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出口实务 教学课件 作者 刘春林 朱更生新编出口实务课件(1)

上传人:w****i 文档编号:92466261 上传时间:2019-07-10 格式:DOC 页数:43 大小:42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编出口实务 教学课件  作者 刘春林 朱更生新编出口实务课件(1)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新编出口实务 教学课件  作者 刘春林 朱更生新编出口实务课件(1)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新编出口实务 教学课件  作者 刘春林 朱更生新编出口实务课件(1)_第3页
第3页 / 共43页
新编出口实务 教学课件  作者 刘春林 朱更生新编出口实务课件(1)_第4页
第4页 / 共43页
新编出口实务 教学课件  作者 刘春林 朱更生新编出口实务课件(1)_第5页
第5页 / 共4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编出口实务 教学课件 作者 刘春林 朱更生新编出口实务课件(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编出口实务 教学课件 作者 刘春林 朱更生新编出口实务课件(1)(4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新编出口实务教学大纲适用对象:高职高专国贸、商务英语专业学 时:48学时(教师讲授 34学时)(学生实训 14学时)课程性质:专业技术课 执笔人:朱更生 说明部分一、前言本大纲是为高职高专国贸、商务英语专业新编出口实务课程而编写的教学文件。它以纲要的形式具体制定该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以及教学基本要求,同时指明了教学进度、教学方法以及教学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考评、对学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二、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课程性质:新编出口实务课程是为适应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对应用型、实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对商品出口的基本理论和贸易实务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和操作程序等内容进行整合,突出“必需、够用

2、、可用、实用”的特点,是一门应用型很强的课程。课程的目的和任务: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了解到商品出口的基本理论,了解到外贸运输的基础操作,了解到WTO的一些基本规则。重点掌握商品出口的有关程序及操作,掌握国际贸易术语的运用;熟知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则、国际惯例;熟悉出口货物在流通中的运输、保险及货款的支付;能熟练地运用贸易方式来进行交易及发生争议时的处理方法。三、教学基本要求1了解商品出口的基本理论、国际惯例、相关术语。2熟悉商品在出口时各个环节的操作程序。3能够书写商品在出口前的询盘、报盘、还盘、和接受四个阶段的外贸函电。4能够正确地缮制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和海运提单。能够看懂一般原产地证

3、、商检证和汇票。5在老师的引导下,学会看信用证。四、教学中需注意的问题1教师在讲授的过程中,要针对高职高专学生的特点,尽量避免过多地强调学科性、理论性和系统性,而应当侧重于对四个板块业务操作的熟练性。2针对商品出口的基本理论,只要求基本了解,讲授的内容应当主要为后续的业务操作服务。3尽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避免以老师宣讲为主,要“讲课”而不是“读课”。要灵活地组织课堂教学,结合先行案例和习题中的案例进行分析,要求学生参与,从而能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的理解和掌握。4要重视教学的仿真性,在四个板块的实训中,由老师和学生分别模拟外商和出口人,来进行洽谈和签约。第一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基本程序一、内容1

4、佣金的定义(1)一般由卖方(受益人)来支付;(2)佣金的数量一般为合同货物总价值FOB的2%3%之内;(3)正确表达方式:USD20.00/piece CIFC3 Toronto。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内销合同的区别(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分为:Contract,Sales Contract,Sales Confirmation,Order四种;(2)主要区别:相比内销合同,它具有涉外因素;(3)分类:简单合同和复杂合同两大类;(4)要求:必须是手签的、书面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5)三大部分:效力部分、权利和义务部分、索赔与仲裁部分;3外销员、外贸业务员、报关员、单证员和跟单员各自的工作职责4出口

5、贸易的基本业务程序出口业务流程图如下:出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组织出口资源市场调研制定出口商品经商方案寻找交易伙伴建立销售渠道办理商标注册对外洽谈、磋商阶段询盘发盘还盘接受签订合同(假设为C.I.F.合同)履行合同阶段备货、加工、包装、刷唛报检、报验取得检验证书催证、改证办理保险制作单据海关放行货物装船取得提单汇集单证持全套单据及信用证向银行办理议付广告宣传租船订舱发货报关向买方发装船通知取得保险单5国际贸易发展新趋势EDI,电子商务,服务贸易二、重点(1)佣金的定义、数量及表达方式;(2)四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3)出口业务流程图。三、回答问题(1)国际贸易的定义是什么?答:国际贸易是指商品跨

6、越国界的交易过程和行为。(2)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由哪几部分构成?具体条款是哪些?答: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由效力部分、权利和义务部分、索赔与仲裁部分所构成。具体条款有: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装运港、卸货港、装运期、支付方式、包装、保险、贸易术语、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14项条款。(3)什么是代理人?其所应得的酬金是多少?答:位于买方、卖方之间,凭其努力而达成买卖之间交易的人称作代理人。其应得的佣金为合同货物总价值FOB的5%之内,一般为2%3%。(4)进出口业务的基本操作程序如何?答:交易前的准备工作;谈判磋商与签订合同;履行合同。(5)详细叙述一名优秀的外销员应具备的素质答:外销员要“一专多能”

7、;外销员要具备丰富的商品知识;外销员要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坚毅的性格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外销员还应当具有单兵作战的能力。(6)合同的种类有哪四种?答:合同(Contract),销售合同(Sales Contract),销售确认书(Sales Confirmation),订单(Order)第二章 质量(Quality)一、内容(一)对本章的先行案例进行仔细分析,从而可见在质量问题上,来不得半点虚假。(二)货物质量的表示方法(1)看货买卖(2)凭样品买卖(3)凭规格、等级或标准买卖(4)凭牌名或商标买卖(5)凭说明书或图样买卖(6)凭产地名买卖(三)质量机动幅度与公差二、重点(1)掌握货物质量的表示方

8、法(其中凭样品、说明书买卖居多);(2)出口方凭样品买卖时,一定要封样,要存有物证。(3)出口方在出口某些工业产品和农产品时,切勿忘记制定质量机动幅度和公差,以免陷入被动。可考虑采用max. min.或者1%.三、回答问题(1)买卖合同中规定货物质量的方法有哪几种?请分别说明其含义和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答:看货买卖;凭样品买卖;凭规格、等级或标准买卖;凭牌名或商标买卖;凭说明书或图样买卖;凭产地名买卖。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出口人在出口货物时,不管是采用什么方法来规定质量,务必要做到样品的质量要与所发货物的质量相符。出口方在遇到看货买卖时,合同上必须明确说明这就是质量检验的标准,经过看货检验后

9、的产品,合格后由买方贴上封条,最后发运到目的地。在此之后,不再进行产品质量的检验。卖方(中国人)一定要坚持上述观点,以免吃亏。(2)试述“质量机动幅度”和“质量公差”的规定方法及其作用。答:质量机动幅度是指对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之内可以机动,主要适用于初级产品,以及某些工业制成品的质量指标,可考虑采用max. min.或者1%,以免被动。质量公差是指允许交付货物的特定质量指标有在公认的一定范围内的差异。在工业品生产过程中(如钟表),对产品的质量指标产生一定的误差有时候是难以避免的,因此必须要采用公差。(3)为什么要对样品进行封样?答:众所周知,出口人在出口货物时,务必要做到样品的质量要与所发

10、货物的质量相符。对样品进行封样的目的在于保存物证,以免将来买卖双方在对货物质量有争议时,出现扯皮现象。(4)山东某食品进出口公司出口一批脱水萝卜干到韩国仁川,质量条款规定“水分不能超过8%”(MOISTURE 8% MAX),但该公司在实际交货时由于天气潮湿,水分则达到了9%,请问卖方要承担什么责任?卖方在签订合同之初,忽略了什么?答:很明显,卖方所交货物的质量与合同上规定的质量条款有所不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在签订合同之初,就应当考虑到天气的原因,不能把水分指标(9%)定得过死,而应当留有余地。如果是一个有经验的外销员,他就会这样制定水分标准:MOISTURE 8%1% MAX 卖方会处

11、于主动地位。第三章 数量(Quantity)一、内容(一)案例分析 通过对先行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采用不同的度量衡制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出口方在出口货物时,要尽量采用公制,在个别情况下也可以采用英制,如英尺、英寸、打等。(二)出口常用的计量单位(1)公吨(MT)、公斤(KG)、磅(lb)、升(L);(2)只(piece)、台(set)、打(dozen)、桶(drum)、纸箱(ctn)、木箱(wooden case);(3)米(m)、厘米(cm)、英尺(ft)、平方米(sqm)、立方米(cbm);(三)计量方法:毛重、净重、以毛作净;(四)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二、

12、重点(1)在合同中,公吨的表示方法必须使用MT,而不能使用T;(2)出口人在签订合同时,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一律要使用法定计量单位;(3)在买卖合同中,如果货物是按重量计量或计价,但又未明确规定采用何种方法来计算重量和价格时,根据惯例,应当按净重来计价。三、回答问题(1)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有几种?外销员在出口货物时,应当注意什么?答: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有三种,即公制、英制、美制。外销员在出口货物时,在签订合同之初,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就应当考虑使用法定计量单位,首先选用公制。(2)什么是“溢短装条款”?什么是“约数”?怎么产生的?答:“溢短装条款”是指合同明文规定卖方在交货时允

13、许多交或少交合同数量的百分之几。“约数”是指在交易数量前面加上一个“约”(about, approximately)字。按照一般惯例,只要有了“约”字即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之间可以有某些差异。由于买卖双方理解不同,尽量避免“约数”,在数量上要求准确。“溢短装条款”主要运用于大公司针对大宗货的出口,例如粮食的出口,出口人不可能在装船时装得十分准确,合同上规定装5,000公吨,届时就能装5,000公吨,因此,必须采用 “溢短装条款”。(3)在进出口业务中,如果买卖双方未明确以何种计重方法计价时,应按何种重量计价?答:在买卖合同中,如果货物是按重量计量或计价,但买卖双方又未明确规定采

14、用何种方法来计算重量和价格时,根据惯例,应当按净重来计价。(4)在合同未约定“溢短装条款”的情况下,能否多装或少装?答:不能。但是,如果针对大宗货物出口时,在合同中未约定“溢短装条款”的情况下,卖方非常困难履约。如果是针对集装箱出口,从不使用 “溢短装条款”。(5)合同规定“about 500mt”或“5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条款,对买卖双方有无区别?为什么?在后一种规定情况下,卖方最多可交多少公吨?最少可交多少公吨?如何计价?答:“about 500mt”是“约数”,很不准确,在合同中尽量不要使用。“500mt 5% “more or

15、 less at sellers option”是“溢短装条款”,是合理的、也是很公正的一项条款。在后一种规定情况下,卖方最多可交525mt;最少可交475mt;如果交货数量在475mt525mt之间的话,也算正常。对于价格波动频繁的且变化幅度较大的货物,为防止对方来利用数量机动幅度故意增加或减少数量以谋取额外利益,为防止“钻空子”,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就要明确规定增减部分以货物在装运时国际市场的价格计算,将“漏洞”堵死。第四章 包装一、内容(一)包装的重要性从先行案例中可以看出,包装必须要严格与合同上的规定相符(二)包装的总体分类运输包装(外包装、大包装)、销售包装(内包装、小包装)(三)包装的选用尽量缩小体积、降低费用、图案设计要符合出口国的风俗人情(四)TEU的定义它是国际上用来统计港口吞吐量的一个标准二、重点(1)包装容器需要经过中国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局的检验许可后,方能投入制作和使用。(2)美国、欧盟等国严禁针叶木(松木)制作的木箱进入其国境,检验时甚为严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