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鱼我所欲也》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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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鱼我所欲也,孟子,广东省中山市海洲初级中学 原作:陈小玲 修改:陈远超(2011-10-16),孟子(约前372前289),名轲,战国中期邹人。是战国时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是儒家学派仅次于孔子的代表人物。他的思想核心是仁义,主张“以民为本”,实行“王道仁政”来达到统一天下的目的,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观点。,广东省中山市海洲初级中学 原作:陈小玲 修改:陈远超(2011-10-16),孟子主张“性善论”,他认为人的本心是美好的,是善良的。,它包括四种“本心”:,恻隐之心, 羞恶之心, 恭敬之心, 是非之心。,仁也;,义也;,礼也;,智也。,广东省中山市海洲初级中学 原作:陈小

2、玲 修改:陈远超(2011-10-16),关于孟子的故事,“孟母三迁”、,“孟母断织教子”,广东省中山市海洲初级中学 原作:陈小玲 修改:陈远超(2011-10-16),孟母教子,孟子三岁时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孟母非常疼爱自己的儿子,曾为孟子选择合适的学习环境而三次搬家,最后搬到学宫附近。孟子自小受到严格管教,据说有一段时间他十分贪玩,孟母便剪断织机上的麻布,告诉他若不勤奋读书,就会像这块麻布般半途而废。“三迁”、“断机”等教子故事,成为千古美谈。三字经写道:“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 后来孟子师从孔子的孙子孔伋(子思)的弟子,终成一代儒学大师。,孟子及孟子,孟子(约公元前372前

3、289):名轲,邹(现在山东省邹城市)人,是孔子之孙孔及的再传弟子。战国时代的思想家、教育家。是孔子之后的儒家大师。世称“亚圣”。 孟子是孟子及其门人所作,儒家经典之一。“四书”之一(大学中庸 孟子论语被南宋朱熹定为”四书”.),文学价值,孟子共七篇,记述孟轲的言行。此书的写作与论语不同,是他本人和门徒共同完成的。从体制上说,孟子基本上仍属于语录体,但较论语已有很大发展。这不但是因为它的篇幅加长,议论增多了,而且很多段落都围绕着一定的中心,结构完整,条理清楚,只添上题目,就可单独成篇。 孟子的文学性,还表现在它善于用形象帮助说理。有时是短小的比喻,有时是完整的小故事、寓言。如“揠苗助长”、“五

4、十步笑百步”、“出尔反尔”“出类拔萃”“绰绰有余”“怨天尤人”等等,都成为后世常见的成语。,诸子百家:,春秋时期,是我国政治研究的形成时期。出现了众多的学派和思想家 。主要学派和代表人物如下: 儒家: 法家: 道家: 墨家: 阴阳家、名家、纵横家、兵家,孔子、孟子、荀子,商鞅、韩非,老子、庄子,墨子,古汉语小结: 一、通假字 1、故患有所不辟也。 辟:通“避”,躲避。 2、万钟则不辩礼义。 辩:通“辨”,辨别。 3、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与:通“欤”,语气词; 得:通“德”,恩惠,感激恩德。 4、乡为身死而不受. 乡:通“向”,从前。,二、一词多义 1、所欲有甚于生者 万钟于我何加焉 2、故患有

5、所不辟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3、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人皆有之. 4、蹴尔而与之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介词: 比),(介词: 对),(所以),(所以、因此),(助词:的),(代词:指代前面的想法),(动词:给予),(与:通“欤”,语气词; ),5、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呼尔而与之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连词,转折关系),(连词,转折关系),(连词,表修饰关系),(连词,表修饰关系),(连词,递进关系,尚且),三、古今异义 钟 例句: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古义:一种量器 今义:计时的器具或中空的响器,四、词类活用 得: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名词作动词 恩德,

6、这里是“感激恩德”的意思. 五、特殊句式 1判断句 例句:鱼,我所欲也。“也”,判断句标志。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东西。 2省略句 例句:向为(义)身死而不受(呼尔蹴而的施舍)。 译文:从前我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 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 熊掌者也。,想要,也,放弃,选取,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广东省中山市海洲初级中学 原作:陈小玲 修改:陈远超(2011-10-16),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命,大义,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

7、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广东省中山市海洲初级中学 原作:陈小玲 修改:陈远超(2011-10-16),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 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 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超过,胜过,比(重于泰山),所以,做,苟且偷生,厌恶,祸患,灾难,通“避”,躲避。,广东省中山市海洲初级中学 原作:陈小玲 修改:陈远超(2011-10-16),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 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

8、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广东省中山市海洲初级中学 原作:陈小玲 修改:陈远超(2011-10-16),1、“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这个“东西”是什么?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意味着怎样的结果?,这个“东西”是“大义”;意味着要牺牲生命。,2、在孟子看来,有什么事情会比死亡更令人厌恶的呢?不躲避灾祸的结果是什么?,做不义的事情;,结果是牺牲生命。,广东省中山市海洲初级中学 原作:陈小玲 修改:陈远超(2011-10-16),3、由此看来,作者在此论述的观点是,义重于生,我们应舍生取义。,“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9、(中心论点、主旨句),4、第5句“生亦我所欲,故患有所不辟也。”是从 面论证中心论点。,正,广东省中山市海洲初级中学 原作:陈小玲 修改:陈远超(2011-10-16),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 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 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 为也?,假如,假使,没有,那么,指代办法、手段,假使,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广东省中山市海洲初级中学 原作:陈小玲 修改:陈远超(2011-10-16),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 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如使人

10、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广东省中山市海洲初级中学 原作:陈小玲 修改:陈远超(2011-10-16),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 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 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采用某种手段/办法,就,因此,由此,广东省中山市海洲初级中学 原作:陈小玲 修改:陈远超(2011-10-16),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

11、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广东省中山市海洲初级中学 原作:陈小玲 修改:陈远超(2011-10-16),1、“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意思是什么最重要?,生命最重要,生命比大义重要。,2、如果一个人认为生命比大义重要,会有怎样的后果?,为了活命,为了躲避灾祸会不择手段地干尽一切不义的事情。,3、第6、7句“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何不为也?”论证的角度是,反面论证,广东省中山市海洲初级中学 原作:陈小玲 修改:陈远超(2011-10-16),4、“通过某种办法”,是指哪一种方法?,指通过“不义”的手段。

12、,5、通过“不义”的手段,就可以得到生存,就可躲避祸患,但是有些人却不用,为什么?,义重于生。,非独贤者有是 心也,人皆有 之,贤者能勿丧耳。,不单,不仅,这种,都,丧失,本性,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有这种本性,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广东省中山市海洲初级中学 原作:陈小玲 修改:陈远超(2011-10-16),1、“这种本性”是指什么?,指义重于生,舍生取义。,2、课文第一段的论述思路是怎样的?,要完成这个题目,我们要将这一段话的哪些信息找出来?,比喻论证,对比论证,论点,论证方法,舍生取义,2、课文第一段的论述思路是怎样的?,首先,孟子用 “鱼与熊掌的取舍”比喻“生命与大义的取舍”

13、,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这个观点。 (类比引出论点、比喻论证),接着,通过正反结合,层层深入,反复论证义是人的本心,义重于生,告诉我们,当生命和大义不能同时得到的话,应舍生取义。 (对比论证),最后,孟子指出人性本善, “贤者” 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不丧失“本心”。,3、第一段文字用鱼比喻_,用熊掌比喻 _,用舍鱼而取熊掌比喻_。文中还把_和_进行对比,指出人世间有比_更宝贵的东西,就是_;也有比_更可怕的东西,即_。,生,义,舍生取义,生,死,生,义,死,不义,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 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 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就,不,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尔:

14、助词),用脚踢 (蹴鞠:踢球 ),因轻视而不肯接受。,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 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广东省中山市海洲初级中学 原作:陈小玲 修改:陈远超(2011-10-16),1、 为什么“行道之人弗受”“乞人不屑”?结果会怎样?这说明了什么?,因为施舍的人没有尊重他们。结果是“行道之人”“乞人”会饿死。,说明在“行道之人”和“乞人”心里,个人的人格尊严比生命

15、重要。,这是著名的“不受嗟来之食”典故。,2、在这一小节中,使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使用了举例论证的论证方法,具体有力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应舍生取义这个观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 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 所识穷乏者 得 我 与?,高位厚禄,如果,有什么益处,所认识的贫穷的人,同“欤”,语气词。,同“辨”,辨别。,同“德”,感激,呢,(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

16、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通“向”,从前、先前,这种做法,停止,放弃,天性、天良,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 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 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 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乡 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广东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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