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饰品购销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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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饰品购销合同篇一:商贸购销合同购销合同供方:需方: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 3 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2、商品质量,按照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 3、商品质量由双方协定。第三条 商品单价、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2 3、付款方式未含税价合同签字生效后,需方在货到之日前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即需方向供方支付¥8120XX00元,大写:捌仟壹佰

2、贰拾万元整。结算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需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第五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七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的履行

3、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决。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2 份,双方各执 1 份,自双方当事人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方: 需方:签订日期:20XX年7月4日 签订日期:20XX年7月4日附表一附表二篇二:采购合同(范本)软装采购合同(范本)建设单位:(甲方)承建单位 (乙方)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合同编号:发包方: (以下称甲方)承包方: 昆明斗南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兹由甲方委托乙方担任本项目之设计及施工工作,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确保本工程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 总 则1. 工程

4、名称:工程地点:2. 工程范围及内容:室内软装饰设计、家具及饰品采购、运输及布置摆放。4.5. 质量等级: 优良.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运输及布置摆放的承包方式。7.工程付款:、甲方同意乙方报价和提案后,甲方支付为软装工程的预付款;由于甲方合同流程过长,为避免影响工期,支付预付款时,按乙方实际进展程度付款。 、家具、饰品进场前,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后,乙方开始饰品进场摆放工作; 、软装工程完工,甲方应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 、一年质保期满后,甲方付余下的5%;、乙方应在付款同时提供相应业务的正式等额发票。第二条1. 采购内容:具体范围如

5、下:家具、窗帘布艺、除普通灯具外的其他装饰工艺灯具;(注:普通灯具指筒灯、射灯、日光灯带等基本照明灯具)、展示道具(饮水用具、吧台内的用具等)、装饰画、装饰摆设、工艺品、室内景观、室内绿化等。注:乙方有责任对以上内容进行补充,以保证展示效果。采购的内容、范围及要求2. 甲方责任和权利、甲方为乙方提供及时便利的软装布置现场(乙方进入软装布置的必要条件)。、甲方负责督促检查乙方的采购管理。3 乙方责任和权利31乙方的软装采购事项及进度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在软装进场、摆放期间配合乙方全封闭施工,避免对现场物品造成非正常人为损失。若产生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乙方应根据工程

6、进度不定期去现场指导、协调,甲方如有特殊情况需乙方前来解决问题,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及时赶往现场。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施工,解决施工中有关的设计问题及因设计不合理或现场条件变化而引起的设计变更或修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在有关验收文件上签署意见,参加必要的相关会议。 乙方可根据现场需要,进行微量调整或更换家具、饰品,以保证最佳效果。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赋予乙方的权利让给第三者,或由第三者继承。但因某种原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转让,要经甲方和乙方商定后才能办理,否则甲方有随时终止合同和对乙方罚款的权利。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设计资料保密,本设计版权最终归于甲方。第三条 软装施工

7、工程期限软装交货期限:甲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后,乙方开始筹备生产软装产品。施工;工程项目计划自 开工,甲方提早 天书面通知乙方进场,工期为天。 上述竣工日期,若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扣除工程总造价的1%如遇下列情况时,应相应顺延工期:如因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被迫停工时;甲方未及时支付相关款项;如因设计变更或非投标单位造成的停电、停水导致8小时以上,办理相关手续后,工期相应顺延。第四条软装施工工程负责人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以书面签字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签字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于执行。

8、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签字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火、防盗、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造成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乙方负责人必须在工程现场指导、管理施工或指派代表 代替其驻场进行施工管理。第五条 产品的采购1.按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2.甲方的责任若由甲方引起的产品的变更、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该部分货款总值

9、10%罚金。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该部分货款总值10%罚金。 甲方应承担因拖延付款造成的交货延期责任。3.乙方的责任1)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2) 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 的罚金。3)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书面签字确定的软饰提案和报价,保质、保量、按时进行采购,产品质量品质必须与提案相符,如在验收合格之前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工期拖延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4) 乙方必须保证所

10、有软饰产品为正规厂家或供应商提供,并出具相应的产品合格证、质保证等。篇三:贵金属购销合同篇一:贵金属类商品销售协议贵金属类商品合作销售协议甲方:xx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合作销售甲方贵金属类商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商品及商品目录本协议所指商品是指甲方自主生产或经合法授权经销的贵金属类产品及其衍生品、饰品、钱币装帧册等。甲方所提供产品除产品本身外,亦包含双方所认可之产品外包装及证书等。甲方应按照双方商定,提供相应数量的产品包装。甲方向乙方提供贵金属类商品目录(以下简称:商品目录),包括商品基本信息、包装

11、信息、品质保障等。该商品目录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作为销售依据。商品目录的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双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作为销售依据。第二条 经销模式经销模式是指由甲方提供商品目录、相关产品资料、价格资料等,乙方根据市场需求,按批次向甲方下达产品订购单并全额付款进行采购的合作方式。第三条 订购模式订购模式是指由甲方提供相关产品资料、价格资料等,交由乙方进行推介;乙方受其客户委托,按照客户需求代客户向甲方购买,并代甲方办理资金结算的合作方式。第四条 展销会如甲乙双方以展销会的形式进行合作销售,则展销会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均适用于本协议,并按以下约定条款执行。

1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展销会的时间、地点及规模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预售数据及市场销售情况确定备货量。 甲方负责商品的备货、储运、现场销售。乙方协调场地及相关服务。展销会具体分工合作及相关费用支出,由双方协商处理。展销会货物运输方式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配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展销会现场销售商品由甲方直接交由客户验收。验收项目包括:品种、规格、数量、包装、外观、鉴定证书。 乙方客户验货点收离开柜台后,甲方不再接受退货、更换或回收。除发现明显的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接受更换或退款。甲方向客户提供与其实际购买金额及实际购买内容相应的发票。展销会现场销售商品,由甲

13、方按照客户销售单上的有效信息出具发票,并于十个工作日将发票以点为单位进行分装后寄送回乙方。 展销会现场无货情况下,客户可以采取预付款方式进行购买,商品及发票由甲方配送到乙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配送到客户手中。 展销会结束,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日销售单据,乙方应对相关数据及信息进行书面核对确认,并作为当月结算凭证。第五条 价格及结算甲方与乙方之间贵金属类商品销售合作之价格及手续费均按本协议约定条款执行。如有调整,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确认。1、 经销模式下的价格及结算1) 甲方向乙方以书面方式确定具体商品的供货价和建议零售价。2) 乙方向甲方以供货价支付全额货款,甲方向乙方提供与其购买金额相应的增值税

14、发票。3) 甲方有权调整商品的供货价和建议零售价,并同时书面通知乙方。2、 订购模式下价格及结算1) 甲方向乙方以书面方式确定具体订购商品的供货价和建议零售价。甲方有权调整订购商品的供货价和建议零售价。并同时书面通知乙方。2) 乙方根据市场情况,有权对商品的零售价格进行调整,但实际零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供货价。如零售价格有调整,乙方需同时书面通知甲方。3) 乙方以甲方的建议零售价进行销售,则建议零售价与供货价之间差额为乙方收益,即订购手续费。4) 如乙方以高于建议零售价进行销售,则实际零售价格与建议零售价之间超额部分归乙方所得。乙方需承担实际零售价格与建议零售价之间超额部分税费。甲方向乙方支付其手续费时,扣除此超额税费。5) 为便于合作双方贵金属类商品销售业务所涉及的交易资金清算,甲方在乙方专门开立一个结算账户。6) 乙方收取客户贵金属商品购买交易资金(包含订购手续费)后直接划转至甲方指定结算账户。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甲乙双方对销售数据及信息进行书面核对确认。7) 乙方应收取的订购手续费由甲方按月向乙方结算返还,甲方在每月前10个工作日将上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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