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城西大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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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 二、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各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 必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招标代 理服务费账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投标的资格及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四、投标保证金必须于第二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账号(账号信息详见第二 章投标资料表)。 五、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六、请

2、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七、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 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八、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九、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东省政府 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http:/ (已注 册过账号的供应商请忽略此信息。) 十、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2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资料清单 第三章开标、评标、定标. 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 第七章投标人须知 3 第一第一章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清新区城西大道改 造工程勘察、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7-201906-309001-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新区城西大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服务项目 三、项目规模:道路改造起点为城西大道与飞来路、清四公路交叉口,终点至清连高速迳口收费站, 全长约 5.75KM,工程建安费估算约 6 亿元。其中包括 4 个节点:1.飞来路-清四公路-清新大道节点; 2.汕湛高速出入口节点;3.清和大道

4、节点;4.中以科技小镇规划道路节点。建设内容包括原路面升 级改造、建设下沉式隧道、建设跨线桥等。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项目基本概况简述: 采购内容服务期付款方式 清新区城西大道改造 工程勘察、设计及概 预算编制服务项目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服务期 限为 5 年,服务期内,甲方根据政府建设需 求以委托函的方式委托乙方开展相关工作。在 5 年服务期内开具的委托函有效,乙方收到有 效委托函后都按照约定完成甲方的委托工作任 务。 详见合同 5.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3.监管部门: 5.4.需

5、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5.4.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5.4.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4.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 5.4.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4.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4.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6、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 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 税 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 2019 年 1 月 4 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 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6.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

7、019 年 1 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 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提供 2019 年 1 月份或之后的社保部门 (或税务部门) 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缴费凭证) 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 6.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 员的名单材料);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 函)。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本项目投标人未被

8、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情形之一: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 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 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6.3.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5.投标人需同

9、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所颁发的: 勘察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 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专 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6.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方必须为设计方且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联合体投 标的投标人提交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 6.7.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6.8.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 公章购买招标文

10、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原 件核查); (2)在 “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 ) “ 信 用 信 息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 两个网站 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5 (3)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所颁发的(下述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勘察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勘察)、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

11、工程、 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专 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 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说明:说明:已已办理报名并办理报名并成成功购买招标功购买招标文文件的供应商参件的供应商参加加投标的,不投标的,不代代表通过资格表通过资格性性审查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 06 月 10 日起至 2019 年 06 月 15 日期间(上午 09:30 至 11: 30,下午 14:30 至 17:30,法定

12、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南岸一街 52 栋 2 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 价 3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07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 年 07 月 03 日 14: 30 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东二号 区南岸一街 52 栋 2 楼) 十、开标时间:2019 年 07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

13、址: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南岸 一街 52 栋 2 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19 年 06 月 10 日至 2019 年 06 月 15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工电话:13668958474/0763-686306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高工电话:1392763022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南岸一街 52 栋 2 楼 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13668958474 传真:0763-3782180邮编:511500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

14、19 号区建设南路 5 号三楼 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13927630228 传真:0763-5818301邮编:511800 6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 发布日期:2019 年 06 月 10 日 7 第二章投标资料清单 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一、说明 1.1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南岸一街 52 栋 2 楼 电话:0763-6863060 传真:0763-3782180 邮箱: 二、招标文件 2.1 公告媒体 法定媒体:广东省政

15、府采购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 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2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 考察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 2、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 中, 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3.2 投标分项报价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 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 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3.3 报价是唯一或固定 不变 是 3.4 备选方案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5 附加条件报价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6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经业主同意的专业分包除外)。 8 3.7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RMB20000 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2.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如电汇、转账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账号:2003 1161 0000 0012 5 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便查 询。 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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