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税收实务 基础部分 第五版 课件6关税

上传人:w****i 文档编号:92378954 上传时间:2019-07-09 格式:PPT 页数:39 大小:4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编税收实务 基础部分 第五版 课件6关税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新编税收实务 基础部分 第五版 课件6关税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新编税收实务 基础部分 第五版 课件6关税_第3页
第3页 / 共39页
新编税收实务 基础部分 第五版 课件6关税_第4页
第4页 / 共39页
新编税收实务 基础部分 第五版 课件6关税_第5页
第5页 / 共3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编税收实务 基础部分 第五版 课件6关税》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编税收实务 基础部分 第五版 课件6关税(3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新 编 税 收 实 务 第五版,第二篇 流转税纳税实务 任务6 关税纳税实务,任务6 关税纳税实务,知识能力训练目标 1. 掌握: 征税对象、进出口税则、完税价格、应纳税额的计算、关税的减免 2. 熟悉: 纳税义务人、税率及运用、征收管理 3. 了解: 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任务6 关税纳税实务,1.概念: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当某一国家在国境内设立了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时,或当几个国家结成关税同盟时,关境与国境会不一致。 关税历史悠久,周礼地官中就有“关市之征”的记载。 1949年10月设立海关总署,统一领导全国海关机构和业务。 1951年5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

2、海关法,同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暂行实施条例。 2000年7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 2003年1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进出口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法规是现行关税的基本法律构成。,任务6 关税纳税实务,2.种类 (1)货物流动方向: 进口、出口、过境 (2)计征标准: 从价、从量、复合、选择、滑准 (3)差别: 歧视加重(反倾销、反补贴、报复) 优惠减轻(互惠、最惠国待遇、普惠制、特惠) 3.特点 环节;涉

3、外;海关,任务6 关税 6.1 纳税人及征税对象,6.1.1 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6.1.2 征税对象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 物品是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二、,任务6 关税 6.2 税率及运用,6.2.1 进出口税则 1. 概况 进出口税则是一国政府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并公布实施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应税的关税税率表。进出口税则以税率表为主体,通常还包括实施税则的

4、法令、使用税则的有关说明和附录等。 税率表作为税则主体,包括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栏两大部分。 商品分类的原则即归类规则,包括归类总规则和各类、章、目的具体注释。 税率栏是按商品分类目录逐项订出的税率栏目。我国现行进口税则为四栏税率,出口税则为一栏税率。,任务6 关税 6.2 税率及运用,2. 税则商品分类目录 1992年1月1日起实施重新制定的海关进出口税则,并采用了国际海关合作理事会新的商品分类方法,即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HS)。 到目前为止,我国自主增列税目2092个,使我国2002年版进口税则的总税目数达到7316个,其中HS2002版有5224个6位税目。我国2002年版出口

5、税则的税目总数为36个。,3. 关税税则归类 税则归类,就是按照税则的规定,将每项具体进出口商品按其特性在税则中找出其最适合的某一个税号,即“对号入座”,以便确定其适用的税率和计算关税。,任务6 关税 6.2 税率及运用,6.2.2 进口关税税率 1.税率设置与适用: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即自2002年1月1日起,我国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五类税率。 2.税率水平和结构:到2002年我国关税总水平(最惠国税率的算术平均水平)降低到12% 3.税率计征办法:我国对进口商品基本上都实行从价税,从1997年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原油、部分

6、鸡产品、啤酒、胶卷)、复合税(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数字照相机和摄录一体机)、滑准税(新闻纸)。 4.暂定税率与关税配额税率:国家对部分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农药原药和中间体、乐器及生产设备实行暂定税率。对部分进口农产品和化肥产品实行关税配额。,任务6 关税 6.2 税率及运用,6.2.3 出口关税税率: 征出口关税的商品有20种,税率较低 6.2.4 特别关税: 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任务6 关税 6.2 税率及运用,6.2.5 税率的运用: 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

7、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八种特殊情况),任务6 关税 6.2 税率及运用,6.2.6原产地规定: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和实质性加工标准 1.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是指进口货物“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生产或制造国即为该货物的原产国。完全在一国生产或制造的进口货物包括: (1)在该国领土或领海内开采的矿产品; (2)在该国领土上收获或采集的植物产品; (3)在该国领土上出生或由该国饲养的活动物及从其所得产品; (4)在该国领土上狩猎或捕捞所得的产品; (5)在该国的船只上卸下的海洋

8、捕捞物以及由该国船只在海上取得的其他产品; (6)在该国加工船上加工上述(5)项所列物品所得的产品; (7)在该国收集的只适用于作再加工制造的废碎料和废旧物品; (8)在该国完全使用上述(1)至(7)项所列产品加工成的产品。,任务6 关税 6.2 税率及运用,2. 实质性加工标准 实质性加工标准是适用于确定有两个国家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的产品的原产国的标准,其基本含义是: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实质性加工”是指产品加工后,在进出口税则中四位数税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有了改变,或者加工增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

9、已超过30%及以上。 3.其他 对机器、仪器、器材或车辆所用零件、部件、配件、备件及工具,如与主件同时进口且数量合理的,其原产地按主件的原产地确定,分别进口的则按各自的原产地确定。,任务6 关税 6.3 应纳税额的计算,6.3.1 完税价格:即关税的计税依据,是由海关确定或估定的纳税人用以缴纳关税的进出口货物的价格。,1.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我国境内输入地为入境海关地,包括内陆河、江口岸,一般为第一口岸。,任务6 关税 6.3 应纳税额的计算,下列费用未包括在进口货

10、物的实付或者应付价格中的应当计入: 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我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任务6 关税 6.3 应纳税额的计算,下列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格: 厂房

11、、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费 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后的运输费用、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进口关税和其他国内税收 买卖双方之间有特殊关系的,其成交价格与同时或大约同时发生的下列任一价格相近,该成交价格海关应当接受: 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买方出售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按照使用倒扣价格有关规定所确定的相同或类似货物完税价格 按照使用计算价格有关规定所确定的相同或类似货物完税价格,任务6 关税 6.3 应纳税额的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买卖双方有特殊关系: 买卖双方为同一家族成员; 买卖双方为商业上的高级职员或董事; 一方直接或间接地受另一方控制; 买卖双方都

12、直接或间接地受第三方控制; 买卖双方共同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第三方; 一方直接或间接地拥有、控制或持有对方5%或以上公开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或股份; 一方是另一方的雇员、高级职员或董事; 买卖双方在经营上相互有联系,一方是另一方独家代理、经销或受让人 (2)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进口货物的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应当依次以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及其他合理方法确定的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注意适用条件),任务6 关税 6.3 应纳税额的计算,2.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需征税或内销补税的,海关

13、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规定,审定完税价格。其中: 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内销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等以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内销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等以料件申报内销时价格估定 出口加工区的企业内销的制成品等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价格估定 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等分别以料件或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如果内销的制成品中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则以所含从境外购入的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任务6 关税 6.3 应纳税额的计算,(2)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货物 如销售价格中未包括在保

14、税区、出口加工区或保税仓库中发生的仓储、运输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应当按照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予以计入 (3)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 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完税价格 (4)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 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 (5)暂时进境货物 应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任务6 关税 6.3 应纳税额的计算,(6)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中,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物品,以海关审定的留

15、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承租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7)留购的进口货样等。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留购价格为完税价格。 (8)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申请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 (9)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方式进口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任务6 关税 6.3 应纳税额的计算,3.

16、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审定,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应当扣除 (2)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费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 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任务6 关税 6.3 应纳税额的计算,4.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 (1)以一般陆运、空运、海运方式进口的货物。 陆运、空运进口货物,计算至该货物运抵境内的第一口岸;如果运输费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支付至目的地口岸,则计算至目的地口岸。 如果进口货物的运费无法确定,海关应按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