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xx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行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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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XX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兼顾做好猪瘟、鸡瘟、狂犬病等其他主要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以政府组织发动为保障,狠抓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消毒灭源等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春防任务,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总体要求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一行动,严格督查,通过实施集中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消毒灭源和督导检查行动,监督指导养殖场、养殖

2、户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规范动物防疫检疫基础工作,确保春防工作取得实效,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 三、行动目标 (一)疫情控制目标。加大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力争实现奥运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有疫不扩散;其它动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二)免疫密度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密度达到100%;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免疫密度饲养场达到100%,散养户达到95%以上。 (三)疫情监测目标 1、免疫质量目标。按照农业部XX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

3、%以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疫情监测目标。按照农业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和XX年衡水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按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 (四)免疫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目标。免疫证持证率、防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力争全县牲畜耳标佩带率达到100%。 (五)检疫监督目标。规模饲养场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定点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六)兽药管理目标。按照河北省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GSP建设规范的要求,稳步推进县级GSP建设工作,力争上半年全部通过检查验收,确保兽药生

4、产经营企业持证率达到100。 四、行动计划 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5月底结束。全县统一实施集中免疫、消毒灭源、疫情监测、防疫监督、督导检查五项行动。 (一)集中免疫行动。在做好常年免疫工作的基础上,4月15日至4月25日,集中10天开展强制免疫行动。规模饲养场、养殖户要在乡镇动物防疫站的指导下,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畜禽要组织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畜禽要及时补免。一要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鸡、鸭、鹅、鸽等家禽全部实施强制免疫。各类家禽的免疫程序按照XX年衡水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二要抓好口蹄疫免疫。猪、牛、羊等牲畜全部实行强制免疫。其

5、中牛、羊使用-亚洲I型双价口蹄疫疫苗,猪使用型口蹄疫疫苗;1月龄以上的仔猪及3月龄以上的犊牛均需实施强制免疫。三要抓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对所有生猪使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免疫。四要抓好犬只的免疫。在春季全面免疫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新生幼犬及新引进犬只的补免工作。五要抓好其它疫病的免疫。要统筹兼顾做好猪瘟、鸡新城疫等其它疫病的免疫工作。六要抓好免疫标识实施。凡是免疫牲畜一律实行佩带免疫标识制度。对免疫后的动物要统一佩带免疫耳标、发放免疫证、建立防疫档案。 (二)消毒灭源行动。各乡镇(工委)要结合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对辖区内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养殖小区等养殖密集区集中开展一次消毒灭源行动

6、,并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建立科学的消毒程序。 (三)疫情监测行动。4月1日至5月31日,集中开展疫情监测行动。一是要搞好行为观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县畜牧兽医局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村、场、户调查了解畜禽免疫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按规定渠道逐级上报。二是要加强技术检测,做好预报预警工作。加强免疫质量检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免疫20天后,进行血清学免疫抗体抽样监测,准确掌握免疫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及时实施补免。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在普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县畜牧兽医局将制定监测计划,采集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原学检测。高致病性禽流感监

7、测的重点是种禽、水禽及活禽交易市场、养殖密集地区、市县边界地区、候鸟密集活动地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水网地区;口蹄疫监测的重点是种畜、奶牛和市县边界地区及发生过疫情地区的牲畜等。严格疫情报告与处理。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验,发现重大动物疫情,要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的时限、程序和内容报告,同时迅速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坚决、果断地处置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 我县省级动物疫情测报站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大疫情监测密度和频率,及时预测、预警、预报重大动物疫情动态。 (四)检疫监督行动。4月15日至5月31日,集中开展防疫监督行动,严防疫情传入传出。一是严把产地检疫

8、关。切实做到对出栏动物到场到户实施产地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监督力度,对无免疫证明、免疫标识的动物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二是严把屠宰检疫关。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严格查验检疫合格证明,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执行检疫操作规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确保检疫质量。三是严把流通监督关。加强动物、动物产品交易市场,以及动物产品的加工、贮藏场所等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凭证入库、亮证经营。四是严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关。加强动物饲养场防疫监督,规范养殖行为,完善防疫条件,强化病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严厉查处屠宰、转卖、加工、经营、运输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活动。五是严把生物制品供应使用关。加强

9、重大动物疫病所需兽用生物制品供应渠道的治理整顿,强化采购、供应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疫苗的违法行为。 (五)督导检查行动。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将实施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定点联系制度,组织开展防控工作督查,协调做好定点防控和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各乡镇、合方工委也要成立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督查组,切实做好督查检查工作。一是坚持一线督查。制定督查方案,健全督查制度,划分定点督查范围,明确责任分工,坚持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强化调度指导。要适时召开调度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协调指导,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三是定期进行通报。县防治

10、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对各乡镇(工委)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进度、疫苗与免疫耳标使用数量等情况进行通报。四是组织检查验收。春季防疫结束后,各乡镇、合方工委要认真开展春防工作“回头看”活动,组织自查。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及两办将在5月中旬对各乡镇(工委)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奖励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春防工作中,要落实“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防疫工作总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乡镇政府、合方工委要成立相应组织,乡镇长负总责,主管副职具体负责,并结合实际,制定

11、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发动。要按照县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保证免疫密度,确保应免尽免。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动物防疫技术支持,进一步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强化措施,严格操作,确保防疫质量。县财政局、公安局、发改局等县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确保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队伍,提高素质。进一步加快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工作运转机制。要尽快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协助员队伍,加强一线的防控工作。积极开展新型疫苗免疫技术的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切实发挥基层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三)经费到位,保障急需。县财政要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切实落实动物防疫经费,确保疫苗补贴、应急处理储备金以及工作运转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畜牧兽医局要储备足够的疫苗、诊断试剂、消毒药品、防疫设备等物资。同时,要建立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为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提供应急保障。第 7 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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