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xx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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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XX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XX年,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市司法局的监督和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省市县政法工作和县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切实履行工作职能,规范和拓展各项工作,认真贯彻“六项制度”,精心组织落实既定的工作目标,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一、XX年工作总结

2、(一)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目标,围绕依法治县战略,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XX年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是检验我县“五五”普法工作是否取得实效的一年。今年以来,主要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起草制定了XX年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及时下发全县贯彻执行,使全县普法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得以深入贯彻实施。截止目前,全县共调整和充实普法与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94个计873人,为全面开展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党委有决定,人大有决议,政府有措施,部门有规划的普法格局进一步得到落实和完善。二是继续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工作。派员积极参加了省

3、、市举办的普法骨干培训班学习。全县共有150余名骨干参加了各级普法部门举办的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培训班学习,为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考试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做好全县干部职工普法教材的征订工作,确保教材得到落实。全县共征订教材9500余套。11月,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进行了普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100%。三是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制教育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

4、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树立机关形象的重要手段,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把“民主法治村”建设与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围绕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推进农村乡风文明进程,把提高农民素质,满足农民需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结合起来,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的良好氛围。结合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践,采取有效方式,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活动,注重抓好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下岗工人、重大工程移民的普法教育,依法规范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社会各项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5、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学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继续抓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配备和培训工作,坚持政法部门与学校挂钩联系制度。以“重在参与,以人为本”为起点;以社会主义道德为内容;以普及与提高为手段;以培养青少年法律道德素质为目的,在抓好中小学校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充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坚持“厚德重教、德法并举、知法用法、修身养德”的原则,帮助青少年养成自我教育,自我学习、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

6、良好习惯,形成健康的人生,健全的人格,全面的发展。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和中、小学生的心理特征,通过多种形式,使广大青少年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加大对中小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定期、不定期到学校开展普法活动或讲授法制课,巩固青少年教育阵地建设。努力实现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化、经常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积极到企业讲授法制课

7、,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能力;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制教育,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规范和完善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单位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法制学习园地,认真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发挥部门、行业优势,积极开展面向公众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广泛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行业依法治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四是创新工作方法,活跃经常性的法

8、制宣传教育。坚持和发扬以往普法教育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地域、不同层次等各种不同属性的公民特点和要求,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由过去注重形式、营造氛围,旨在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转变为注重内容,追求实效,重在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利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国际禁毒日、“ 法制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组织普法小分队,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等形式,以街头法制宣、宣传橱窗、板报、电视等为载体,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五是坚持普治并举,积极开展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致力于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以地方依法治

9、理为主体,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的“三大工程”治理活动。基层依法治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契机,以依法治村(组)治理为基点,加强村级事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增强村级事务管理透明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工作发展。行业依法治理突出了政府职能部门落实“三制”,推进依法行政。结合部门工作职能,积极为县、乡政府的决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司法建议。目前,部份乡镇和行政执法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县人大每年对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评议、审议和视察,有力地促进了地方依法治理工作。(二)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努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我们认真组织落实最高人民法

10、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文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大调解”的思想,结合以加强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三级”调解组织网络,从“四个方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为人公正、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且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的条件,在13个乡镇配备了专职调解员,并对全县基层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目前登记在册的各级调委会成员共有1859人。各司法所积极主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对调委会成员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对调解工作切实加强指导,把预防各类民间纠纷和产业结构、土地水利、林权

11、制度改革等引发的纠纷作为重点,加强对生活、生产中多发性,易激化纠纷的调解力度,加强和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对重大信息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同时,深入到矛盾纠纷频发的村寨,采取就地办案、集中办案的工作方法,成功地调处了一批长年未决纠纷及群体性民事纠纷,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充分发挥安置帮教、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等工作的服务功能。切实做好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法律咨询、接待来信来访工作。XX年,“148”接受电话咨询173次,接待来访人员1005人次;开展纠纷排查72次,调解民间纠纷1144件,成功110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47件,制止群众性械斗28件;帮教刑释解教人员100名;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共调处

12、矛盾121件,成功117件。三是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工作制度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矫正方法科学化、教育服务社会化、基础管理信息化”的工作理念,对矫正对象登记造册,建立档卡,准确掌握和了解矫正人员情况,严防脱管、漏管;组建了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派出所民警、基层党政干部、离退休老干部、社会知名人士、共青团员、妇女干部及矫正对象亲属等各界人士组成的矫正队伍,扎实开展工作,并要求矫正工作者按照相关要求,每月走访矫正对象的家庭、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掌握矫正对象情况,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和敏感时期,加强走访,及时掌握矫正对象动态。今年10月,省司法厅从保山市劳教所抽调1

13、3名劳教人民警察,下派到我县参加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了我县矫正力量,确保了每一名矫正对象得到有效矫正,努力做到“矫正一名,稳定一名,影响一片”的社会效果。在社区矫正实践中,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开展有的放矢的矫正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由旺镇永福村尹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于XX年被假释,出狱后,尹某思想低落,失去生活信心,由旺镇矫正办及时组织矫正人员对其进行了多次矫正,在矫正人员的努力下,尹某积极响应党委政府的号召,投入蚕桑产业,年收入3万多元,通过几年的努力,建盖了新房,家庭和睦,生活幸福。目前,全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25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3名、判处缓刑的8

14、3名,裁定假释的17名、暂予监外执行的12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10名,先后有50名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被依法按时终止社区矫正。四是全力加强林改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确保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切实做到矛盾纠纷工作“事事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及时成立施甸县林权制度改革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领导小组下设五个调处组,并从相关单位抽调15名工作队员,充实到各小组。采取切实有效的排查调处措施,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得了、化解在村小组、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化解工作,排查

15、出的矛盾纠纷,采取“五个一”的办法,即一件矛盾纠纷、一个调处责任人、一个调处牵头部门、一个调处小组、一个调处时限,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调处化解。实行“包案”制和责任倒查制。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林改纠纷实行“包案”制,各调处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第二责任人。在林改纠纷调处工作中,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工作粗枝大叶,不作为、乱作为,行动迟缓、措施不利、调处不力,严重影响纠纷调处进度或引发群体性上访问题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截止XX年11月20日,我县共排查林改纠纷4350起,调处4123起,调处率95%。(三)围绕改革发展大局,优化法律服务工作XX年,全县法律服务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

16、局,优化法律保障功能,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通过开展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工作。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全国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国范围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和县委政府关于领导干部大下访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30周年纪念活动顺利举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局草拟了施甸县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规定,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下发全县贯彻执行,规范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行为。规定出台后,我县律师积极参与县委书记大接访和领导干部大下访活动,积极参与涉法涉诉案件以及矿山、坟山、山林、水事等多起群体性事件的处理,不仅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而且保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效提升了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的效率。今年以来,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案件205件,其中刑事案件52件,民事案件8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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