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职业安全防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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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年职业安全防护培训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一、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二、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

2、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三、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四、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五、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六、干热灭菌时勿与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触,灭菌后要待温度降到40以下再开箱,以防炸裂。七、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的具体操作步骤、常规保养和检查

3、措施应按厂方说明书的要求严格执行。八、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吸入体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及安全防护知识要点:1、掌握内容: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暴露后的局部处理措施 2、熟悉内容:几种常见传染的传播途径 3、了解内容:职业暴露后的预防措施主要内容:1、血源性职业暴露因素针刺伤 2、职业暴露因素防护及处理措施 3、几种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职业暴露的概念:医务人员从事诊疗、实验、护理工作中意外被乙肝、丙肝、艾滋病等病毒感染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粘膜,或者是被污染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况。 常用的医疗防护用

4、品:帽子、手套、口罩、鞋套、面罩、防护眼罩或镜、隔离衣、防护服等。 一、血源性职业暴露因素针刺伤:针刺伤是血源性疾病主要传播途径,针刺伤可传播20多种血源性传染病,医务人员患血源性疾病80%-90%是由针刺伤所致。 (1)常见的血源性传染病:乙肝病毒、丙肝病毒、艾滋病病毒、梅毒等(2)乙肝病毒、丙肝病毒,常见的传播途径:医源性、接触性、胎源性、昆虫叮咬、密切接触(3)艾滋病病毒常见的传播途径:性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4)梅毒常见传播途径:性传播为主要传播途径,血液传播、胎盘传播其它:接吻,哺乳;接触有传染性损害病人的日常用品。二、针刺伤后感染的危险程度:血污染针头刺伤后,不同病原体感染危险

5、度HBV感染率6%-30% HCV感染率1.8% HIV感染率0.3%HBV感染率高于HIV感染率55倍,高于HCV38倍 三、针刺伤常见暴露原因:注射、抽血、静脉穿刺或拔针、锐器处理、外科手术缝合、将血标本放入试管内、双手回套针帽时、收拾手术污物时、在患者或其他人员突然移动时注射、分离输液器时、手术中传递剪刀及刀片时 四、职业暴露防护措施(1) 接触病人血液、体液时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2) 有可能接触溅出的血液、体液,必须带上口罩眼罩及穿防护衣(3) 手部皮肤破损,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时必须戴双层手套(4) 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5) 禁

6、止单手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6)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理(7) 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处理医疗废物时做好个人防护(8) 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五、安全操作方法:使用单手盖帽、禁止双手重新盖帽、禁止将头放置在床边、小车顶部、禁止用手移去注射器针头、使用后,应立即丢入尖锐物收集箱、尖锐物收集箱应放在使用处、洗手戴手、在手术室中,使用消毒盘传递器械,不要直接传递、如患者抵抗或慌张可寻求帮助、使用真空采血系统六、职业暴露后的处理1、局部紧急处理 2、报告与记录 3、暴露后预防 4、暴露后随访 如何处理局部伤口: (1)用肥皂液和流

7、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酌情预防性用药; *一挤二冲三消毒*报告和记录:事故的报告和记录, 立即向单位负责人和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查找事故原因:并对事故过程和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损伤的程度、接触物的种类和含有HIV的情况、处理方法和处理经过(包括现场专家和

8、领导的活动)、详细记录用药情况及首次用药时间、药物的毒副作用情况及用药的依从性。各事故处理单位在每年的7月5日和次年的1月5日前将上、下半年填写的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报至本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的7月10日和次年的1月10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填写本省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职业暴露事故汇总表,报至本省(市、区)卫生厅(局)。抄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密:无论重大事故还是小型事故,对事故涉及的职业暴露者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均应做好保密工作,每一个得到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均应严守秘密。报告流程图如下: 暴露后HBV预防:在意外接触HBV感染者的血液和体液后,可按照以下方法处理:(1)进行血清学检测

9、: 应立即检测HBV DNA、乙肝五项和肝功能,并在3和6个月内复查。(2)主动和被动免疫:如已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且已知抗-HBs 10 mIU/mL者,说明有保护性抗体,可不进行特殊处理。如未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或虽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但抗-HBs 10 mIU/mL或抗-HBs水平不详,应立即注射HBIG 200400 IU(被动免疫),并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一针乙型肝炎疫苗 (20mg),于1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2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 (各20 mg)(主动免疫)暴露HCV预防和治疗:(1) 对暴露源要进行抗HCV的检测。(2)对于暴露者,检测基线抗HCV和ALT水平;如果暴露者抗HCV

10、阴性,需进行血清学追踪,于暴露后1、3、6个月检查抗HCV和ALT水平。由于暴露于HCV后13 周,在外周血可检测到HCV RNA,假如期望尽早确诊HCV感染,可以在46周时检测HCV RNA (3)不推荐采用免疫球蛋白和抗病毒药物对暴露于HCV阳性血液的人员进行暴露后预防 (4)如检测到HCV RNA阳性,即应开始抗病毒治疗。目前对急性丙型肝炎治疗尚无统一方案,建议给予普通IFN 3 mU,隔日1次肌内或皮下注射,疗程为24周,应同时服用利巴韦林8001 000 mg/d暴露HIV预防和治疗(1)预防性治疗(PEP)由专家评估决定是否实行。一旦决定实施PEP,原则上越早越好,最好在1-2小时内开始,尽量不超过24小时。感染危险性很高的暴露者,即使时间已大12周,也应该考虑预防性用药。(2) 血清学监测 血清学监测统一由防保科开具化验单,血样送检验科。具体监测内容及时间:1、 暴露当时: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血糖,HIV抗体,CD+4细胞。 2、 不实行PEP(不服药):按时间段只查HIV抗体和CD+4细胞。3、 实行PEP(服药):按时间段查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血糖,HIV抗体,CD+4细胞。4、 检查时间:暴露当时、2周、6周、3个月、6个月、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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