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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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 明为了适应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我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根据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特编写本管理计划。本管理计划规定了我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基本要求,以便于我项目部贯彻公司“遵守法规,责任到人,降耗防污,确保安全,动态管理,持续改进”的管理方针,自觉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要求。通过贯彻本管理计划,使我项目部能充分有效地识别、评价施工现场所有施工过程和场所存在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控制和减少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因素,并持续改进安全业绩,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

2、发生。项目部(盖章)年 月 日主要起草人: 吴 隽(项目经理)刘 健(项目工程师)安12上海万科浦江镇127-1地块 环境安全管理计划 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二零一零年六月目 录发 布 令4项目管理部承诺5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计划6一、工程概况6二、安全保证计划引用的安全标准文件、适用范围及有效期。7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要求83.2.1安全、环境目标83.2.3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103.2.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113.3实施143.3.1组织机构与职责权限143.3.2安全教育和培训243.3.3文件控制273.3.4安全物资采购和迸场验证283.3.5

3、分包控制323.3.6施工过程控制343.3.7事故的应急救援443.4检查和改进463.4.1安全检查463.4.2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483.4.3内部审核493.4.4安全评估513.4.5安全记录52 发 布 令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本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遵守国家、地方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要求,依据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规范,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工程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第一版)。该计划是指导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纲领性文件,同时也为审核认证提供依据,经公司审核同意现予以发布,项目部全体员工及本工程项目合作的

4、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本计划从201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上海万科浦江镇127-1地块 项目经理:吴隽 2010年7月1日项目管理部承诺项目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安全方针和环境方针的指导下本项目部对业主和社会的承诺:我们在生产建设施工过程中,根据危险源辩识的各类危险和客观存在的粉尘、污水、噪声等因素,在生产的全过程中贯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全面实施控制,尽可能地减少或预防不利的环境影响。预防为主、加强宣传、全面策划、合理防范、改进工艺。保证安全资源的落实,保证安全管理目标实现,为企业争取最佳经济效益。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管理、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项目经理:吴隽 2

5、010年7月1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计划一、工程概况1、上海万科浦江镇127-1地块位于浦江镇核心区,用地范围为芦恒路以南、江梅路以北、浦锦路以西。由上海加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建,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由上海三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由上海第五建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2、本工程由3幢五层办公楼,及22幢三层办公楼组成,总用地面积38123m2,总建筑面积89646 m2,其中地上部分面积56745 m2,地下室面积32901 m2。1.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上海万科浦江镇127-1号地块工程地址芦恒路以南、江梅路以北、浦锦路以西所属区县闵行区建筑面积89646m结构层次框剪3层、

6、5层开工日期2010年7月1日竣工日期2011年 10月31日建设单位上海加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宁电话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人程朝红 资质等级甲级电话021- 监理单位上海三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龚鑫刚资质等级甲级电话021- 总包单位上海第五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吴隽资质等级特级电话施工单位上海第五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吴隽资质等级特级电话受监安监站上海市闵行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电话 受监登记日期2年 月 日二、安全保证计划引用的安全标准文件、适用范围及有效期。2.1引用标准文件(详见文件目录清单)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

7、国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2004年2月1日起施行)6、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7、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4月23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8、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3月1日起施行9、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1997年10月21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1997年11月3日公布,自1997年12月1日起施行。10、安

8、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2004年1月13日起施行)11、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国议周字(56)第40号)12、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报告(国务院国发(1984)97号)2.2管理资料标准文本外增设的安全记录(表式详见附录A)2.3本计划适用范围2.3.1本计划仅用于上海万科浦江镇127-1地块项目部土建、安装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管理与控制。2.3.2本计划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的对象为人、物及环境与自然。2.4安全保证计划的管理2.4.1本计划的有效期从2010年 7月1日起到工程结束止。2.4.2本安全、环境管理计划编制完毕后,需项目部各部门进行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

9、,报上级公司审批。2.4.3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计划,由上级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下发后,即成为有效版本,不准随意复印及分发,应加以控制。本管理计划样本由项目资料员负责保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各执一份。其他管理人员复印相关程序内容。2.4.4本管理计划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法、程序的变化需作修改时,应将修改内容在实施前,上报上级机构进行审核及备案。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要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建立应符合公司管理方针及本公司内部的特点,并形成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人员的配备、岗位的设置应符合本工程的特点而定,做到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专业人员

10、;确定控制和检查手段、措施;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重点内容,关键点、危险部位的控制手段和措施,以确保安全保证计划的内容具有可行性、严密性、前瞻性。3.1总要求3.1.1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和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并不断改进,使其符合现场实际情况。3.1.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应围绕实现项目安全目标和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活动及其业绩,按照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循环模式运行。3.2策 划3.2.1安全、环境目标3.2.1.1目的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通过对全体员工(包括分包方)宣传、学习,使全体员工有明确的奋斗方向,以达到安全目标的最终实现。3.2.1.2职责1、项目经理根据本

11、工程的特点及公司和相关方的要求,在开工之前,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2、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做好对目标分解考核,项目经理由公司对其考核,项目部各售理人员由项目经理考核。3、各管理人员、班组长及职工均有宣传并贯彻实施本目标的权利和义务。3.2.1.3安全目标(1)年负伤事故频率:0.1%以下;(2)杜绝重伤、死亡、火灾、设备、交通管线、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3)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以上标准;(4)社会、业主、员工、相关方的重大投诉为零;(5)工地具体安全管理目标:1、通过安保体系认证2、上海市标化工地;3、上海市文明工地。3.2.1.4环境目标净化环境、文明施

12、工、预防和减少环境因素的影响,满足环境规定要求。具体环境管理指标:(1)噪音控制结构施工:昼间7OdB,夜间55dB;装修施工:昼间65dB,夜间55dB。(夜间指晚上22:00至早上6:00)。(2)现场扬尘排放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排放达到目测无尘的要求,现场主要运输道路硬化率达到100。(3)运输遗洒控制确保运输无遗洒。(4)生活及生产污水排放生活污水中的COD达标(COD=2OOmg/L)。(5)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施工现场夜间照明不影响周围社区,夜间施工照明灯罩的使用率达到100%。3.2.2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3.2.2.1目的通过识别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重要环境

13、因素,并依次制定目标及管理方案,从而有效地控制事故和污染。3.2.2.2职责1、由项目工程师负责组织项目全体管理人员识别各个领域中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并负责制定相应重大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2、由安全员负责识别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列出危险清单,并负责制定一般危险源控制措施。3、由技术员负责识别一般环境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列出环境因素清单,并制定一般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3.2.2.3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要求1、应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2、应考虑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3、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应从以下分项或设施为辨识的重点(不限于):安全管理、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

14、、高处作业、洞口临边防护、施工用电、大型机械、井架、起重吊装、明火、事故易发多发地点或作业环境、施工机具(包括桩机)等。3.2.2.4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详见附录C: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清单)3.2.2.5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1、本工程重大危险源(1)大型机械装、拆及使用过程;(2)脚手架搭设、拆除过程;(3)模板支撑、拆除过程; (4)人货梯安装、拆除过程;(5)深基坑施工。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与控制(1)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实施计划,落实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策划监控、检查和验收的实施。(2)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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