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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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二一五年四月2目 录1 适用范围22 规范性引用文件2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22.2标准、技术规范22.3其他参考资料23 术语与定义2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24.1环境风险识别24.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24.3环境风险分析、现有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与实施计划2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2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25.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25.2.1评估指标及分值25.2.2评分方法25.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25.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25.4.1分级矩阵25.4.2级别表征26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26.1 总论26.2 区域

2、环境概况26.3 企业概况26.4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26.5 环境风险分析26.6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26.7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26.8 附图2附表1 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2附表2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依据2 1 适用范围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浙江省范围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

3、(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加油站可参照本指南编制。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6)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7)加气站;8)港口、码头。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范,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技术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

4、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17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

5、;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08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修订版);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版);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企

6、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4年4月)。 2.2标准、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名录(201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12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6

7、02);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2003);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523-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流程(TSG R0004-2009);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190-2013);水体污染事故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运行管理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310-2010);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

8、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3其他参考资料Emergency Response Guidebook 2012; (网址http:/wwwapps.tc.gc.ca/saf-sec-sur/3/erg-gmu/erg/ergmenu.aspx)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突发环境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环境风险 是指突

9、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环境风险物质 是指具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特性,在泄漏、火灾、爆炸等条件下释放可能对厂界外公众或环境造成伤害、损害、污染的物质。环境风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 是指根据企业生产和储存条件,厂界内可存在的某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数量之和。临界量 是指根据环境风险物质对人和环境的危害特性规定的该物质一定的数量。 环境风险单元 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环境风险物质的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企业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环境风险受体 是指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可能受到危害的企业外部人群、具有一定社会价

10、值或生态环境功能的单位或区域等。清净下水 是指装置区排出的未被污染的废水,如间接冷却水的排水、溢流水等。事故排水 是指事故状态下排出的含有泄漏物,以及施救过程中产生其他物质的生产废水、清净下水、雨水或消防水等。 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按照环境风险识别、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环境风险分析、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管理差距分析、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五个步骤实施。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程序见图1。 4.1环境风险识别通过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开展待评估企业环境风险识别。环境风险识别的对象包括:1)区域环境概况,包括自然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及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等;2)企业概况

11、,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和原辅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安全生产管理等;3)环境风险单元及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4)现有应急资源等。 4.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环境风险识别后,通过定量分析企业环境风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E),按照分级矩阵的方式将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为较小、一般、较大和重大四个等级。待评估环境风险的企业环境风险识别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较小环境风险企业较大环境风险企业重大环境风险企业一般环境风险企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评估矩阵计算环境风险物质量与临界量比值(Q)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

12、(E)企业环境风险分析现有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整改建议实施计划图1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程序示意图 4.3环境风险分析、现有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与实施计划 (1)对于划定为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分析,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源强分析、以及可能产生的直接、次生和衍生后果分析等;对于划定为较小或一般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不做此要求。 (2)对企业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完备性、可靠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并列表说明需要整改的项目内容。 (3)针对需要整改的项目内容,制定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明确项目整改目标、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1

13、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环境风险物质清单及临界量见附表1。未列入附表1的化学物质,依据类别特征,按表1确定临界量;若一种化学物质具有多种危险特性,以表1中最低的临界量确定其临界量。表1其它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表化学物质类别说明临界量(吨)油类物质(废)矿物油类、生物柴油等200有毒化学物质剧毒物质2列入危险化学品的有毒物质10强腐蚀性物质强酸、强碱等30有机废液反应母液或残液10储存的危险废物-50注:1、剧毒化学物质是根据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附录1-C“急性毒性分级标准”鉴定为剧毒的物质,有毒化学物质是根据“急性毒性分级标准”鉴定为高毒、中等毒或低毒的化学物质; 2、强酸是指在水溶液

14、中完全电离,能电离出的正离子有且仅有H+的化学物质;强碱是指在水溶液中完全电离,能电离出的负离子有且仅有OH-的化学物质。针对企业的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原料、“三废”污染物等,列表说明下列内容:物质名称,化学文摘号(CAS号),目前数量和可能存在的最大数量,在正常使用和事故状态下的物理、化学性质、毒理学特性、对人体和环境的急性和慢性危害、伴生/次生物质,以及基本应急处置方法等,对照附表1标明是否为环境风险物质。计算所涉及的每种环境风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表1中对应的临界量的比值Q: (1)当企业只涉及一种环境风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2)当企业存在多种环境风险物质时,则按式(1)计算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1)式中:q1、q2、 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 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相对应的临界量,t。 (3)涉及新、改、扩建相关项目企业的环境风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以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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