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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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 生 法 学 Science of health law,医务部 王海明,导学 一、什么是卫生法? 什么是卫生法学? 二、医学生为何要学? 能解决什么问题? 三、怎样学?,卫生法(律) health law,卫生,古代:主要是指“养生”或“护卫生命” 所谓“卫生之经”乃是“养生之道”。,五禽戏是一种中国传统健身方法,相传是由东汉名医华佗模仿熊、虎、猿、鹿、鸟5种动物的动作创编的一套防病、治病、延年益寿的功法。它是一种“外动内静“、“动中求静“、“动静兼备“、有刚有柔、刚柔并济、练内练外、内外兼练的仿生功法。,卫生就是根据生命发展的规律,采取能够保养身体,减少疾病,增进健康,延年益寿的手段,

2、所进行的保健活动。,近代:增进健康、防治疾病,而采取地个人和社会措施。,传染病,地下室,乞讨者,在欧洲工业革命的时期,由于城市里居住密集、饮水污染、垃圾堆积如山、蚊蝇孽生,造成伤寒、霍乱、痢疾等疾病流行,居民健康状况下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实施了改善环境卫生的措施:整治上、下水道、饮水净化消毒、垃圾处理、控制蚊蝇滋生、改善居住和营养条件。,现代:为增进人体健康,预防疾病,改善和创造合乎生理要求的生产环境、生活条件所采取的个人和社会措施。 辞海,个人措施个人应该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和卫生行为,社会措施国家采取的有利于人体健 康、防治疾病,提高人的生命质量的社会行为。,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卫生检疫

3、,治理大气污染,与公众健康有关的人和事,(二)法律 特殊的社会规范: 统治阶级利益的体现; 明确规定人们的权利与义务; 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特殊强制性。,简单的讲,卫生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旨在调整社会涉及卫生和健康方面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生活离不开法律 生存与法律 生命权、受抚养权、受教育权、劳动、退休、老年人赡养。 职业与法律 卫生法。 法律为生活制定规矩。,卫生法学 Science of health law 研究卫生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科学,是法学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人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是法学与医

4、学交叉、融合的法律新兴学科。,三、卫生法学体系 第一章总论部分 卫生法学的概念、性质及研究内容; 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作用; 学习卫生法学的目的、意义和方法。,分论部分:阐述我国现行的卫生法律制度 医疗机构及组织管理法律制度;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疾病预防与控制法律制度; 母婴保健法律制度; 食品安全科学管理法律制度; 献血、血站机构和血液制品管理法律制度; 疾病预防与控制法律制度等。,为什么要学? 能帮我们解决什么问题?,目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诊 疗 规范 与 常规,医疗事故与纠纷,一、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国家实施医师

5、资格考试制度; 国家实施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 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医学综合笔试执业医师考试方案 基础科目25% 临床: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 - 专业科目70% 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 - 公共科目5% 卫生法规、预防医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二、 诊疗护理规范、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范、规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

6、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诊疗护理规范、规程 广义-指卫生部以及针对临床医学的特点,制定的各种制度、标准、规程、规范的总称。 如: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 狭义-指医疗机构制定的本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护理、检验、医技诊断治疗及医用物品供应等各项工作应遵循的工作方法、步骤。 如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医院科室工作制度,诊疗护理常规 基于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原则,在总结以往科学和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对医疗过程的定义和所用技术的规范或指南。 如:卫生部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等。,三、防范和处理医疗事故,医殇,2014年2月17日该院耳鼻喉科孙东涛主任正在出诊,被突然进来一名男子用钝器击打,经抢救无效死亡。行凶

7、男子为高一男生,被公安提审时表示:对孙东涛治疗效果不满意。”,齐齐哈尔北钢医院凶案现场,2014年2月1日,正值春节,深圳儿童医院曾医生为防止抗生素滥用,不建议患儿输液,最好一边服药一边进行观察。遭到患者父亲荣某的不满,认为开药处理十分敷衍,根据医院设置在急诊室的摄像头录像显示,荣某忽然将病历摔到医生脸上,并随即进行数次掌掴,致曾医生面部、唇部流血不止。,深圳儿童医院不建议患儿输液遭数次掌掴,2014年1月,中国医院协会发布的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调研报告分析认为:恶性暴力伤医者将医院作为发泄的场所,是因为打骂医务人员后却有舆论的同情,法律处理也常常以是医疗纠纷而忽略对刑事犯罪的处罚,因此打骂辱

8、杀医务人员违法成本很低。,等候时间过长辱骂医生?在香港,如果你这么做,将面临被告上法庭的风险。2014年2月17日,香港屯门法院判决一宗案件,一对香港情侣携女儿前往医院求医,以粗口辱骂医生及医护人员,事件最终报警处理,罗炳强医生作供时表示,两名被告骂得非常大声,令他感到受威吓。两人被控以违反医院管理局附例,在香港屯门法院判决。二人被判各罚款1000港元。,香港情侣辱骂医生,被罚1000港币,精湛的技术 过去 良好的医德 医生的标准 精湛的技术 现在 良好的医德 法律素质,案例一: 吴某怀孕三个月了,这天吃过晚饭,吴某象往常一样到室外散散步,没走两步就觉得腹部有点隐隐作痛,随即被家人送往附近卫生

9、院,经医生诊断,发现吴某腹腔大量出血,宫外孕和脾破裂的可能性很大,需要做腹腔手术进一步确诊。但手术急需大量A型的血,卫生院立即和市中心的血站取得了联系,血液将在一小时内送到,由于情况紧急医生王某一边给吴某进行手术,一边打电话催促血站,由于天黑路远,加之有一段路坎坷不平,血站的血迟迟未到,此时吴某病因已经查明脾破裂而且鲜血还在向外流出。,吴某的弟弟见情况紧急,便两次提出要给姐姐吴某献血,但是均被医院拒绝,当血站的送血员赶到时,吴某已因失血身亡,悲痛欲绝的丈夫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认为医院见死不救,是造成吴某死亡的主要原因,医院应对吴某的死负责,但是医院认为医院当时已经是尽全力抢救,至于说输血的问题,

10、根据输血法及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应负责采血和献血的安全,在不具备自采、自供的情况下医院不能冒险违规,所以医院不应对吴某的死负责任。,案例二:法规,面对生命的质询 2000年11月12日,张文凤的预产期。一阵忙碌过后,随着一声响亮、清脆的婴啼,全家人都沉浸在一片喜悦之中。而就在这时,张文凤因妊娠合并肝坏死,血流不止。随后的10个小时里,张文凤就医的巩义市人民医院进行了全力抢救,而张家人的心也都提到了嗓子眼儿。,当时出血的那个情况,医生稍微一按肚子,血就哗地流出来了。那一天一夜,张文凤用了40斤卫生纸。”医院的库存血由于血小板等凝血因子活性受到破坏,这端输进患者体内,那端就哗哗地流走。眼看库存血快用

11、完了,而张文凤的状况却越来越差。看来,只能用新鲜全血来代替成分血才能挽救病人的生命。,医院随后与省中心血站、其他医院联系支援新鲜全血。但因种种原因均无下文。 眼看张文凤面色蜡黄、生命难保,而医院的血又不管用,张家人提出自己献血救儿媳妇的命:“输鲜血会有后遗症。不输血就死路一条。有病还能再治,如果命都没了,还能治啥?”,面对病人家属的苦苦哀求,医生们的心中却另有一番苦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血站唯一有权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专门机构,各级医疗部门均不能擅自采血,否则将面临着严厉的行业惩罚条例。可是谁又能忍心看着刚降生的婴儿就失去母亲、刚添新丁的家庭又将永别爱妻?,最终,面对奄奄一息的病人,医生们作

12、出了慎重的抉择,决定检验、采集闻讯赶到现场的子弟兵们的鲜血。1400毫升饱含着军民情谊的鲜血汩汩流入病人的体内,张文凤的病情迅速得到控制,转危为安。,然而,就是这样一件皆大欢喜、令人感动的事件,日后给医院带来了无尽的烦恼。正当各家媒体对此事进行正面报道宣传时,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却把此事作为反面事件上报卫生部门要求对医院进行严肃处理:“血站要统一设置、血源要统一管理、血液要统一供应,这是明文规定了的,医疗机构全国有上百万家,如果都搞自采自供,血源的安全从何谈起?”,这样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近几年来由于医院擅自采血供血而导致病人感染艾滋病等病毒的事件时有发生。1995年某乡镇卫生院由于自采血液导

13、致病人感染病毒;而另一家医院在病人恳求下自行采血,使患者旧病刚除又添了可怕的艾滋病,结果被病人家属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血站的严格执法可谓用心良苦。,而面对来自系统各方面的质询、压力,巩义医院认为自己当时选择的是唯一对得起自己良心的方法:“假如病人死了,我们不仅会受到病人家属、社会舆论的谴责,自己也要扪心有愧。” 当时有关部门表示对此事一定会严查到底。,张文凤出院后康复很快,曾做过两次检查,均未发现异常。今日说法记者赶到其家中采访时,张文凤正出差在外,其婆母听说了医院的遭遇后感叹不已:“法律不是保护人民的吗?那么当人民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医院这样紧急抢救咋就违法了?救了人命却违了法,这怎么说呢?

14、”,卫生院是否应对吴某的死负责任呢?为什么? 巩义市人民医院触犯法律了么,献血法第15条规定医疗机构临床应急用血,可以临时采集血液,鼓励患者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但同时又以“但是”的形式作出一些限制。,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规定了医疗机构在符合三个条件时可以临时采集血液:“1.边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和所在地无血站(或中心血库)。2.危急病人生命急需输血,而其他医疗措施所不能替代。3.具备交叉配血及快速诊断方法检验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条件。”,但这三项条件是必要条件还是充分条件,法律并未明确,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难以正确理解和把握。,案例一中的卫

15、生院在对患者尽到全力抢救责任后,按照献血法及有关规定,因无法确保自采用血安全,拒绝了家属献血救人的请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医院不应对患者死亡承担责任。,案例二中的巩义市人民医院虽然拯救了患者的生命,但违反了“血站要统一设置、血源要统一管理、血液要统一供应”的法律规定,属于合情合理不合法,应当依法严厉查处。,果真如此么?,正确认定应急用血行为责任 临床应急输血是急救医疗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都对临床应急用血的特殊情况作出相应的规定。如何依法正确认定医疗机构临床应急用血行为的责任,是需要重视并认真解决的问题。,在上述案例中,应该说巩义市人民医院实施的采供

16、血行为没有过错。因为,医院采取这种措施的主观心态及行为目的,是为了积极治病救人,而客观上,由于及时采取了紧急措施,成功挽救了患者垂危的生命,在法律后果上没有给患者造成任何不良后果,行为既合情、合理,也符合法律。,执业医师法中有这样的规定,“对危急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应拒绝急救措施”,这就是说,如果医院不积极想办法,而是一味地按规定等血,给病人造成不良后果的话,医院的行为虽符合输血法的规定,但却违背执业医师法的要求,也与我国宪法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精神相背离。所以,有关部门在事后追究巩义市人民医院责任的做法,是一种片面理解及机械地适用法律的表现。,相反,应认定卫生院需要对患者的死亡承担责任。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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