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纠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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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合同纠纷表篇一:工程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工程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工程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和接受履行义务的地点,即义务清偿地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其中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下面由法律快车xx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工程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的知识。一、管辖权确定的依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

2、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其中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

3、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二、合同履行地的理解所谓“合同履行地”,通常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和接受履行义务的地点,即义务清偿地点。建设工程设

4、计合同是双务合同,即由发包人提供设计工作所依据的基础文件和情况,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并由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实际操作中,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所区别,有的明确了交付设计图纸的地点,有的对交付图纸的地点没有约定。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交易习惯,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所涉及的履行地点应该是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点击律络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利用互联、大数据分析技术,结合自身深厚的行业知识与经验,改造传统法律服务市场,为多方之间搭建便捷、高效

5、的获取交易渠道,并为律师、企业提供高效的法律工作生产力工具。点击律技术团队研发的同名互联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金融机构、律所及普通用户提供律师查询、企业诉讼分析等数据服务。已经获得交通银行、江苏大海塑料等在内的几十家大中型企业及几百家中小型企业的使用及认可。发展历程20XX年10月,点击律(上海)络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创立;20XX年1月,第三方互联在线法律服务平台:“点击律” 正式上线;同期“查律师”、“查企业”两个产品正式上线;20XX年6月,“做合同”产品上线;20XX年7月,“支点阅读”产品上线。主营业务点击律(上海)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10月,点击律由点击律(上海)络科技有限公

6、司创建和运营,是一家真正独立客观的第三方互联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公司产品为做合同、查律师、查企业及支点阅读都已上线投放使用。公司产品一:查律师查律师产品立足于点击律自有的法律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分析,根据用户搜索的关键词,全面展示匹配律师的执业地域、执业领域、胜诉率等信息,帮助用户匹配到靠谱的律师,解决法律服务市场主要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查律师在“查律师”页面搜索关键字后,会显示出关联律师的执业地域、执业领域、胜诉率等信息,并且根据关键词的匹配度进行排列。进入律师页面后可以了解律师更详细的信息,如律师的执业证号、联系方式、自我评价等信息,以及更多的数据化案件分析。二:查企业点击律开发了至今较为全面、

7、准确的涉诉企业数据库,通过对司法裁判文书的分析,将结果直观地展示给金融机构,使得金融机构可以对拟进行风控审查企业的涉诉类型、涉诉金额、涉诉时间等有比较全面的了解。点击律公司在第一时间对全国各地法院的案件受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于金融机构所关注贷款企业涉诉的信息在第一时间进行定点推送,以便金融机构在第一时间进行风险评估并决策。点击律公司还针对金融机构年关注重点贷款企业的涉诉情况等,由资深的法律工作者对涉诉裁判文书等信息进行全面的人工分析,敏锐发现贷款企业各种有价值的信息,出具专门的分析报告供金融机构决策。点击律公司不仅仅满足于现有的产品框架,已经着手完善产品数据的规划,围绕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不断

8、地深度挖掘更多的信息,成为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最好决策助手。篇二: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和解协议书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和解协议书甲方:_公司 乙方:_公司 原甲乙双方的_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1、甲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经双方签收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人民币_万元(除本协议书第4条约定外的建筑物的保修、维修及后期整理均由甲方承担),该款从法院业已冻结的款项中支付,且甲方同意从冻结款项中另行划款_万元至法院并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同时乙方同意申请法院解除对_万元外款项的冻结。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2日内将_全部安装完毕; 3、在乙方完成上条之同日,甲方同意将乙方支

9、付的_万元保证金及其银行利息由甲方签字后向_市_银行递交解封凭证。 4、乙方同意按照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案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基础工程承担设计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的保修责任,并出具必须的质量保修书。 5、对于_建设局质监站提出的应由施工单位提供的验收所需的完整合格的资料和手续,乙方同意在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30日内提供,并同意负全部提供责任,否则乙方每迟延一天扣付工程款_万元给甲方。本条义务完成后,乙方向法院提出并征求甲方及_县建筑局监督站书面意见同意后由法院将_万元予以转付。 6、甲方双方均放弃追究对方的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其它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7、在上述条款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施工合同已无其他

10、经济纠葛,双方经济纠纷已经解决。 8、本案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_公司乙方:_公司 _年_月_日篇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汇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二0一0年二月案例1:某大厦幕墙施工合同纠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一、工程基本情况该工程为一栋高层商业大厦的幕墙外装饰工程,原告为承包商,被告为发包方。原、被告双方于1997年经公开招标后签订了单价施工合同,中标单价为合同单价,结算工程量按实计,合同工期120天。原告与该大厦主体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配合协议,约定配合费为工程总造价的3%。工程竣工验收后,原告以工程结算价款争议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委托鉴定内容及鉴定资料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资料

11、。双方计价争议焦点原、被告对配合费的支付、幕墙铝材品牌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等产生争议。四、鉴定说明(一)工程量计算:依据送资料按实计算。(二)计价: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被告称代原告支付总包单位的配合费,因原告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鉴定造价中未扣除,由法院庭审调查后按相关合同约定裁定。原、被告均未提供幕墙铝材品牌的证据材料,鉴定造价未调整铝材材料单价,鉴定人给出被告提供的两种率材价差和铝材用量,供法院裁定时参考。五、案例评述(一)计价争议产生的原因工程款的支付应按合同条款履行,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材料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原告作出修改。(二)评述1、原、被告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价含配合费,但未对施

12、工配合费及其支付进行约定,原告与第三方签订的施工配合费协议对配合费及其支付进行了约定,从合同关系上讲,施工配合费应由原告支付。被告直接支付第三方的配合费应征得原告同意并须签订三方配合费支付的协议,若无相关证据,被告提出鉴定造价应扣除施工配合费的请求往往不予支持。2、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合同对铝材材质、品牌进行了约定,原告对合同约定材料的更改应征得被告同意及批准,被告能提供原告擅自更改约定材料的证据,合同约定单价应调整。案例3:某住宅小区市政管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造价鉴定工程基本情况该工程申请人为承包商,被申请人为发包方。双方于20XX年3月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了承包范围:市政管、中庭广场施工

13、图内全部工程,合同价暂定为145万元(合同约定按实结算),合同工期120天。申请人于20XX年3月开工,于20XX年10月竣工验收。申请人于20XX年以被申请人一直未办理结算为由,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托鉴定内容及鉴定资料仲裁委员会委托鉴定机构对该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送鉴定资料:委托书、施工合同、仲裁申请书、仲裁答辩书、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竣工验收证书与被申请人核对的结算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双方计价争议焦点管沟开挖的土方工程量产生争议;大理石的粘贴方式产生争议;售楼处等零星拆除工程的计价产生争议。鉴定说明工程量计算:依据施工合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核对的结算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变更、签证

14、、现场勘察记录等资料计算。送鉴资料中没有管沟开挖的地面标高证据资料,鉴定人根据场地平整后的地面平整后地面标高(施工图标高)计算管沟开挖土方工程量。售楼处零星项目拆除,因属承包范围外施工项目,双方应办理现场签证确认,送鉴资料中没有相应项目的证据资料,不予计算。计价:依据合同约定的工程计价方式计价。大理石按施工图说明的水泥砂浆粘贴套价。案例评述计价争议产生的原因申请人没有提供管沟土方开挖的地面标高证据材料。申请人没有提供大理石按干粉型粘结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没有提供售楼处等零星拆除工程的签证或施工指令等证据材料。(二)评述1、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造价鉴定的依据是证据材料,证据不足会导致工程造价不予计算,因此,各方应加强施工及文档资料的管理。2、没有设计变更,承包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施工图施工。3、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外的零星工程施工,应有现场工程师的指令等证据。案例4:某综合楼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程基本情况该工程为某综合楼挖孔桩基础,原告为承包商,被告为发包方。原、被告双方于1999年7月经协商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为320万元,工期60天。合同对计价原则进行了明确约定,结算工程量为审定预算工程量加设计变更。该工程开工日期为1999年7月25日,工程多次停工(停工责任未确定)且未办理竣工验收。原告以被告至今未办理计算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委托鉴定内容及鉴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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