钻眼工,钻进时,风钻,钻杆下禁止站人; 更换眼位,调整钻架适应停钻。 (4)煤电钻钻眼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在工作面移动电钻时,应一手提电钻,一手拉电缆,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也不准将钻杆插在电钻上移动; 操作人员必须系好衣扣,扎紧袖口,脖子上的毛巾塞进领口内,严谨带手套打眼; 钻进过程中,不准用手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粉末;,钻眼工,工作面有淋水时,应用防水布遮盖电钻 发现电钻异常,应停止钻进,查出原因

6、,及时处理; 使用湿式煤电钻时,应先开水,后启动电钻;钻眼结束,应先关水后断电; 禁止在工作面修理煤电钻。 4.作业结束 (1)钻眼结束后,应将钻具放在指定位置,煤电钻应放在无淋水地点。 (2)向井下爆破工说明本班钻眼情况。,井下爆破工,1.一般规定 (1)熟悉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通风,瓦斯和爆炸器材管理的规定。 (2)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执行作业规程和本操作规程。 (3)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穿带静电的服装入井。 (4)领取,使用符合规定的发爆器、母线。 (5)遵守爆破器材教领和保管制度。 (6)支领炸药、雷管应当面点清数量,检查其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7)严格遵守“一炮三检”和“三人连

7、锁”爆破制度。,井下爆破工,2.爆破准备 (1)人力运送爆破器材应当遵守规程规定: 电雷管必须由井下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井下爆破工或井下爆破工监护下由熟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有关人员运送; 携带爆破器材升,入井时,每次乘坐携带爆破器材人员不能超过3人,运送炸药和雷管的人员不能同乘一趟人车。 携带爆破器材人员不准在接班时间沿井筒上下;,井下爆破工,爆破器材应当装在耐压、抗冲击、防震、抗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雷管和炸药不应装在同一容器内,应分装在有牢固隔板的同一容器内。禁止将炸药装在衣袋内; 领取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路途停留; 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爆破器材。严禁滑溜槽由上向下溜放爆破

8、器材。 (2)爆破器材在工作面临时存放,必须存放在爆破警戒线之外的支架完整、无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做到:,井下爆破工,炸药雷管不混放; 在炸药箱内必须用隔板隔开; 不得将瓦斯仪放在炸药箱内,发爆器悬挂在5m以外的干燥地点; 不在炸药箱附近休息; 炸药箱要加锁,钥匙随身携带。 (3)爆破前应准备好一次爆破用的引药和水炮泥。引药应由井下爆破工亲自装配,不准他人代替,并应: 选择支护完好,无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安全地点; 引药数量依炮眼数确定;,井下爆破工,不得坐在炸药箱上装药; 用木针或竹针扎眼; 严禁将雷管斜插入药卷或捆在药卷上; 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将雷管固定在药管内,应当扭结电雷管末端;

9、 防止电雷管受到震动和冲击,以免折断脚线和损坏绝缘层; 引药装好后放在容器内,清点数量,不得散落、遗失; 将成束的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雷管抽出,并将末端扭结,不准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井下爆破工,3.爆破操作 (1)装药前,应对工作面和炮眼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时才能装药。 装药地点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是否超限; 工作面风量是否充足,风流方向是否稳定,是否有煤尘堆积,飞扬; 支护有无损坏,有无冒顶,片帮危险; 炮眼内有无异状:有无压力水、稳度骤高骤低等瓦斯突出等意外事故预兆;,井下爆破工,炮眼深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 炮眼内煤、岩粉尘是否扫净; 是否有瞎炮。 (2)装药时,先用掏勺或压风将炮眼

10、内的粉尘清理干净,用炮眼棍将药卷轻轻推送到炮眼底各药卷间药密实接触,推药时药用力均匀,不得强力冲击,装药后应用炮泥封眼,并遵守: 潮湿有水的炮眼应用抗水炸药; 禁止导线、爆破母线裸露接头与电器设备、岩石、泥水等接触; 封堵炮眼用水炮泥或其他不可燃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做成的炮泥,封堵长度符合规程规定;,井下爆破工,井下爆破工,正向爆破应后装引药; 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使用水炮泥时,应先充炮泥,再装水炮泥,然后用炮泥封堵; 装药和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另一手推药或炮泥,用力不要过猛,更不要撞击。 (3)连线前,由班组长亲自布置专人在爆破地点的通道担任警戒,警戒距离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4)按作

11、业规程规定的法爆顺序和连线方法连接、法爆,并遵守:,井下爆破工,谁连线谁发爆,即爆破母线连电雷管脚线及检查线路和通电由井下爆破工本人操作; 工作面布置单排眼、双排眼、三角眼、五星眼的连线均采用大串联方法,最后的两个脚线在未和母线连接前要扭结成短路; 母线和脚线联结前,两端扭成短路; 井下爆破工应最后离开爆破地点。 (5)发爆前,班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方准下达发爆命令。井下爆破工接到发爆命令后,应当先发出发爆警号,至少等5s后再启动发爆器。,井下爆破工,通电后若据爆,顺发雷管至少5min、毫秒延期雷管至少15min,井下爆破工才能沿线查找据爆原因,由于连线原因可重新连线放炮。 (6)应使用

12、绝缘双线,禁止非绝缘导体、电缆等充当回路或母线。放炮母线应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分别悬挂巷道两侧,必须挂在一侧时,应保持0.3m以上距离。放炮母线由里向外敷设,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放炮母线必须随放随挂,以免误接误放。,井下爆破工,(7)遇有下列情况不准装药爆破: 炮眼深度、封泥长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支架损坏,控顶超距,留有伞檐和放炮倒棚尚未扶起; 起爆地点20m内风流瓦斯超限巷道断面阻塞超过1/3; 炮眼内发现异状:有显著瓦斯涌出,煤炭松散或遇老采空区; 工作面20m内瓦斯浓度超过1%; 工作面风流不稳或风量不足; 瞎炮未处理; 爆破线长度小于安全距离; 炮眼无封泥或封泥不实。,井下爆

13、破工,(8)放爆器钥匙和放爆器,应当由井下爆破工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不到发爆时,不得将钥匙插入发爆器内。发爆后必须将钥匙拔出,拔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4.结束工作 (1)爆破后井下爆破工要会同班组长对工作面爆破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2)爆破结束,要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写消耗单并经班组长签字,当班清理爆炸材料,不准私藏爆破材料。如有瞎炮未处理,交班时应与下班井下爆破工交接清楚。,人车跟车工,(1)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熟悉运行线路巷道、轨道情况,遵守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准脱岗。接班时应查清上一班运行情况,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3)运行前,

14、认真检查连接装置,手动闸,自动闸是否灵敏可靠,挂好安全防护链。每班做一次人车手动落闸试验。 (4)运行前必须先放一次空车,证实轨道确无掉道危险,方可运行。 (5)检查乘车秩序,不准超员乘坐,不准携带超长,超宽工具和材料乘坐。人车连接处禁止站人。,人车跟车工,(6)行车时,精神集中,注意瞭望,随时做好正常停车和紧急手动落闸停车准备。 (7)遇有线路出现障碍物、绞车失控、人车下行超过正常速度时,已发停车信号绞车没有停车或者来不及通知绞车司机的危险情况时,立即搬动手闸停车。 (8)平巷人车跟车工必须携带口笛并一次和本车司机联络。行车时注意瞭望,发生特殊情况及时发出停车信号。同一线路后面有列车开来时,

15、应摇动红灯警示,防止追尾。 (9)交接班时应交清本班运行情况、下一班应注意事项等。,采煤回柱放顶工,1.一般规定 (1)熟悉工作面顶板管理、支护特性,掌握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管理方法。 (2)回柱放顶应遵守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2.回柱放顶前的检查 (1)工作面内的支护是否齐全牢固,特殊支架是否按规定移设,牢固可靠; (2)顶板压力情况:有无冒落危险和其他异常现象;,采煤回柱放顶工,(3)安全出口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有无障碍物; (4)放顶所用材料,挡矸帘是否齐全; (5)放顶区域内的材料、浮煤、矸石等是否清理干净; (6)使用回柱绞车回柱时,还应检查信号是否灵敏可靠,滑轮戗柱、绳套和滑轮是否

16、符合要求,回柱绞车戗柱、钢丝绳,绳钩是否符合要求。 3.放顶 (1)工作面有冒顶预兆时,不准回柱放顶,应将所用人员撤离工作面,待压力稳定在恢复工作。,采煤回柱放顶工,(2)工作面基本支护和特种支护若出现歪扭、折梁断腿、支护不牢固等现象,必须维修后才能回柱放顶。有空顶、漏顶及未按规定移设特种支架的,必须先行处理,合格后才能放顶。 (3)工作面初次放顶,局部压力较大或遇断层、破碎带,应由矿领导安排专人指导放顶。 (4)人工回柱放顶的方法和顺序: 按作业规程规定,架设特种支架,拆除原有特种支架;,采煤回柱放顶工,在分段开口处的中间打上半排收尾柱; 在新切顶线的梁柱口靠采空区侧挂好挡矸帘; 回柱工站在斜上方回柱; 用铁钩钩出支护材料及背板; 回收材料码放指定地点,然后再继续回柱。 (5)回柱放顶应遵照下列规定: 必须先支后回,不准提前摘柱和进入采空区作业; 回柱自上而下,由采空区向工作面进行,分段不应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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