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建造合同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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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企业建造合同篇一:讲义讲义第一章 合同预计总收入的内容及编制要求(一)、合同预计总收入是指施工企业与发包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以及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收入调整金额。它是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合同费用的基础依据之一。(二)、合同预计总收入由项目部合约部门负责编制。(三)、合同预计总收入的编制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完成,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变更、索赔、奖励等情况,于每半年、年末调整合同预计总收入,如中途合同预计总收入发生较大变化时,须立即进行调整。(四)、合同预计总收入的范围及确认条件1、合同中确定的初始收入,即签订的合同总额扣除计日工及暂

2、定金后的金额作为合同的初始收入;2、因变更、索赔、奖励、材料调整价差等情况增加或减少合同收入时,应在取得业主的正式批复后于当期调整合同预计总收入;3、对于业主指定分包工程,且不作为我方收入统计的,在确认合同预计总收入时应扣除这部分合同金额。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总价款计日工暂定金业主指定分包合同金额变更金额索赔金额奖励金额+价差调整等调整数第二章 合同预计总成本的内容及编制要求(一)合同预计总成本是指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不包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它是计算完工百分比以及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合同费用的直接项目;(二)合同预计总成本由

3、项目部合约部门负责编制,财务、工程、物资、设备、人事等其他部门协助,主要依据合同工程量清单、标后预算结合项目所处环境、市场情况等合理编制,各相关部门应提供与成本有关的基础数据资料;项目部在编制合同预计总成本时,应根据工程量清单,结合集团公司(分公司)材料消耗定额和材料市场价格、分包工程预计价格、设备租赁费用市场价格以及项目资源配置方案等综合编制;(三)合同预计总成本应在工程开工后三个月内编制完毕,且须报上级单位审批,上级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核和批复。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调整时,也应报上级单位审批;(四)合同预计总成本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调整:1、如果因变更、索

4、赔、奖励等情况增加或减少合同收入时,应在调整合同总收入的同时,根据工程量增减变动情况重新计算调整合同预计总成本;2、如果原来编制合同预计总成本时依据的分包合同价格、材料单价、设备租赁单价等发生变动,对合同总成本影响较大,应根据新的价格调整合同预计总成本;3、如果原来编制合同预计总成本时依据的施工方案发生改变,对合同总成本影响较大,应根据新的施工方案须投入的成本调整合同预计总成本。4、当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上情况时,项目财务部应于当期末重新调整建造合同计算表中的预计未来成本和合同预计总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截止当期实际累计已发生总成本(即:期末累计入账成本+已发生未结算成本)预计未来成本期末累计入账成

5、本:等于“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账面累计数已发生未结算成本:工程、物资、合约等相关部门应根据已完工未结算成本费用情况出具相应资料编制“未结算费用预估成本表”,财务部门负责收集经相关部门、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的预估成本表入账,下月初再予以原路冲回。预计未来成本:应根据未完工程量所应消耗的成本费用估算,该项工作由合约部门负责牵头,组织项目部相关部门合作完成。5、对于业主指定分包工程,且不作为我方收入统计的,这部分分包工程成本不作为项目合同预计总成本统计;6、分包成本作为预计总成本统计的,分包成本中包含的分包工程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扣除,不作为预计总成本;7、项目部在进行实际成本的归集核算时,累计实际发

6、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1)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成本,例如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2)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第三章 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的确定(一)、完工百分比法是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方法。项目部应使用成本完工百分比法,即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首先计算完工百分比,然后再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二)、项目部采用成本完工百分比法,其计算公式为: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第四章 当期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一)项目部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

7、当期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二)项目部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区别以下不同情况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1、当年开工当年未完工的项目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预计总收入完工进度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2、以前年度开工本年仍未完工的项目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预计总收入累计完工进度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百分比-以前期间确认的合同费用3、以前年度开工本年完工的项目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实际合同总收入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

8、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以前期间确认的合同费用 完工后,合同预计总成本=实际累计发生成本,如不等则要调整合同预计总成本。4、当年开工当年完工的项目当年确认的合同收入实际合同总收入当年确认的合同费用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当年确认的合同毛利实际合同总收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第五章 合同预计损失的处理(一)、合同亏损是指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根据会计上谨慎性原则,应将合同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资产减值损失;(二)、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在每年6月、12月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一次重新测算,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大于合同预计总收入,

9、应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如发现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发生重大改变,则需要及时作出调整。(三)、项目部开工当年,亏损合同应在首次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在以后施工期间应比较“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期末科目余额与应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金额,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期末科目余额大于应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金额,应冲减已提准备数,反之应补提;如亏损合同由于变更索赔等原因而转变成盈利合同或持平合同,则原来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要按账面数全额冲回。全额冲回不是直接将账面数冲回,而是根据建造合同计算表计算后冲回。(四)、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的计算公式当期应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合同预计总成本合同预计总

10、收入)(1累计完工进度)第六章 小结注意:1、由于主营业务收入是通过建造合同法来核算的。每期主营业务收入并不等于工程部每个月申报的产值,但必须接近施工产值,差别率不能超过5%。最终的主营业务收入与施工产值是相等的。2、在以前产值法下,每期主营业务收入等于工程部每个月申报的产值。第七章 确认合同收入、费用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比较“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 科目的余额,当“工程施工” 科目的余额大于“工程结算” 科目的余额时,应将其差额填列在“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项目,反之,应将其差额填列在“应付客户合同工程款”项目。且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

11、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价款。(二)“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在填列资产负债表时应冲减“存货”项目账面金额;(三)确认的当期合同总收入如果与工程部门根据工程完工形象进度计算的完工工作量有较大出入,应检查分析实际发生成本归集是否及时、完整、准确。(四)项目部应做好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保证项目当期成本的及时、完整、准确。(五)一个施工合同由集团公司内部几个单位共同施工,各自以其自行完成篇二:的核算的核算摘要:由于施工企业具有生产分散、 流动性较强等特点,其组织结构相 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其会计核算有其独特之处。加强对建造合同的管理,提高对成本的预测

12、与控制能力,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等。关键词: 会计核算国家财政部出台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等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试行。要求施工企业按照建造合同进行企业的会计核算。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针对性较强,主要针对施工企业的行业管理特点:产品单一,生产周期长,有的建筑物施工周期要跨越不同会计年度。一、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主体由于施工企业具有生产分散、 流动性较强等特点,其组织结构相对于其他企业来说,有其独特之处。目前,改制后的国有施工企业一般分为四级核算单位,即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拥有法人财产权,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直接对投资

13、者和国家主管财政机关及有关部门发生经济联系,但由于投资人的一部分权益已不在公司的会计账簿上反映,因此,只有汇总其下属的分公司的会计报表才能完整地反映出股份公司的净资产和财务状况,因此,股份公司并不直接进行建篇三:讲解建造合同准则讲解中建六局财务资金部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建造合同准则讲解中建六局财务资金部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的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自 20XX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准则。新准则改变了旧准则注重会计信息的 稳健性而更加强调信息的公允性。同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一个企 业对同一经济业务采用相同会计政策,即可比性、一致性原则, 上市公司更要严格执行。由此,总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行的 建造合

14、同完工进度确认方法,统一调整为按累计实际发生施工成 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企业均需按此方法调整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 中建六财【20XX】317号转发中建财字【20XX】227号文件。一、有关的定义:(13个名词)建造合同: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建造合同会计核算对象:施工企业按单个工程项目,而不是单个合同,确认项目成本、收入、费用。项目预计总收入:是指预计完成全部项目可从工程发包方收回的全部价款,由合同初始收入、合同变更收入、合同索赔收入、合同奖励收入组成。1、合同初始收入,是指工程承包方与工

15、程发包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确定的合同总价款。2、合同变更收入,是指工程发包方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所形成的价款。3、合同索赔收入,是指因工程发包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工程承包方向工程发包方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于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的成本的价款。4、合同奖励收入,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工程发包方同意支付给工程承包方的额外的价款。合约(预算)管理部门应按月分别根据与工程发包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签认的变更及索赔文件、实际收到的奖励款项确认合同初始收入、变更索赔收入、奖励收入,加总计算项目预计总收入。项目预计总成本:是指为完成项目预计要发生的全部耗费,由项目累计发生实际成本和项目尚需发生的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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