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与老板的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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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人与老板的劳务合同篇一:劳务合同工程劳务合同甲方:乙方:甲方:乙方:根据甲方开发建设的需要,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甲方决定将松鼠部落项目中的部分劳务施工交乙方负责完成。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实际情况,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未来星球(松鼠部落)森林假日公园项目 工程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合江街道南天寺村 承包范围:零星人工(具体以甲方安排指令为准) 合同价款:按实结算第二条 承包方式 过程中核定计时工数量,计时工核定单价为普工140元/工日(含3%税金)。夜间施工3小时按工日计算。第三条 工期按项目要求,服从甲方工期安排,以甲方指令为准

2、。第四条 人工费支付方式根据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如下: 甲方按照每月实际完成总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进度款; 本工程完工后七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第五条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现行各种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执行,以上作业内容经甲方验收达不到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的,其返工人工费由乙方自理,若给甲方造成经济及信誉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第六条 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乙方对其进场施工所有人员负有施工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及安全监护的全部责任,并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作业部位和不用作业阶段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落实安全施工作业的保障措施。 现场施工人员决不能违反安全文明

3、施工规范条例,乙方须重视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做到不违章、无工伤。施工期间如果发生因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而产生的任何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第七条 劳动用工管理乙方作业人员由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保证身体健康,无病史,年满18周岁,且具备身份证,如果乙方违反劳动用工制度,因此发生伤残、伤亡事故和疾病而发生的经济损失,以及引起的劳动争议,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第8条 甲方工作 乙方工人进驻甲方事故现场后,甲方应对入场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社会治安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向乙方下达工程施工指令,甲方应负责

4、安排好乙方工人的连续生产,尽量避免停工、窝工。第9条 乙方工作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工程进度和用工计划,配备齐全需要的低值易耗品和小型机具、以及施工作业人员,满足工期质量等要求。并严格选派合格的作业人员,禁止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必须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禁止酒后作业,若施工发生安全事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乙方进场施工,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现场颁布实施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严格执行甲方指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乙方须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无权自作主张随意变更。 乙方进场施工时间,应服从和执行甲方要求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管理出现漏洞,发生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达不到甲方要求(如安全、质量、工期等方面),甲方有权更换队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进场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花名册一份及有效身份证,组织进场人员接受入场继续教育,遵守项目管理制度。 不准带小孩和家属进入施工现场。 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各类保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伤亡事故、疾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经济损失,其他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乙方若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打架、斗殴等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处罚,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

6、应做好成品保护。第十条 其他事项乙方若屡次潍坊上述各项规定而不改者,甲方有权劝退其退场。 本责任书未尽事项,双方平等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甲方:乙方:负责人: 代表:日期:日期:篇二: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十大陷阱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的十大陷阱摘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慑于赔偿双倍工资的威力,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实行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制度。但是,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其工作人员早就吃透了劳动合同法。而劳动者往往由于自身文化素质、法律意识等原因,造成“信息不对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遭遇的种种陷阱浑然不知。本文现针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

7、动者须提防的陷阱做了一些分析总结。给广大劳动者提个醒。一、需弄清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首先要弄清楚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签订劳动合同后,如不发生意外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将是一个长期的合作过程。因此弄清楚对方的情况是必要的。一般而言合法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如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都是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合法成立是指有依法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执业许可证等。任何一个公民凭个人身份证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可以查到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所以大家签合同时,不妨先查询了再签。如在广东省中山市,当地的工商行政

8、管理局指定由中山市接力工商信息咨询公司统一接受查询,任何人只要花上六十元钱就可以查到中山市所有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料,查询后会拿到一份盖了公章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表。(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2号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院内二楼)对于不能通过以上方式进行查询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就绝对不是合法的经营主体,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进了这些非法用工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二、要弄清楚对方的资产信用状况一般而言,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企业是不存在用工主体资格和资产信用情况的怀疑。但是,假如你要入职的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甚至是个体工商户。你就得当心了。除了按前面的规定查一下工商登记和注册资金的情况外

9、,最好是先调查一下此家公司是否资本是否雄厚,是否拖欠工人工资,是否曾有过工伤不予治疗,是否经常被劳动争议缠身。当然你如果是计划进该公司提任高层职务,也可以委托专门资产信用调查公司去调查。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一旦出现较大数额的劳动争议或者较严重的工伤、安全生产事故,小公司、个体工商户老板往往是把门一关,拍屁股走了人,丢下劳动者不管了。劳动者即使打赢了官司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大公司则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即使破产,现有的厂房机器设备搬不走。工资、经济补偿、工伤待遇等属于第一顺序受偿,相对于公司资产而言,金额不大。拍卖后也可受偿。 因此弄清楚你计划入职的公司的资产信用状况是很重要的。三、要搞清楚签订的是劳

10、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象我这样做过专职律师的人,对于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如果不翻书,也讲不出几个所以然来。更别说普通劳动者了。于是乎有些用人单位开始玩文字游戏,将劳动合同改为劳务合同。同一些不正规的“劳务公司”“中介公司”合作,由劳动者和“劳务公司”签订所谓的劳动合同,而让劳动者同自己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劳动者则往往认为,“反正我人在你公司上班,出了事你是要负责的。怎么签都无所谓。”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往往把责任往劳务公司身上推,而这些劳务公司、中介公司根本就不正规,或者是资产规模太小,即使劳动者维权获得法律的支持,但是裁判也无法得到执行。因为,这些劳务公司要么关门走了人,

11、要么就是无财产执行,根本就没有履行裁判的能力。劳动者最后还是一场空。因此,当你签劳动合同时,你一定要看清楚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如果是劳务合同,这个公司我劝你不要进了,一开始就算计劳动者的公司,绝对不是什么好公司,你如果进了,今后的苦难还在等着你。虽然劳动合同法通过后,在这方面有所改善,但此类陷阱不得不防。四、要提防不足额按工资数额扣缴社保费用或者截留社保费用有很多公司企业均未能为全部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只给部分劳动者参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并没有足额参保,明明劳动者工资每月1500元,可是只按最低工资标准770参保,按个人和单位每月缴社保费用为工资总额的20%计算,每月偷逃社保费用150元,

12、一年约为1800元,一千名员工一年就偷逃社会保险费用约180万。不足额参保,短期对劳动者不会有损失,但是会减少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退休后按月领取的退休金,会影响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因此,不足额参保会使劳动者在将来蒙受巨大的社保待遇损失。还有些单位,扣了劳动者的社保费用,却不足额交到税务或者社保部门。 因此大家一定要记得经常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投诉电话12333进行查询。在广东省中山市,还可以拨打968800133进行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可。也可以持社保卡直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银行的窗口进行查询。如发现少交纳了,或者不足额,请及时和单位交涉,并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

13、报。五、防范劳动合同上注明的工资低于应发工资的陷阱目前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用这一招来逃避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用。将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现金发放,一部分通过银行发放。尤其是高层管理技术人员更是如此。合同上签署注明的工资金额只是银行存折发放部分,远远低于劳动者实际应发的工资。而有些劳动者对此警惕性不高。一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的时候,或者出现拖欠工资加班费的争议的时候,往往按照合同上签署的金额赔偿,导致员工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所以员工切不可大意,注意保留证据,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曾有这样的案例,一位女士便巧妙的通过录音证据,证明了实际工资收入,因

14、此在劳动仲裁和法院两次审理都获得了胜诉。因此,当用人单位要求你在劳动合同上不足额写明工资的时候,你得当心了,这其中就是陷阱。六、注意工资结构的陷阱有些单位喜欢在工资结构上做文章。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是20XX元。可是到发工资时,单位就会提供一个工资台账和清单,上面注明:工资XX元,加班费XX元,津贴XX元、补助XX元等,总数加起来正好是20XX元。你去找单位,他说签合同时的工资是总薪。工资清单里的工资是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基本工资(一般都是当地政府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达到了用所谓的高薪诱人应聘的目的。对于这一点,法律规定对劳动者有利。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在劳动合同中注明的工资就是法定正常

15、工作时间的工资,对于工资差额,劳动者可以随时主张权利,进行索赔。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一个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说是明知工资调低的,经过六十天视为认可,所以要及时主张权利为好。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是注明“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法定正常工资时间的工资”,免生争议。七、 依法索要、保存纳税凭证,不要有“税后工资”的概念。有很多劳动者喜欢在劳动合同中与单位约定,“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即用人单位)承担”。这样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劳动者,单位只是代扣代缴。因此 单位在法律上只是作为个人所得税法上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一旦就此问题发生争议,仍然要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如果,你觉得扣税后的工资低于你的预期,你不妨将工资待遇的要求提高,也要依法承诺由自己承担个税,作一个光荣的纳税人。为防止单位以交纳税收的名义向劳动者扣除了税收以后却没有向税务机关交纳。劳动者一定要索要和保存纳税凭证,缴纳个税的凭证往往有很多用途,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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