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教师进修学校校舍安全设施改造及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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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德区教师进修学校校舍安全设施改造及修复工程 评标办法及合同主要条款 工程名称: 顺德区教师进修学校校舍安全设施改造及修复工程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教师进修学校 招标代理:佛山市顺德区金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六)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商务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2、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7.2.1评标结果得出后,将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及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公示2个工作日。7.2.2公示期间,无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中标通知

3、书予以确认,并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后 5 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

4、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招标失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失败:(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议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人,且经评标委员会建议重新招标的。8. 招标失败(适用于匿名投标等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失败

5、:(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5个的;(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人的;(3)经评议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人,且经评标委员会建议重新招标的。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9.2.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6、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9.5.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2投诉人投诉时

7、,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9.5.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计价人员要求(1)必

8、须是本单位有效的计价从业人员(包括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2)造价工程师应按照国家文件有关规定,在投标文件注明的地方签名并盖造价师章;(3)造价员的专业必须为本工程要求的计价专业;(4)造价员应在投标文件注明的地方签名并盖造价员章;(5)如造价员有发生单位变更的,投标单位应出示相关的证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6)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本单位计价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如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报价,需附委托协议书和中介机构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0.2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计取应符合国家及省市

9、有关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应一致,变更应征得招标人同意签字盖章1.投标文件封面: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2.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3.投标总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并有造价师或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单位公章5.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若委托代理人

10、签字的,需提交)。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1)修改了清单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了原工程量清单的实质内容;(2)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因计价软件版本不同引起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但实质内容无缺失),视为细微偏差,不构成废标因素。报价唯一投标人不能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1.2资格评审标准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评审(需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或复查的,应特别说明)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

11、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如有)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应承诺工期且不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完整、实质内容无缺失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其他1.投标人不能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

12、、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2.投标文件不能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条款号量化因素评审、量化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以下情形的,作废标处理:1.低于成本报价;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费用:不足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额的90% ;3.投标函、投标总价及单位工程费汇总三者不一致;2.3评标入围价有 无评标入围价确定方法如下:1.招标控制价作为上限价。高于上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标。2.下限价:所有低于上限价的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90作为下限价,低于下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标;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

13、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2.1款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根据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评审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已进行资格预审的,除非特别说明,否则评标专家不予重复评审)。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

1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2.1.2项(若需要)、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

15、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评审量化标准进行评审,并编制相关价格比较表。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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