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对员工所花费的医药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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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对员工所花费的医药费用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从文字上理解,存在几种情形:(1)用人单位从来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2)用人单位未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3)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遗漏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补缴社会保险分为个人补缴和单位补缴。个人补缴可以到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如果之前没有交过的话,那是无法往前补缴的,所谓补缴,只存在于开养老账户后欠缴的时段。另外如果是补缴,滞纳金是一定会有的,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单位补缴可以到当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可以补缴当年度社会保险,跨

2、年度补缴须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申请补缴。诵盈律师经手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总结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登记或欠缴保险费的,社保机构有权处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63条规定,未缴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能被采取强制措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第85条,劳动者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经济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有权请求民事赔偿。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发生工伤事故的情况下,员工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工

3、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之后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63条的规定追偿。诵盈律师在办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发现,在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情况下,员工自身疾病所产生的医药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在发生前述纠纷后,首先员工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已达成解决方案。其次就是通过企业调节委员

4、会对本单位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从法律、法规的规定看,这并不是必经的程序。再次纠纷通过调解不成的,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强调的是,仲裁是纠纷处理的必经程序。就是说,当事人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后,员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劳动用工关系中,劳动者该如何规避上述风险呢?诵盈律师经手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发现的方法说不上规避,只能说是尽早的避免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在劳动者进入新的用人单位二个月后,劳动者可以到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如果单位未缴纳可以在最快的时间内与单位进行协商,这样可以避免劳动者的损失扩大。综上,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侵犯劳动者劳动权益的单位和个人加以严惩,对表现良好、遵守法律的用人单位进行表彰或奖励。社会其他组织也共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鼓励单位行使好权利,督促单位履行好义务,帮助劳动者维权,协调好双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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