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未履行合同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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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户未履行合同预付款篇一:合同的履行案例第五部分 合同的履行案例16:案情:地产公司正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先生购买一套商品房,总价款为50万,合同签订后即付10万,其余通过银行贷款。 合同签完后张先生依约履行,但楼盘开工时间却一延再延,已无法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张先生想退房,与A公司协商未果,遂停止每月的向银行还贷。烈反对的居民再次联名向物业公司及工商部门发出公开信,要求制止在该房内开办美容院。工商部门接举报后,对王某的申请未予批准。20XX年1月20日,王某将承租房屋腾退给张某。20XX年2月,张某起诉至一审法院称,依合同约定王某违约需给付二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需结算水

2、、电、气、电话及房屋设备、物品损坏等各种费用,故要求王某支付6300元房屋租金及6000元违约金。王某反诉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争议问题:张先生是否可以不履行向银行还贷的义务?分析与解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张先生 与银行所签订的贷款合同是有效的。张先生不能因为A公司的违约就停止向银行还款,否则张先生在与银行贷款的这个合同中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明确一点,买房人与卖房人的买卖合同关系和买房人与银行的资金借贷关系是相互独立的,不能混淆。 张先生可向法院起诉A公司,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预付款、银行贷款及利息。然后,张先生再与银行协商,提前还款,履行完其与银行的贷款合同,使贷款合同

3、终止。案例17:案情:公司与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购买公司价值万元的电脑设备。合同约定,公司预付万元货款,款到后日内供货。合同签订后,公司因欠数家银行贷款,办公场所、库存商品、银行账户相继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无法履行与公司的合同。为此。公司决定拒付预付款,解除合同。公司提出公司拒付预付款,违约在先,应承担违约责任,要求公司支付预付款的违约金。公司认为拒付预付款、解除合同的原因在于公司,不同意支付违约金。争议问题: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呢分析与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颁布以前,我国法律并未赋予公司拒付预付款、进行自我保护的权利。根据合同应实际履行的原则,公司与公司的购销合同生效后,公司负有首先履

4、行合同的义务,其拒付预付款即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在公司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公司交付预付款后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我国原有的法律规定把公司推入了两难之中。合同法解决了上述难题,为公司自我保护提供了法律武器先履行抗辩权,即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直到解除合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必须注意的是,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上述情况之一的,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5、;才能暂时中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并应当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提供了适当担保或在合理期限内恢复了履行能力,则应当恢复履行;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公司的正确做法是暂停支付预付款并通知公司;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时,解除合同。案例18:案情:1997年4月,某实业有限公司与某化工设备厂签订了一份加工定做合同书。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化工设备厂设计、制造、组装年产4万吨硫磺制酸工程设备,总造价1200万元。化工设备厂除负责购买标准设备并运到实业有限公司组装调试外,还须负责制造、组装、调试非标准设备、工艺管道、阀

6、门及支架,负责工程设计、工程仪表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实业有限公司的主要责任是提供联运试车条件、交付合格的土建等。另外,合同不工程设计的范围和进度、工程承揽加工的范围、造价、付款期限等做出了约定。但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未作约定。订立以后,在合同的履行中双方发生了争议,实业有限公司认为化工设备厂拖延设计,严重违约,于1998年1月向实业有限公司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予以受理。1998年6月,化工设备厂以实业有限公司不按合同约定接受已设计完成的设备,不支付合同约定的剩余款项为由,向该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于当日予以受理。由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未对合的履行地做出明确约定,所

7、以导致两地法院因该案管辖权发生争议,最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争议问题: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时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分析与解决:对本案所涉及的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案件管辖权问题,法院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由于双方签订的是加工承揽合同,所以,加工行为发生地应为合同的履行地。化工设备厂是加工承揽方,加工行为发生在该厂所在的区域内。所以,化工设备厂所在地为合同的履行地,该案应由化工设备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另一种意见认为:从合同的约定来看,加工方化工设备厂不仅负责成套设备折加工制作,而且还要派技术人员进人实业公司安装成套设备,并进行调试,经验收合格后,才算履行完合同

8、约定的加工任务。所以,本合同所涉及的加工行为地应为化工设备厂所在地和实业有限公司所在地。据此,两地的中级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最高法院的处理意见:鉴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所以应依据法律规定确定该合同的履行地。由于该合同属加工承揽合同,加工行为发生在承揽方化工设备厂所在区域内,所以化工设备厂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该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至于该合同履行中涉及的承揽方在实业有限公司完成的设备安装、调试与检验等内容虽也同属加工行为,但此种加工行为所在地并非本案承揽方履行主要义务的地点,本案应以该合同的主要加工行为所在地为合同的履行地。由于实业有限公司所在地为非合同主要义务

9、履行地,所以实业有限公司所在地不是本合同的履行地,该公司所在地法院对受理的案件无管辖权。【本案败诉方的主要失误及其启示】1、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缺乏对合同内容全面、审慎的把握,所签的合同条款不齐备,内容不全面,为合同的履行埋下了隐患。2、合同成立生效后,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现所签的合同条款有所欠缺,没有及时采取协议补充等适应的方式予以弥补、解决,从而使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最终导致了纠纷的发生。本案带给我们的主要启示是:合同一般条款欠缺,虽然不会对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效力等问题产生影响,却会对合同的履行,合同当事人经济利益的实现带来消极的影响。所以,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同时,不仅应注意对合同必备

10、条款的约定,还应当注意根据合同的类型、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对与合同有关的其他条款作出全面的约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因合同约定不明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合同约定不明方面常见失误的法律救济方案】l、合同生效以后,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发现所签的合同条款不清、或合同的内容存在漏洞时,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对合同所欠缺的内容予以协商、弥补。对双方约定不清的内容进一步地澄清、完善,力求通过协商的方式统一双方的意见,最终达成解决问题的协议。实践证明,这是一种积极有效的解决该类问题的补救方式。2、如果双方不能就合同约定不明的问题达成补充协议,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

11、讼,要求依法对合同约定不明的内容予以解释、认定。并应积极寻找一些解释合同的证据,如双方以往的交易习惯、本行业、本领域的通用做法和规则等,为合同的解释、补充工作做好必要的准备。3、在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对合同的内容予以确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注意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具体的法律内容,并注意依据法律确定的合同履行依据、责任承担方式等,及时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避免违约的发生或违约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案例19:案情:某食品厂由于受市场影响,产品严重滞销,经营严重恶化,导致欠某供电公司电费达60余万元。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如该厂破产倒闭,将给供电企业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供电公司依据电力法、合

12、同法规定,通知该厂于3日内缴清电费,同时告知用电客户,由于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供电企业已符合合同法第68条、第69条规定的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定条件,用电方必须为下期用电电费提供担保,否则将中止供电。该食品厂缴清了电费,却拒绝提供担保,供电公司按规定程序中止对该厂供电。该食品厂以供电公司停电属违约行为为由,向某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认为供电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电力法无明确规定,要求供电公司恢复供电,并赔偿停电导致的损失15万元。供电公司聘请律师积极应诉,向法庭提交了供用电合同、近半年来该厂电费发票存根(证明多次未按期缴纳电费、履约能力明显降低)、从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制的该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审材

13、料及从该厂主管部门复制的食品厂财务会计报表(证明该厂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证据材料。争议问题:供点电公司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分析与解决:经审理,人民法院认为,原告食品厂与被告供电公司在本案中系供用电合同关系,该法律关系属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范调整。供用电合同为异时履行的双务合同,供电企业有先供电、后收费的义务,但当用电方出现合同法第68条所列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项情形且供电方有确切的证据予以证明,供电方在履行了通知义务后,在用电方未恢复履行能力前,可以要求用电方提供电费担保,用电方拒绝提供担保的,

14、可以中止供电。据此法院判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原告、被告均未提起上诉,不久,原告即与供电公司达成协议,自愿将其厂区内一块面积达1900平方米的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对将要发生的电费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电费缴纳合同、抵押合同,并在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篇二:客户逾期付款催告告知函gai告知函尊敬的客户*:您于20XX年11月7日和我司签订了购买*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首付款已按合同约定支付我司,剩余款项按照合同约定应在20XX年1月28日到达我司账户,但至今我司未收到剩余款项。根据合同补充协议中第四条对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乙方必须在收到银行不予办理

15、贷款通知之日或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贷款未按时足额到达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房贷或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申请变更付款方式,否则自七日期满之次日起视为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现我司通知您在此函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将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至我司账户(开户行: 账户: ),如您逾期仍未能全额支付剩余款项,我司将依据合同追究违约责任。*有限公司20XX年02月02日篇三:预付款合同预付款合同发包人: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XXXXXX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结合本预付款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预付款项:去衢州烂柯山、紫微山、九龙湖等地旅游景点旅游门票二、合同期限: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30日三、合同价格:壹仟陆佰捌拾万元整(¥16,800,)四、支付方式:甲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先将合同价的50%(即840万元)支付给乙方,余款在合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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