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产品的包装技术要求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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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产品的包装技术要求1、包装要求1.1 运输包装要求1.1.1 国家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92 及相关包装标准和对外工程合同对包装的要求设计和制作,包装的尺寸分别按GB/T4892-1996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3201-91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3757-92袋类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5140-94航空货运集装单元技术要求和GB/T16471-1996运输包装件尺寸界限设计和制作。1.1.2 工程设备、材料的运输包装应根据外贸运输海、陆、空运输方式多、装卸次数多、运输距离远和运输周期长的特点,合理设计,合理用料,保证设备、材料在国内

2、外全程运输过程中装卸、堆码、储存方便安全。1.1.3 运输包装设计须使包装物具备一定的堆码能力,即高度在 2 米以上的货物,能保证安全堆码两件同类货物;高在2 米以下的货物能保证安全堆码四至五件同类货物。木箱、铁箱、托盘、框架顶部一般须采用平顶形式。1.1.4 起吊位置的设计:各种方式的包装均须根据货物的长度、重量和重心情况合理设计起吊位置,并标明起吊点。单件重量超过150KG 且在10 吨以下的设备,包装物顶部应设置吊孔,底部必须留有铲孔,以适应不同方式的装卸作业。木箱、托盘的起吊位置及上部适当位置须根据货物的重量加装相应规格的护角铁板,以增加强度。1.1.5 重心点标注:各种方式的包装均须

3、标注重心点。1.2 运输包装方式设备材料须按下述八种包装方式进行运输包装,不允许有下述八种以外的包装方式。单证中的包装方式中英文表述统一按下列对照翻译。1.2.1 木箱 (WOODEN CASE): 须全部采用压边接缝或榫槽接缝全封闭式优质木箱,木箱必须是经过熏蒸或热处理等除害方式后的原木锯成的木板和方木拼做的,此包装方式造价较低,包装牢固,而且防震效果好,是普遍采用的包装方式。任何情况下,禁止采用花格木箱、纤维板、纸板或类似纸盒的材料作为外包装。包装箱用材必须保证在长途运输中不被损坏。箱板厚度、箱内框架用料及结构,须根据设备的特性和重量设计,确保木箱强度和装卸安全。木箱包装具体要求及实例图片

4、如下:a) 框架固定:箱内衬以木质框架对包装箱进行加固和对设备进行固定,防止运输过程中设备来回蹿动碰撞或装卸过程中堆码挤压而造成设备损坏。内置实木框架采用不小于5cm*5cm 的方木,长度根据包装箱尺寸确定。b) 木框架外包木板厚度不得低于10mm,且在底部布置“井”字形的底座以便于港口装卸过程中穿钢丝绳或叉车装卸。井字底座一定要加强固定,否则在港口用叉车装卸时极易造成底座脱落。c) 严格禁止小包装箱出厂发运,过小的包装箱在倒港运输途中极易丢失。厂家可将小件包装装入大包装箱然后组织发运。包装箱体积不得小于1.5 立方米。图 方木框架实例图图2 木箱包装实例图1.2.2 铁箱 (IRON CAS

5、E): 采用槽钢、角钢为框架材料,用钢板进行封闭的包装箱。铁箱包装结实、简单,不需要熏蒸。精密设备或贵重材料必须采用铁箱包装方式。铁箱包装具体要求及实例图片如下:a)框架固定:箱内衬以至少槽钢、50*50*5 角钢对包装箱进行加固和对设备进行固定,防止运输过程中设备来回蹿动碰撞或装卸过程中堆码挤压而造成设备损坏。铁件之间须有衬垫物,以免运输途中铁件直接接触磨擦,减薄产品的局部厚度,成为机组运行中的隐患,对于受内压的管件此点尤为重要。b)钢板厚度至少保证3mm,体积大于5 立方米的铁箱,用至少5mm 厚的钢板封闭,且在底部用槽钢布置“井”字形的底座以便穿钢丝绳或叉车装卸。图3 铁箱包装实例图精密

6、仪器设备、阀门、仪表、控制系统、泵类及其附件、电气、热控盘柜等小型精密设备或材料可采用木箱或铁箱包装。精密仪器、仪表、控制盘 (台) 等电气设备应进行防潮、防锈、防震包装处理后再装箱。易碎设备应采用适宜的特殊保护措施以避免破碎风险,如绝缘瓷瓶应先装入小型纸箱或木箱后再装箱。设备在木箱内固定牢靠,不得发生移位或窜动。包装箱充满度不低于90%,对于需要内部填充物的设备包装箱,厂家需配置适宜的内部填充材料(注:未经过熏蒸除害过的干草、麦秆或是相似的植物纤维及菌类植物不能用作包装填充物)。 设备装箱时尽量使其重心位置居中靠下,重心偏高的设备尽可能采用卧式包装。重心偏离中心较明显的设备须采取相应的平衡措

7、施。1.2.3 托盘 (PALLET): 同规格尺寸的小型箱装货物应采用托盘组合包装方式,组合包装后的托盘重量一般为 2 至 3 吨,体积不小于 2 立方米。托盘包装必须组合牢固,确保不散捆。1.2.4 捆装(BUNDLE): 中型钢结构和管件,可采用捆装方式。须以槽钢或1MM厚50MM 宽的钢带为材料进行捆扎,从被捆扎货物一端至多150mm 处开始捆扎,长度5 米以下的货物至少捆扎4 道,长度5 米以上的货物至少捆扎5 道,确保不散捆。捆装货物钢结构之间以及钢结构与捆装材料之间,须加衬胶皮或麻袋片等衬垫物,以防物件蹿动、散捆,以及由此产生的工件磨损或丢失。钢材类要按不同品名分开包装,不能出现

8、混装现象。螺纹钢可用足够强度的铁丝捆扎。所有大于50mm 小于150mm 的管件应按照一致尺寸进行捆束,且所有管件均应进行封堵,两端用密封带进行密封以防尘土、雨水渗入管道并保护焊缝坡口,整束管道重量不超过2 吨。管件(150mm)的包装要确保管道的固定安全可靠,不得有蹿动、碰撞的潜在因素。铁件之间,件件之间须有衬胶皮或麻袋片等衬垫物,以免运输途中铁件直接接触磨擦,减薄产品的局部厚度,成为机组运行中的隐患。以V 型坡口热轧无缝锅炉管 ASTM A106B 406.4*10 为例,捆装效果侧视如图:钢板的包装需用厚度1.5mm,宽度50mm 的钢带打捆且不得少于六道。钢板装成件后必须在钢板表面醒目

9、位置用白色油漆喷涂规格、材质、数量。捆装效果图如下:1.2.5 框架(FRAME): 小型钢结构及管件,须采用以槽钢、工字钢、角钢等为框架材料的框架包装。不得使用木质框架。设备必须框在框架内,固定措施安全可靠,不得有蹿动、碰撞的潜在因素。铁件之间须有衬垫物,以免运输途中铁件直接接触磨擦,减薄产品的局部厚度,成为机组运行中的隐患,对于受内压的管件此点尤为重要。进行水压实验的管、筒形部件应在实验后排除内部剩水、杂物,干燥后再封口包装。1.2.5.1 钢骨框架箱(FRAME CASE)采用以至少槽钢、50*50*5 角钢为框架材料,用超过9mm 的竹节板或胶合板封闭,该类框架箱适用于小型管件(50m

10、m)、弯头、阀门、机械零件等其他轻便设备或材料。所有管件均应进行封堵,两端用密封带进行密封以防尘土、雨水渗入管道并保护焊缝坡口。a) 框架固定:箱内衬以槽钢、50*50*5 角钢框架对包装箱进行加固和对设备进行固定,防止运输过程中设备来回蹿动碰撞或装卸过程中堆码挤压而造成设备损坏。b) 外包胶合板厚度保证mm 以上,顶部必须包两层胶合板以防因堆码造成包装箱顶部破损,底部用槽钢布置“井”字形的底座以便穿钢丝绳或叉车装卸。图4 钢骨框架箱包装实例图1.2.5.2 钢骨框架包装(FRAME)以以上槽钢为材料的框架包装方式。设备必须封堵在框架内且设备本身经过钢带捆扎成一体,固定措施安全可靠,不得有蹿动

11、、碰撞的潜在因素。适用于中型管道等管件、母线设备和钢结构的包装。图5 钢骨框架包装实例图1.2.6 裸装 (NUDE CARGO): 用于大部件设备的包装。裸装货物一般应安置于底盘上。底盘设计应符合均衡受力、稳固牢靠、便于装卸的要求。裸装货物重要部件须同时采取局部防护、防锈等防护包装措施。超过60 吨的压力容器应该安装固定在钢制鞍座上,钢鞍应该用钢带缚于容器上,四周用角钢加固,确保制作的坚实牢固,以满足海上运输的装载要求以及陆路运输。1.2.7 桶装 (TUB): 用于油料、化工材料等的包装(因工程物资的特殊性,要求桶装货物装入木箱或框架箱中,内部做好防震及固定)。1.2.8 卷装 (ROLL

12、): 用于电线、电缆、钢丝绳等货物的包装,应尽量采用钢木包装方式。1.3 防护包装1.3.1 除运输包装外,还应根据产品的特性认真做好产品的防护包装工作。防护包装主要有:防雨、防潮、防霉、防锈、防震、局部防护等方式。1.3.2 须采用防雨、防潮或防锈措施的设备不得采用捆装、框架、裸装的包装方式。1.3.3 以裸装、捆装、框架方式包装的设备,法兰、螺栓、裸露的加工表面及包装框架,必须涂防锈漆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1.3.4 易受潮气侵蚀锈损的设备必须封装在防水或密封的坚固容器内,容器内还应放入适当的干燥剂并充入惰性气体,以确保容器的低湿度。采取充氮保护措施的设备,其检测氮气压力的压力表、阀门的外部

13、必须以钢质材料进行防护包装,并加锁。国内外装、卸船和工地设备交接时,有关方面须认真检查容器内氮气的压力情况。1.3.5 全部包装箱内设备应能在工程工地现场露天储存12 个月以上(或遵循商务合同的具体规定),保持完整无损。1.3.6 防护包装要求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12337 的规定。1.3.6.1 防水包装(GB7350 防水包装技术条件)1.3.6.1.1 货物进行防雨包装时,应在封闭箱内采取必要的防雨措施。例如:箱内衬以防水材料,货物外部罩盖塑料罩和包装箱顶盖采用双层防水材料结构等。遮盖货物所用的塑料薄膜一般不采用聚氯乙烯。如采用时,应采取措施,使其不与产品漆层直接接触。1.3.6.1.2

14、 采用防雨包装的包装件在喷水试验后,一般货物包装箱内应无漏水现象,高精度产品包装箱内应无渗水现象。1.3.6.1.3 常用防水材料主要有:石油沥青油纸、塑料薄膜、塑料复合纸、铝箔等。包装箱内衬的防水材料应平整、紧贴箱内侧。防水材料尽可能使用整块材料,如需拼接时可采用焊合,粘接或搭接。搭接方式应便于雨水外流,搭接宽度不小于60mm,并用压板压紧钉牢。1.3.6.2 防潮包装(GB5048 防潮包装)1.3.6.2.1 货物进行防潮包装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潮措施,例如在防潮材料密封的容器内加适量的干燥剂等。1.3.6.2.2 经防潮包装的包装件,应根据产品特点、储运环境的气候条件选做交变湿热试验或恒

15、定湿热试验。1.3.6.2.3 常用防潮材料主要有:塑料薄膜、铝箔复合膜、硅胶等。1.3.6.2.4 密封容器内放置的防潮硅胶,使用前必须烘干,其含水率不大于4、按每袋10-200 克的规格均匀分装在透气性能良好的布袋中。牢固地悬挂或妥善地放置在密封容器内并尽快封合。硅胶带不得直接与金属加工表面接触。1.3.6.3 防霉包装(GB4768 防霉包装技术要求)1.3.6.3.1 货物进行防霉包装时,应采取必要的防霉措施。例如:在密封容器(罩)内放置挥发性防霉剂,对包装精密产品的不耐霉的包装材料进行防霉处理,在包装箱表面涂刷防霉溶液,开设通风孔等。1.3.6.3.2 货物进行防霉包装前,对易长霉的零部件和材料必须进行防霉处理。1.3.6.3.3 非密封内包装的大、中型封闭箱,要采取防霉措施,一般可在木箱两端面的上方开设通风孔,通风孔外壁应设置不锈钢丝窗纱和涂有防锈漆的风窗。1.3.6.3.4 防霉剂应符合以下要求:对人毒性极小,对霉菌有强烈的抑制或灭杀作用;对货物外观和包装材料性能没有影响或影响极小;经过工程(如烘焙等)处理后,仍应有良好的防霉效果。1.3.6.3.5 常用防霉剂有:二氯酚、五氯酚、对硝基苯甲醛等。1.3.6.4 防锈包装(GB4879 防锈包装 )1.3.6.4.1 货物进行防锈包装时,应采取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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