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工艺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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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工工艺文件编号:版本:A/O编制人: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受控状态:实施日期:2012年 月 日目 录一、电缆敷设工艺指导书二、电控箱配线工艺指导书电缆敷设工艺指导书编 号页 次1/21本工艺指导书参照CB/T 3908-2007 船舶电缆敷设工艺的要求,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对我公司的船用产品安装过程中电缆敷设的制作方法进行简明扼要说明,并附有简图形式,以贯彻于今后的产品装配中。1 适用范围本工艺规定了我司船用产品电缆敷设前的准备工作、电缆敷设、电缆紧固及电缆接地的方式和要求。适用于我司船舶产品安装过程中电控箱和电控箱之间、电控箱和设备之间以及设备和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的安装及验收。本工艺适用

2、于我司一般船用产品电缆的敷设。不适用于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的敷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909 船舶电气设备安装工艺 CB 3386.1 船舶电缆耐火贯穿装置 技术条件 CB/T 3496 船用电缆扎带 CB/T 3667.1 船舶电缆敷设和电气设备安装附件 电缆贯通装置 CB/T 3667.3 船舶电缆敷设和电气设备安装附件 接地件 CB/T 3667.6 船舶电缆敷设和电气设备安装附件 电缆敷设支撑件

3、及附件3 电缆的敷设通用标准3.1 电缆敷设要求整齐、美观,无扭曲、交叉等现象。3.2 电缆敷设应考虑防火、防热、以及防机械腐蚀拉紧引起的损伤。3.3 在满负荷条件下、电缆导体温度超过95时,电缆敷设不应与易燃物接触。3.4 在贯穿件内的电缆应平直、不交叉,贯穿件两端的电缆应保持不小于50mm的直线段。3.5 电缆不应在隔热绝缘层内敷设。3.6 双重供电的电缆应布置成互相远离敷设。3.7 敷设电缆时,最小弯曲内径一般不应小于同类最粗电缆外径的6倍。3.8 电缆管敷设的电缆,电缆外径截面积总和不超过管内截面积的75%。3.9 电缆的敷设应尽可能远离热源,当电缆与热源交叉或平行敷设最小距离为100

4、mm(自绝缘层外壁算起)。3.10 电缆的走向尽可能平直易于检修,并应避免潮气或水滴凝结的影响。电缆敷设工艺指导书编 号页 次2/213.11 动力电缆和信号电缆尽量分开敷设,但是如果动力电缆是带屏蔽电缆,则该电缆允许与信号电缆一起或交叉敷设,如果电力电缆不带屏蔽,则该电缆与信号电缆 敷设的间距至少为50mm。3.12 电缆敷设时应把粗电缆排列在托架底层。3.13 电缆在贯穿构件前应留一定的余量,贯穿构件前应有不小于50mm的直线。3.14 电缆在托架交叉处时,应先理顺再绑扎成束。3.15 电缆敷设的重叠层数原则上要求不超过2层,或重叠厚度不大于50mm若电缆束直径较大时,则应分束敷设,属于同

5、一束的电缆宽度不得超过150mm,但单层敷设电缆例外。3.16 动力电缆可采取多层敷设时,每组的电缆数量12根,但最多不能超过3层。3.17 对易受机械损伤的电缆应以电缆槽、罩、管等加以保护,其钢板厚度不小于2mm,并应进行双面防锈处理。3.18 电缆除敷设在电缆管、槽、罩内以外的电缆,均应加以紧固。3.19 电缆敷设完毕后,需将电缆盘绕高挂,盘绕直径不得小于300 mm,不可将电缆直接置于地上和设备上。4 电缆敷设前的准备工作4.1 图样和技术文件的准备电缆敷设前应准备好下列图样和技术文件: a) 产品电气原理图; b) 产品设备总布置图; c) 产品电器设备清单; d) 其它有关的图样和技

6、术文件。4.2 工具准备斜口钳、剥线钳、尖嘴钳(或圆头钳)、扁嘴钳、剪刀、螺丝刀、扳手、塑料圈、冷压钳、万用表、卷尺3m、直尺1m、圆头榔头2磅、不锈钢扎带、扎带枪。4.3 电缆支承件、贯通件和安装件的定位4.3.1 备齐需用的电缆支承件、贯通件、安装件及施工工具和材料。4.3.2 电缆支承件等应预先做成组装件,并支承件、贯通件、安装件的涂装作业完成。4.3.3 根据产品外形图等图样,结合产品的实际情况由产品的电气担当现场指导机装担当进行产品上的电缆支承件、贯通件和安装件的定位安装工作。电缆敷设工艺指导书编 号页 次3/214.3.4 根据有关图样(如果有的话),将电缆支承件、贯通件和安装件准

7、确焊接安装到位,保证电缆紧固而不致脱落,允许采用双面间断焊,但转圈接缝处应连续焊接。4.3.5 所有安装件在焊接后应立即清除焊渣,打磨后补涂防锈涂料。4.3.6电缆支承件、贯通件和安装件的定位安装工作完成后应向现场检验员报验确认。4.3.7电缆支承件、贯通件和安装件进行定位安装应考虑本工艺上述条款3电缆的敷设通用标准原则的要求。4.4 缆切割备料 4.4.1 电缆敷设前应预先做好电缆临时标牌和电缆标签。电缆临时标牌上应注明线号及起终点的设备名称和位置,每根电缆头尾各一个。4.4.2 按照“先主干,后局部”的原则,根据现场测量的长度预留足够的接线长度,一般是先切割主干电缆,后切割区域主干电缆,再

8、切割区域电缆。成捆电缆在切割前应收集电缆的合格证等质量文件,交付给质管部存档。4.4.3 每根电缆切割后,应随即将电缆临时标牌包扎于该电缆的两端。4.4.4 电缆的切口应避免受潮,一般采取包扎封口措施。5 电缆敷设5.1 方式5.1.1 电缆敷设的方式可分为四种,即“三边”法、“三先三后”法、“三分”法和“两端”法。5.1.2 “三边”法是指边拉、边理、边扎的敷设方式。采用“三边”法时,先拉好一些电缆,然后理好、扎好。5.1.3 “三先三后”法是指电缆敷设的先后顺序。即: a) 先敷设主干电缆,后敷设局部电缆,按照产品模式不同,亦可先敷设局部电缆,后敷设主干电缆; b) 先敷设粗电缆,后敷设细

9、电缆; c) 先敷设长电缆,后敷设短电缆。电缆敷设工艺指导书编 号页 次4/215.1.4 “三分”法是指成束电缆按照分束、分层、分支的原则进行敷设的方式。即: a) 分束:分清动力电缆和信号电缆,同时考虑电缆的排列、电缆束与束的间距以及每束的层数、宽度和高度; b) 分层:分清电缆在支架的上层敷设或下层敷设,一般较粗、较长、直线走向的电缆及动力电缆敷设在下层; c) 分支:分清径直走向的电缆和转弯走向的电缆,同时考虑弯头的弯曲半径,避免过多的分支,将交叉的电缆敷设在隐蔽处。5.2 要求5.2.1 概述5.2.1.1 电缆的敷设应平直,且易于检修。5.2.1.2 电缆暗式敷设时,敷设路径上的封

10、闭板应便于开启。5.2.1.3 电缆线路的分支接线盒若为暗式安装时,封闭板应便于开启,并应有耐久标志。5.2.1.4 电缆不应直接埋在隔热或隔音绝缘层内。5.2.1.5 敷设电缆时,应看清每一根电缆临时标牌内容,并按产品电气原理图仔细核对。5.2.1.6 牵拉电缆时,用力应均衡。出现受阻情况时,应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进行,不要强拉。5.2.1.7 不同护套的电缆混合敷设时,应使电缆保持一定的间隙,防止因摩擦而损伤电缆护套。5.2.1.8 整理电缆时,不应用铁器和撬杠猛击电缆。5.2.1.9 临时捆扎电缆时,不宜扎得太紧而伤及电缆。5.2.1.10 电缆敷设完毕,设备处的电缆标签不应损坏、丢失

11、,该设备应有的电缆应齐全,电缆长度应满足进入设备接线的要求。5.2.1.11 将设备处的所有到位电缆卷起挂好,防止脚踏、油水浸润或机械损伤,电缆切口处应用绝缘胶布包扎好。5.2.1.12 敷设电缆尤其是敷设主干电缆时,不应造成电缆一端过长、过短、紊乱或损伤。电缆敷设工艺指导书编 号页 次5/215.2.2 防机械损伤5.2.2.1 应避免电缆受机械损伤,若无法避免时,则应设置电缆护罩或电缆管等加以防护。5.2.2.2 应避免在可动或可拆的部位敷设电缆,避免活动件移动或拆装时损伤电缆。5.2.2.4 电缆穿过结构件时,应采用金属电缆管、电缆筒或电缆填料函加以保护。5.2.3 弯曲及接头5.2.3

12、.1 敷设电缆,最小弯曲内半径应符合下表的要求,单位毫米5.2.3.2 敷设的电缆通常不允许有接头,若因工艺需要存在连接接头时,其导电连续性、绝缘性、机械强度和防护性、接地及耐火或滞燃等特性均应不低于对电缆的相应要。5.2.4 防火5.2.4.1 电缆的敷设应远离热源。电缆与高温管交叉时,电缆与高温管的隔热层的间距应大于80mm;若电缆线路与蒸汽管或排气管平行时,则电缆与隔热层的间距应大于100mm,否则应采取隔热措施。5.2.4.2 除下列情况外,敷设主干电缆或重要设备的供电和控制用电缆时,一般应远离具有失火危险的机械、机械部件。 a) 这些设备本身的电缆; b) 以结构件与这些设备隔开的电

13、缆; c) 采用耐火电缆。电缆敷设工艺指导书编 号页 次6/215.2.5 环境5.2.5.1 应避免在有潮气或油、水滴凝结的场所敷设电缆。5.2.5.2 在有可能产生积油和积水的场所,电缆与积油和积水的最高液面间距应大于20mm。5.2.5.3 电缆与一般结构件的敷设间距应大于20mm;电缆与滑油、燃油等油柜或管路的敷设间距应大于50mm。5.2.6 成束电缆的敷设5.2.6.1 电缆成束敷设时应注意: a) 电缆束的横截面,宜敷设成梯形或矩形,避免敷设成圆形或方形,梯形或矩形的宽度一般为50mm100mm,高度应尽可能小; b) 动力电缆成束敷设时,应不超过两层,或者敷设高度应不大于50m

14、m; c) 成束敷设电缆用的电缆支架应不多于两层,上下层间的垂直距离为100mm150mm,束与束的间距应大于25mm。5.2.6.2 导体最高工作温度不同的电缆不应敷设在一起。若此种成束敷设不可避免时,则任何一根电缆的工作温度不应高于该束中额定温度最低的电缆所允许的温度。5.2.6.3 对要求两路供电的重要设备和具有双套设备的重要设备或互为备用完成同一重要功能的双套系统,各自的供电及其控制用电缆应在水平及垂直方向远离敷设。5.2.6.4 具有不同护套或外护层的电缆,若敷设时可能损坏其他电缆的护套或外护层,则不应成束敷设在一起。5.2.6.5 动力电缆、信号电缆及本质安全电路电缆应分束敷设,间距应满足设备对电缆的敷设要求,其中本质安全电路电缆与其他电缆的最小距离应为50mm。5.2.6.6 若单根滞燃电缆需成束敷设时,则应采取限制火焰沿电缆束蔓延的措施。电缆敷设工艺指导书编 号页 次7/215.2.7 交流单芯电缆的敷设 交流电力系统应采用双芯或多芯电缆,若一定要采用单芯电缆而线路电流又超过20A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缆应为非铠装的或采用非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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