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签字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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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没签字有效吗篇一:有法人签名无单位盖章合同有效案例有法人签名无单位盖章合同有效案例(:络)法人签名与单位公章的法律效力是否等同?日前,铜陵中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依法判决法定代表人签名与单位公章有同等法律效力。两年前铜陵某建材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由该建材公司向该建筑公司提供两种型号的水泥砖30万块,价值10万元整。合同还约定了交(提)货时间、地点、期限、检验标准、方法及违约责任等条款。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在该合同供货方一栏写上单位名称,且签上自己的名字,但是未盖单位公章,建筑公司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并盖上了单位公章。此后,建材公司按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但是建筑公司

2、却未按约定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截止到20XX年6月,建筑公司仅支付砖款2万元,尚欠8万元。为此建材公司经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建筑公司支付砖款8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了建材公司的诉讼请求。但是,建筑公司提出上诉,认为建材公司在该合同上未盖单位公章,仅有法定代表人郑某签名,该合同签订只是郑某的个人行为,建材公司不能作为原告起诉。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名与单位公章是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可见,作为自然人的当事人签字与加盖印章不需要同时具备。而作为组织的单位,单位

3、公章与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在法律效力上是否等同呢?对于单位来说,公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依法刻制的公章或专用章是企业法人经工商机关登记备案确认的,是法人行使管理本单位事务、对外承担法律义务和后果的标记,也是能够证明和记录单位身份、权利义务关系、业务活动或者有关事实的凭证。故在订立合同时,若合同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公司在合同书上加盖公章之后该合同即告成立,对公司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单位公章的效力具有绝对性,只要盖了法人公章,即使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章,合同同样生效,除非当事人对合同生效的条件有特殊约定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对于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效力,则具有相对性。法定代表人有权在

4、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其法律后果由企业、单位承担。因此,法定代表人只要是代表法人单位洽谈业务,其在民事合同上签字的行为就与盖具单位公章的行为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责任应由法人承担。但是是否所有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都具有代表单位的效力呢?我国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也就是说,如果相对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的事实而与其签约,则越权代表行为无效,法定代表人越权签署的合同亦非有效合同;如果相对人不知道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的事实

5、而与其签约,则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行为有效,法定代表人越权签署的合同亦属有效。本案中,建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证据,证明郑某具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且相关证据证明郑某以单位名义,在他的权限范围内在合同上签名,因此,郑某作为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的签名,与单位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审理,二审法院认为,郑某系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他以公司法人的名义,在其权限范围内在合同上签名,与在合同上盖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效力,行使的是其职务行为。依法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了建筑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提示:为防止纠纷的产生,单位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名,再加盖单位公章,这样合同会更加完备。 黄冬松

6、篇二:非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非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中人-政策法规 :山东工人报 吴春明日期:20XX-04-15评论:0条关键字: 合同 法人代表 分公司济南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人力资源部门备案时,工作人员发现劳动合同文本是该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的签字,并加盖公司人力资源部印章。该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强调,老板长期在南方公司总部,代签劳动合同是常务副经理转达的老板电话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印章也是济南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人力资源部门备案时,工作人员发现劳动合同文本是该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的签字,并加盖公司人力资源部印章。该公司人力资源部

7、主任强调,老板长期在南方公司总部,代签劳动合同是常务副经理转达的老板电话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印章也是经公安部门备案刻制的。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在3年多的劳动合同审核备案中发现,类似于该公司的情况还很多,签字、盖章的形式也是五花八门。那么,非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不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呢?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这里的用人单位签字盖章若无特别说明系指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也就是说,只要具备上述的签字或盖章之一劳动合同即可生效,除此之外的签字盖章是否有效要视具

8、体情况而定。第一种情况,分公司的签字盖章是否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公司,其主要负责人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加盖分公司公章即为有效;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经过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授权,其主要负责人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即为有效;如果既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又没有母公司的委托或授权,应当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签字盖章。但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后虽然可作为用人单位行使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如果违反相关约定,依然需要由具备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对于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在未获

9、得用人单位授权的情形下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并非必然无效。比如,某知名企业在某地投巨资建设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施工阶段一般不领取营业执照,但要招用少数管理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这些劳动者有理由相信与生产基地的主要负责人订立劳动合同合法可信,则应该认为有效力,否则,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二种情况,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非法定代表人签字是否有效。非法定代表人经过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在劳动合同书上签字当然有效,前提是,被授权人应当是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管理者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厂务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法人代表的授权,是否造成劳动合同必然无效呢?合同法第49

10、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原则使劳动者相信,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公司的行政或人事部门的经理或本部门的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员,劳动者就有理由相信他们在签字前得到过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因此他们在劳动合同上的签字是可靠的,否则,法律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三种情况,加盖劳动合同专用章、人力资源部印章等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合同法第32条也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

11、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对于盖公章、专用章或部门章没有明确限定。笔者认为,劳动合同专用章、人力资源部印章属于内部章,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劳动合同书加盖这些印章应当有效,前提是,该印章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厂务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按照民法理论,以上两种情况如果未事先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后追认补正,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篇三:合同的生效时间与成立时间不一致的问题1、 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其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1) 合同的对内效力!合同生效后,当事人遵循合同约定,依诚实信用原则正确$完全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

12、务,不得滥用权利,违反义务,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当事人必须依照法律或者取得对方的同意,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 2) 合同的对外效力!合同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非法阻挠当事人主张权利与履行义务;( 3) 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得经债权人申请采取强制措施使债务人依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合同生效时间是以条款约定为准。不一定要注明地点,但是注明签约地点,一旦纠纷可以更好确定管辖权。 有些种类的合同由国家法律强制规定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合法。大部分合同不需要办理专门手续,只要双方达成合意既可。双方也可自愿公证。经公证后的合同,证明力要强于未公证的合同。 具体说来,我国民

13、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条对合同生效时间作了两层规定: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就产生效力。那么合同何时成立根据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例如,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外合作经营法规定

14、,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三、书面合同没有签字有效吗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之别。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合同无效。经当事人双方充分协商,就合同的内容及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后,一般应接着进行最后的议程,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中签字或盖章。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为此我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双方当

15、事人的签字或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一个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已经履行,而仅仅是没有签字盖章,就认定合同不成立,则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因此,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当发生纠纷后,一方当事人不能再以未签字或盖章而认定合同无效。四、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哪些要件(一)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二)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合同生效是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三资企业法订立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三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五、合同成立等于合同生效吗合同成立并不等于生效,如何确定合同是否生效,在我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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