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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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和防范陈鉴【内容摘要】群体性事件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对政府管理和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群体性事件可分为两种形态、两个层面, 一是群体性上访或聚众,二是群体性暴力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产生的基础性根源是社会转型引发的矛盾,当然还有大量社会问题存在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与破坏。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健全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依法行政,加强信息公开,注重舆情引导,及时妥善处置。【关键词】群体性事件 处置 防范 对策近年来,群体性突发事件频发,全国每年都有数千件上万件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曾经发生的四川汉源事件、重庆出租车事件、甘肃陇南事件、贵州瓮安事件等,在国

2、际国内影响很大,已经引起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因此有必要对群体性突发事件进行调查研究,加强防范和妥善处置,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概念、性质和特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概念和主要形式群体性突发事件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由一定公众或个别团体、组织参与,为了某种目的而采取集体行动方式对政府管理和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甚至使社会在一定范围内陷入一定强度对峙状态,引起一定社会负面效应的社会事件(朱恪钧 朱恪钧,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教授)。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主要形式:非法集会、静坐请愿、游行示威或暴力冲击党政机关、政府部门等。群体性突发事件呈现出的基本态势:1、群体性事件现在仍处于广义社会运

3、动的初始阶段,弱势群体仍是行动的主体;2、群体性事件仍是外源性、地方性、行业性抗议行动,属于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为经济层面的抗争行动;3、群体性事件仍不断增多,且参与人数、规模和对抗形式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4、群体性事件与地方经济的增长模式相关明显,地方财政收入高依赖度的领域成为高发领域,如企业改制、土地征用、环境和历史问题等。(2)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性质群体性突发事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可分为两种形态、两个层面:1、群体性上访或聚众。这是一种正常的民意诉求表达方式和渠道,没有对抗性和伤害,通过沟通交流、协商谈判来解决问题。2、群体性暴力事件。这是一种非正常的、性质改变的民意行为,具有对抗性,

4、往往有伤害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必须加以处置控制。通过化解、疏导、劝阻、控制等方式来解决问题,按法律法规区分处置参与人员。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应当认真做好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预案,努力做好稳控息诉工作,防止和控制群体性上访事件演变为暴力事件,重点是事前防范而不是事后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点1、多种因素积累,某一事件引发,复杂性、突然性增强,难以控制。突发事件是由多种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再由某一事件为起因而引发,事件的突然性和复杂性大大增强。2、网络舆论事件与现实事件交织、合流。当某一事件被网络舆论引发、造势、激活后,对现实事件推波助澜,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与现实事件交织,此起彼伏。3、经济问

5、题政治化。突发性群体事件都是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纷争,在利益纷争没有及时得到解决时,往往会使经济问题政治化,对现行的政治体制、领导体制、经济体制、方针政策等提出质疑和攻击,使事件扩大,矛盾激化。4、民众对政府公信力、救助力存疑,崇尚自力救助。认为政府不能有效妥善解决问题,自己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和途径。5、暴力对抗性、破坏性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突发性暴力事件,其采取暴力对抗的手段,对公私财物的损坏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危害都达到了法律不能容许的地步。6、无直接利益的情绪化参与。很多群体性突发事件,与参与人没有任何直接利益关系,他们都是根据自己的好恶、情感和冲动而参与到事件中来,人云亦云,一哄而上,

6、导致事件事态的扩大和性质的转化升级。二、当前群体性突发事件不断增多的主要原因1、社会转型引发的矛盾是突发性群体事件产生的基础性根源(徐若晨 徐若晨,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3)目前,我国社会处于全面改革和经济战略调整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这些社会矛盾,一方面来自长期积累的社会深层次矛盾,如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积累的许多尖锐矛盾,诸如分配不公、就业难、看病贵、入学困难等;另一方面是社会发展中产生的新矛盾,如经济体制改革、经济、金融危机、政府公信力不高、群众诉求渠道不畅等,都容易产生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2、大量社会问题的存在。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党和政府在国计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益

7、性事业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有一些社会问题长期存在和亟待解决,主要是就业、贫富差距、官员腐败、劳资矛盾、弱势群体利益保护、环境污染、医患纠纷、政府诚信等。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就业问题,而需就业的人群又主要是下岗工人、农民工、大学生、服退转军人。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住房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的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及行政权力的无孔不入,农民增收难、贫富差距拉大、重大事故频繁、教育和医疗高收费、房价增长过快、就业难等问题频频出现,干群矛盾、劳资矛盾、城乡矛盾等矛盾空前尖锐(杨英法 杨英法,河北工程大学社科部副教授)。(4) 3、利益博弈、滥用权力、法制意识淡薄、违法违规。众多的群体性突

8、发事件,都是由具体的利益之争引发的。由利益冲突引发的突发性群体事件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因对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不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二是因企业经营亏损、破产、转制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三是因征地搬迁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四是因环境污染问题导致的群体冲突。这种利益之争,体现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政府与民众、民众与民众之间。政府在发展地方经济的过程中,作出的一些行政决定或实施的战略目标,可能影响到一些企业、组织、个人的既得利益,他们对政府产生强烈不满;政府作出的一些行政决定或实施的战略目标,得不到民众支持,或行政行为违法,滥用职权,遭到民众的强烈反对;部分干部的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为人

9、民群众深恶痛绝;企业之间、民众之间的利益纷争,得不到妥善解决,都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4、政府不作为或处置失当加速扩大事件事态。一些群体性突发事件,在发展初期,政府没有及时有效化解处置,或回避问题,或处置方法、手段不当,民意就会转化为民怨,进而激起民怒,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5、国内外敌对、分裂势力的存在和破坏。近年来,国内外敌对、分裂势力,如分子、分子、黑恶势力、境外民运、等敌对组织,故意挑起事端,利用某些具体事件大做文章,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聚众闹事,攻击、诋毁中国共产党,破坏稳定、团结、发展大局,破坏民族关系和祖国统一大业。三、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1、建立和完善防控机制,增强社会

10、管控能力。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指挥机构,成立以政府行政首长为指挥长,公安、司法、维稳、防暴、信访、交通、通讯、医疗、卫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性群体事件的现场指挥,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二是要做好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保卫、政策谈判、心理咨询、后勤保障等应包括其中,特别是心理咨询和政策谈判,事先都要准备好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和政策谈判人员,对激愤的群众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待他们情绪平和后,再进行政策谈判,及时化解矛盾,平息事端。三是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以稳定压倒一切这一要务,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建立健全信

11、访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抓信访,真正把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畅通诉求渠道,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旦受到侵害,总是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些途径包括法律程序、行政处理(政府权威)、社会中介组织和民间调解等。我们的司法部门、行政部门,特别是信访接待部门,要认真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接待热情,态度诚恳,解答耐心,以理服人。要积极推行单位一把手预约接待制度,因为人民群众相信和崇拜领导权威。对于人民群众的诉求,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就当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要明确解决的方式、途径和时间;我们的司法机关,对于人民群众的诉求,要坚持以事实

12、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徇私,不枉法,既要客观、公正、高效、平等处理一切案件,及时化解矛盾,又要防止因司法不公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政务。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人们越来越迫切地需求获取更多的社会信息,特别是社会公共信息。而大量的社会公共信息则被政府掌控,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国计民生方面的信息,人民群众有权知晓并加以监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实际上是架起了一道人民群众与政府沟通的桥梁。一方面,人民群众可以从政府公开的信息中,掌握和了解当地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具体规划、

13、方针、政策以及执行情况。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充分地表达自己对政府施政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政府可以适时地根据群众意见做出政策调整,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样就可避免因政府工作透明度不够、监督不力而导致权力腐败,或制订的政策不合民心、顺民意,或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导致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4、以发展经济为中心,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民生问题是社会根本性问题,也是引发社会矛盾的根源性问题。我们的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和注重解决民生问题。民生问题解决得好坏,直接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和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而民生问题的解决,又要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前提。所以,各级政

14、府要花大力气着力于地方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因情施策,整合资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建设。在发展经济,解决民生问题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缩短城乡差距,推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别是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环境等公共服务方面,不能因人而异;二是加大政策调整力度,重点是产业结构调整、分配制度调整;三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优抚、救助制度。5、沉着冷静应对,积极稳妥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不是洪水猛兽,并不可怕,只要我们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方法得当,集思广益,是能够妥善处置好的。把握原则,注重方法。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遵循

15、的原则和方法:一是快速反应,第一时间(1小时内)到现场靠前处置;二是就事论事,不扩大,不牵连;三是尽快公布事件真相;四是劝慰、疏散聚集群众;五是坚持“三慎原则”:慎用警力、警械和强制措施。分清性质,因情施策。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后,首先要弄清事件性质,是一般人民内部矛盾还是特殊矛盾,再根据不同性质的矛盾,选择处置的措施和方法。要严格区别对待群体事件中的组织策划者与一般群众。对一般参与者,要本着“宜散不宜聚,宜顺不宜激,宜解不宜结”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疏导劝阻工作;对组织策划者,要密切关注动态,把握有利时机,严密控制,妥善处理。(5)查找原因,积极作为。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后,要迅速查清引发事件的具

16、体原因、助长因素,然后有的放矢,积极化解。群体性事件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决定了现场处置一般不能采取以暴制暴的手段,要以做群众工作为主,策略上刚柔并济。一定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武器、慎用强制措施;其次,不要急于给事件定性,乱扣帽子,过早定性会影响处置工作思路,一旦事件性质发生了变化,处置措施就难以发挥作用。再次,要有预见性和果断性,对事态的发展变化,要准确判断,把握时机,大胆决策。防止敌对分子插手,防止对社会有强烈不满情绪的人趁机进行恶意煽动以扩大事态,给处置工作带来更大的困难。最后,要灵活采取处置措施,对因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群体性上访、游行、静坐等,要进行说服教育,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尽量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对因对社会不满的人、敌对势力插手或因群众情绪激化而产生的冲击党政要害部门、堵塞铁路和公路干道、打砸抢烧等行为,要先“打散”止住,再做工作,同时要收集掌握证据,依法从严打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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