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培训学习辅导资料

上传人:luobi****88888 文档编号:93182210 上传时间:2019-07-17 格式:DOC 页数:34 大小:15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餐饮培训学习辅导资料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餐饮培训学习辅导资料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餐饮培训学习辅导资料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餐饮培训学习辅导资料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餐饮培训学习辅导资料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餐饮培训学习辅导资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餐饮培训学习辅导资料(3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餐饮培训学习辅导资料夹江县食品药 品稽查大队编印2013年3月目 录前言第一章 学校(幼儿园)食堂要求(其他餐饮企业参照执行)一、管理制度及人员要求二、原材料采购与贮存三、食品加工、供餐要求四、留样管理要求五、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要求第二章 食物中毒一、食物中毒的定义二、食物中毒分类三、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常见致病菌四、常见由食物引发的食物中毒五、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六、食物中毒的报告制度第三章 餐饮服务中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一、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二、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三、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四、违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五、违反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处置、报告规定六、用不正当手段取得

2、餐饮服务许可证第四章 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一、什么是量化分级管理二、量化分级管理的意义三、量化分级的依据四、量化分级的范围五、等级划分六、评定项目内容七、评定标准八、监督频次第五章 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进货台账和索票索证制度一、制度建立的意义二、制度建立的法律依据三、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的要求四、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的要求第六章 群体性聚餐监管一、什么是群体性聚餐二、群体性聚餐分类三、加强群体性聚餐监管的意义四、群体性聚餐监管的要求前 言为帮助各餐饮服务单位学习和掌握餐饮服务的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和管理要求,提高我县餐饮服务工作的管理水平,我们编印了此餐饮培训学习辅导资料。编印工作中,我们本着既要满足

3、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单位法人或具体负责餐饮管理的负责人)自学之用,也要满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员工培训之用的要求,并结合当前餐饮服务管理的重点、难点,着力在简明、通俗、实用、针对性上下功夫,精心选择内容编印成书,望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并以此为教材或参考,积极开展对本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当然,由于我们编写水平有限,资料编写过程中难免有错、漏和不当的地方,敬请各餐饮单位批评指正。 夹江县食品药 品稽查大队 2013年3月第一章 学校(幼儿园)食堂要求(其他餐饮企业参照执行)一、管理制度及人员要求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4、管理制度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食堂应有的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制度,每日晨检制度,以及食品药 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1)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健康证明);(2)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验(管理经验);(3)持有有效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4)其他。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

5、录管理;(2)场所环境卫生管理;(3)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4)人员健康状况管理;(5)加工制作食品安全管理;(6)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7)餐厨垃圾处理管理;(8)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4、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1)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2)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3)凡患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指患痢疾、伤害、甲型及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4)

6、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5、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1)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2)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4)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5)不得将与食品加工制作无关的私人物品带

7、入食品处理区。(6)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7)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二、原材料采购与贮存1、采购验收要求(1)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28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2)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或每笔送货清单,并应当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畜禽类要原件、乳制品和生产企业的货要复印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3)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

8、当查验索取其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4)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并建立采购记录。2、采购验收应注意的几点(1)索取的证照复印件应加盖供货方公章,购货凭证或送货单加盖供货方公章或签字。(2)购货票或送货单一般不能代替采购记录。因为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采购记录应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送货日期等八项内容。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留存每笔供货清单,前款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3)应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保管索取的证照、合格证明和采购记录,保存期不少于2年。3、贮存要求(1)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

9、,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2)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对变质和过期的及时进行清理销毁。(3)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校验温度(指示)计。4、食品贮存条件常温:粮谷类、食用油脂类、酱油、食醋、调味品、糖果、蜜饯、面包、糕点、瓶装饮料、罐头、果蔬原料。冷藏:鲜肉、熟肉制品、鲜乳、沙拉、鲜蛋、点心馅料、含奶蛋的点心、半成品等,需放置2小时以上的。冷冻:

10、水产品、生肉、畜禽肉等需放置24小时以上的。三、食品加工、供餐要求1、食堂粗加工与切配要求(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3)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5)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6)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7)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

11、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2、食堂烹调要求(烧熟煮透)(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4)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5)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6)用于烹调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3、食堂备餐及供餐要求(1)应认真检查待

12、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2)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3)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消毒。(4)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4、食堂凉菜配制要求(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2)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3)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5、食堂面点制作要求(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2)需进行热加工的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3)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4)奶油类原料应冷藏存放。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酒店餐饮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