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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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部署在全市范围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传达贯彻国务院、省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为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刚才,福弟同志宣读了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方案,就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作了安排部署;有关县(市、区)的同志们作了表态发言,讲的很好。希望同志们按照会议要求,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

2、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重大意义在刚召开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健全应对事故灾难等方面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胡锦涛总书记在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省政府为加强安全生产,出台了12个行业118条如干规定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发XX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XX24号),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

3、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采取更加有效的对策措施,确保“冬季行动”取得切实成效。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市上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以安全生产攻坚战为总抓手,加大监督检查和“打非”力度,继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整改,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好转。主要

4、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前三季度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了“双下降”。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34起,死亡122人,同比减少事故43起,减少死亡5人,分别下降 和 。二是较大以上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全市发生较大事故发生起,比省控制指标少起;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三是市政府各项安全生产指标都控制在省下达的进度内,各县(市、区)都没有突破市下达的控制指标。四是“打非”专项行动成效显著。7月27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专项行动,三个月来,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重点,周密部署;及时检查,严格督促;部门协同,联合执法,“打

5、非”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截止10月22日,全市共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 万余起,实施行政处罚1486次,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单位204处,依法关闭取缔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88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19人。通过“打非”行动,一些普遍存在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行为有所收敛,一些地方非法违法现象反弹回潮的严重态势初步受到遏制,多数行业领域、多数地区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趋于好转。总的来说,今年以来,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市安全生产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还相当严峻,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

6、在:一是个别部门、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特别是个别单位的“一把手”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存有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没有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没有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经济发展和生产经营、轻安全生产的现象,甚至把安全生产作为软任务,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促一促、动一动,工作不及时、不主动。二是隐患整改措施落实不够,部分危险源得不到有效监控。少数单位对市里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执行不力,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还有个别企业只顾眼前利益,对自身存在的隐患视而不见,导致旧的隐患未整改,新的隐患又产生,严重影响生产安全。三是“打非”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

7、建设行为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比较严重。一些地方贯彻国家、省、市安委会“打非”工作决策的执行力度不够,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程度不同地存在假打、轻打、不打等问题。四是工作体系不健全,监管不到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更有少数个体私营单位存在无管理机构、无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无规章制度、无监控措施的“四无”现象,基本处于管理真空状态,致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无人抓、无人管。有关职能部门存在执法不严格、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监督管理的力度仍需加大。目前,随着冬季的到来和年底的临近,安全生产进入事故多发期。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

8、,既是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指示精神的需要,也是全市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现实需要,是抓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居安思危,真正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局出发,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和开展好这一活动。在活动过程中,要根据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针对季节变化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尽快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因活动开展不力,走形式、摆样子,在“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

9、的责任。各级各部门对此必须统一思想认识,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开展好“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时,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和各自实际,围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以专项整治为主线,集中力量排查整改隐患,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持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一)继续抓好“打非”工作。1、各级各部门要把

10、宣传教育贯穿到“打非”专项行动始终,营造和保持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社会舆论氛围。前一阶段宣传不力、声势不大的地方和单位,都应当进行“补课”。宣传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地方和单位,要再宣传、再发动。要通过媒体及时公布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重特大事故、典型事故的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2、紧紧抓住依法惩处这个要害,把“打非”工作抓到实处。各地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迅速依法关闭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关闭取缔名单要在同级政府网站和地方媒体上公布。3、强化地方尤其是县乡领导责任,厉行“打非”工作责任追究。“打非”专项行为的领导责任在地方,关键在县乡

11、。少数地方的县乡领导同志没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理念,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和“打非”工作的迫切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真正放在心上,甚至错误地站在了非法业主的立场上,充当非法行为的“保护伞”。各地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第31条的规定,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严格责任追究。对煤炭生产方面的非法违法行为,还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XX年第446号)的相关规定。对“打非”工作不力特别是包庇纵容非法违法行为、因非法违法所导致的事故连续发生的县乡政府和有关负责人,要严肃责任追究。4、加强部门联动和联合执法,形成“打非”工作的强大合力。建

12、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依法严厉打击的合力,及时发现非法违法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报告,要集中处理、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对打击非法违法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予以曝光并依法依规予以严惩。(二)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1、抓好矿山安全。我市矿山分布面广,成份复杂,企业生产经营水平低。安监、煤炭、煤监、公安、国土等部门要加大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保障设施。安监、煤炭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搞好安全评价和评估,将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作为进入市场的前提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关闭。公安部门要加强企业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13、和爆炸物品购买证的管理,及时查处有证矿山向无证矿山非法提供和非法买卖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2、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公安、交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落实有效措施,严格执法检查。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道路交通的管控力度,坚持源头管理和路面查纠相结合,依法对违章车辆和驾驶人员从严处罚。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加强对个体私营客运车辆和所挂靠公司的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的,要坚决清理出客运市场。要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加大对超载超速车辆的处罚力度,不断规范运输业市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违章驾驶。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及早安排好XX年

14、春运安全工作,制定严格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对各种运输设施及早检查和维修,严禁带病运行。3、抓好消防安全。公安、经信委、工商、旅游、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要继续深入进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以宾馆、饭店、歌舞厅、商场、超市、市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旅游景点为重点,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山西省人员集中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岗位消防职责,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巡查制度和检查记录;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强消防器材管护,改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

15、全条件。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把对新建项目的消防安全审查和验收关,凡未经消防安全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林业部门和山区乡镇要加强山林防火工作,对重点林区要加强巡查,进出道口要控制住各类火源,并充分做好灭火准备。4、抓好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临近年底,烟花爆竹经营、使用增多,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公安、消防、安监、供销等部门要加大对全市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监管力度,强化隐患整改,努力减少爆炸事故发生;彻底收缴流散于社会的爆炸物品,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地下窝点”和“黑市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及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各乡镇(街道)要发动镇村两级干部群众,配合

16、有关部门,深入村户搞好检查。要发动全社会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举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有关乡镇(街道)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并与各村(居)签订责任书,村(居)委会与每户签订保证书,做到一户不漏地落实责任,坚决消除事故隐患。5、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安监、质监、环保、交通、卫生、工商等部门要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互配合,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物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易燃可燃气体、液体输送管道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消除各类隐患和缺陷,严防冻裂引发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查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底子,查处无证生产、无证经营的生产经营业户;强化对已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监管,整治周边环境,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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