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先税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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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事先税务审核篇一:关于合同审核注意事项及条款示例(20XX0430)关于合同审核注意事项及条款示例一、 合同审核注意事项1、 合同主体合法合规(项目公司或待定);2、 合同价格是否合理、正确,是否按流程履行定标手续;若有垫资条款,则明确利息计算时点及付款增减规则;3、 付款条款合理合规,预付款比例符合公司规定和惯例(20%),履约保函(保证金)与预付款匹配合理性,合同条款无支付风险存在;4、 代付、代垫、预付款明确在付款第一时间扣回,且不提供发票;5、 注意合同涉税条款是否符合当地法规规定,尤其是境外合同,须有“凭等额有效发票进行支付”的条款(预付款除外);6、 工程类合同需预留至少5%的

2、质保金,材料设备类预留至少3%的质保金,设计类适量预留,但乙方须在我方支付结算总价95%时一并提供质保金发票;7、 设计合同是否约定限额设计及处罚条款;8、 甲供材付款与主合同付款匹配合理;9、 以房抵款条款符合佳兆业集团合作单位以房抵款管理办法; 10、二、 合同条款示例(一) 签约主体未定项目付款条款甲方签约主体为暂定,待甲方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乙方有义务配是否有明确的罚则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合甲方进行合同签约主体的变更及发票换取手续;付款方式:每次收款先开具收据,待甲方财务部正式书面通知后再开具发票,甲方财务部有权暂扣应付款金额10%款项作为开具发票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在甲方取得合法发票后一

3、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需在到达付款节点所在月份的10日前提交付款申请,提交申请后的次月付款。付款申请需注明所收款项的计算方式、收款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若收款账户信息错误导至支付不成功,我司不保证当月再次支付,且每次错误罚款100元人民币,罚款可直接从该笔应付款项中扣除。乙方应凭书面付款申请、收款对账明细单、相关阶段性验收文件、甲方付款审批单、有效收据、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等领取合同款项。相关阶段性验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签收的收货数量单(如有)、交货验收合格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书、产品技术资料、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和隐蔽工程验收证明文件(如有)。在甲方通知更换合

4、同主体、开具发票时,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更换合同主体并补足以前所欠发票,且以后付款均要求凭有效发票和完税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领取合同款项。在支付至结算造价95%时,乙方还需提供结算造价的全额发票(即保修金需提供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仍须按进度要求施工。若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当地税法规定,致甲方产生税收罚款或滞纳金,甲方可向乙方追索损失并处合同总额千分之三(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甲方不接受乙方委托其它第三方收款。乙方需在工程完工且甲方财务部因税务需要取得发票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个月内提供至预估结算金额的全额发票(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

5、),否则甲方有权推迟结算、付款,并可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未及时取得合规发票而产生的税务损失(按税务中介机构认定金额),该损失可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因乙方无法及时提供有效的付款证明文件导致的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二) 三方合同代付款条款每次请款时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同时, 甲方向丙方提供同等金额的收据或已收发票的证明并附乙方发票复印件,待丙方支付甲方款项时由甲方无偿向丙方提供正式合法合规有效(建安)的等额发票,且丙方代付款项直接从甲方工程款中相应扣除。(三) 通用付款条款1、 乙方应凭书面付款申请、收款对账明细清单、相关阶段性验收文件、甲方付款审批单、有效发票、完税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等领取合同款项(扣除当期甲方已代为支付的甲定乙供材料款、甲方代乙方支付的水电费及其它应扣款项,水电费只开收据不开具发票)。相关阶段性验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签收的收货数量单(如有)、交货验收合格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书、产品技术资料、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和隐蔽工程验收证明文件(如有)。每次申请支付款项时,乙方须提供工程所在地符合国家及地方税务法规要求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不予支付款项,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须按进度要求施工。若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当地税务部门规定,致甲方产生税收罚款或滞纳金,甲方可向乙方追索损失并按合同额处

7、乙方千分之三(不低于1000元)的违约金。甲方不接受第三方代收款的方式。本工程保修金(结算总价5%)发票在乙方领取结算款时一并提供,保修金款项支付时不再要求提供发票。乙方需在到达付款节点所在月份的10日前提交付款申请,提交申请后的次月付款。付款申请需注明所收款项的计算方式、收账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若收款账户信息错误导致支付不成功,我司不保证当月再次支付,且每次错误罚款100元人民币,该笔罚款可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另外,乙方需在工程完工且甲方财务部因税务需要取得发票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个月内提供至预估结算金额的全额发票(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否则甲方有权推迟结算、付款,并可

8、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未及时取得合规发票而产生的税务损失(按税务中介机构认定金额),该损失可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因乙方无法及时提供有效的付款证明文件导致的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 付款比例(1)预付款一般在合同额20%以下,最高不超过合同额30%;进度款一般为已完工程量的70%,最高不超过80%,竣工验收合格不超过85%。(2)乙方于合同签订后14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暂定总价5%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金额均不低于人民币XX万)。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应付第一笔工程进度款中扣留同等金额款项作为保证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3)总包合同中须有:甲方将结合集团公司巡检情况,按折扣比例支付合同约

9、定应付进度款,具体如下:每次付款按照最近一次集团工程月度巡查结果执行。如付款前存在2次级两次以上的检查结果,按照最低结果执行。折扣剩余未支付进度款在下一次达到93分以上应付款节点时支付。3、 付款天数约定(1)预付款A、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当月的10日前提交付款申请,甲方于提交申请后的次月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可以不提供发票但需提供收据;B、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付款申请的45日内付款;(2)进度款、结算款乙方提交齐全付款资料并经甲方认可后45日内付款。或.即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报送月度已完部分工程量、工程造价,经甲方、监理审核数量、质量无误后支付月度已完工程造价的70%(或80%)。每次申请货款,

10、乙方应于10日前报进度和付款申请,甲方于7天内审核,于次月支付货款。篇二:纳税审核(审计)代理协议书纳税查帐鉴证(审计审核)协议书税代NO.委托人(甲方):被委托人(乙方):珠海光华时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委托被委托人(乙方)对鉴证项目范围规定的事项进行查帐鉴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协议如下:第一条、 鉴证项目范围(服务事项):一、二、三、第二条、时间要求:一、对甲方的要求:甲方应按本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甲方收到乙方提交

11、的征求意见稿之第一稿之日起,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同意;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征求意见稿之第二稿之日起,应在五个工作内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提出意见(指征求意见稿之第一稿的意见)而增加乙方劳动时间,应在提出意见时向乙方支付超额服务费用,超额服务费用按本协议书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服务费总额的 %计算。二、对乙方的要求乙方自收到甲方提供与委托相关事项的全部资料之日起,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报告征求意见稿之第一稿;乙方收到甲方针对征求意见稿发表的意见书时,应及时主动与甲方沟通,视修改的范围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或征求意见稿之第二稿(出具征求意见稿之第二稿后

12、七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第三条、服务费及付款方式:一、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即人民币,余款提交报告时付清。二、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则已收的服务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则已收的服务费用全部退还甲方。三、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四、如因委托服务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服务费用。五、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六、到

13、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七、甲方如委托乙方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乙方优先办理,并予以收费优惠。第四条、双方责任:一、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二、双方应按第六条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在 年 月 日前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合法

14、、不完整,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二、如实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或“企业基本情况表”;三、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四、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应由法定或签约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五、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逾期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六、应实际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和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向乙方签收纳税审核报告,如不按期签收纳税审核报告,亦应在本协议书规定签收纳税审核报告之日付清服务费用及超额服务费用(如果有超额服务费用);七、乙方认为必要时,甲方应提供声明书,对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八、乙方在服务

15、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 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查帐鉴证本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鉴证项目范围,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二、乙方的审核是依据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抽样审计(审核),以目标样本的误差推断目标整体误差和其他适当的方法进行。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事项,并及时提交报告,服务工作质量不符合税法的规定或延期提交报告,除非甲方有过错或过失,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四、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的情况保密;五、按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收取服费用及超额服务费(如果有超额服务费)。第七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如需其他方式解决,应由珠海市仲裁委员会裁决。第八条、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服务事项完成时终止。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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